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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第二十七回: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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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又名《李公案奇聞》,是清代惜紅居士創作的中篇小說,共三十四回。主要講述了李公斷案故事,情節新穎,加深了對案件偵察過程的敘述,打破了以往公案小說或嚴刑逼訊、或託夢示兆等熟套,有較強的邏輯推理色彩。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第二十七回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卻說張王氏見他女兒回來,沒命的一把將他抱進。剛要回身關門,忽見一處斑斕猛虎對着門向裏撲來,張王氏“呵嗄”一聲栽倒在地。睜眼一看,原好好的睡在炕上,卻是南柯一夢,不但猛虎是假的,連他女兒回來也不是真的。回想方纔所見,卻仍在眼睛面前一般。聽譙樓的鼓,正“咚咚”的連打五下,桌上殘燈半明半滅。推開忱頭,回身坐在炕沿,將燈撥亮,拿旱菸袋抽了幾口煙,想就枕再睡,聽老鸛已嗄嗄的打屋頭頂飛過。看窗紙已是發白,便索性起來,將被褥打疊,走下炕來,將燈移過到廚下,燒湯洗臉,隨便用點乾糧充飢。將頭髮一挽,包上一塊藍布,換了衣裙,把燈和竈內的火都打滅了,方纔出門。看天色已是大亮,間壁卜掌櫃業已開門,在街前掃地。

張王氏把大門反鎖,託卜掌櫃就近照顧,說道:“我侄子要來,叫他禮房找我。”卜掌櫃答應。張王氏便慢慢的走到縣前,已是巳初時分,見三班六房已齊在堂下伺候。張王氏便到禮房暫坐,聽候傳訊。原來禮房經承趙明齊是他丈夫的學生,見師母到來,頗盡心的張羅。

《李公案》第二十七回: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

不多一刻,李公已傳點升堂。先點完了一班卯,方問到這起案件,開首就點原告張王氏,堂下便一疊連聲的傳張王氏聽審。張王氏便上堂,到案前跪下。李公問道:“張王氏,你所告的是實情,還是虛言?”張王氏說:“句句實情,沒有半字虛言。”李公道:“你說在西門外遇見許國楨,被毆並搶去首飾是哪一天?你補呈內並沒有敘明。”張王氏沉思了一回,稟道:“我女兒是九月初二不見的,小婦人遇見許國楨是九月二十九那一天。”李公道:“被毆及搶去首飾是真的麼?”王氏道:“小婦人不敢扯謊。”李公道:“他打你的時候,有人看見前來勸解的沒有?”張王氏道:“賣燒餅的教門馬二叔同打索洪大哥都看見的。”李公道:“失的是什麼首飾?”張王氏道:“銀耳挖一枝,銀蓮蓬簪一枝,就這兩件,沒有旁的。”

李公提筆在被告許國楨名上一點,值堂就傳下去。少頃,原差一同上來稟道:“許國楨到。”李公將驚堂一拍,說道:“你說並沒有看見你師母的面,這在西門外打他搶他首飾的是誰?”許國楨見張王氏對面,不免有點羞慚,這也天良難昧的緣故。明知抵賴不過,只得勉強支吾道:“那一天童生是遇見師母,因他逼向童生要人,童生無奈,只得用力將他推開,方得脫身,並不敢打。至於首飾,想是匆忙中遺失,童生實在不知。”張王氏道:“你這猴兒崽子,倒會說瞎話。那一天要不是馬二叔,你早把我填了城壕溝了。我的耳挖子、簪子,你拿了去,馬二叔向你懇情,你尚不肯還我,你今兒又推說不知?”

許國楨到底年輕,又是情虛,被張王氏一番折證,啞口無言,面紅耳赤。李公早已看透情形,便厲聲喝道:“許國楨,你還不從實供來!”許國楨早嚇得說不出,只連連磕頭,口稱冤枉。

李公道:“想你不受刑決不肯供。”便喝道:“與我重打二十板再問。”左右將許國楨拖翻,撳在地下。許國楨喊道:“小的實供,童生實供。”李公命將他放起。許國楨道:“那日在西門外遇見,因他將童生辱罵,一時氣憤,用手毆打是有的。銀簪子因掉在地下,童生撿拾不還也是有的。”李公道:“這兩件是有的了。你將他女兒藏在哪裏?到底是有的沒有的?”

許國楨道:“那日童生送師妹回家,實在李家砦被強人劫去,不敢說謊。”李公道:“既被強人劫去,你怎不奔告你師母家得知?後他遇見你,你反將他毆打。你想這法堂上是你隨意胡說的地方麼?”喝聲:“來!”左右齊聲吆喝助威,刑皁趨至案前候示。李公擲下一簽,左右便將許國楨拖下。許國楨殺豬似的叫喚,說道:“大老爺青天,童生沒有謊言,實是強人搶去,連車都不知去向。”李公搖手,命且暫往,問張王氏道:“你女兒回家的車是你僱的?是許國楨僱的?”張王氏道:“車是小婦人請間壁卜掌櫃僱的。”李公道:“你女兒不見之後,你見車伕回來沒有?”張王氏道:“沒見回來。”李公道:“車伕名姓你可知道?”張王氏道:“不知他名叫什麼,知他也姓張,是山東人,販棗兒來的。因消耗了本錢,他家裏又被捻子擡子,回去不得,就在這兒趕腳。先前常來求當家的寫家信,所以小婦人知道。”李公聽罷,沉思半響,便問張王氏道:“許國楨家中有無產業,指什麼過活?”張王氏道:“他家並沒產業,他娘再醮在城裏,他依他舅過日子。”李公問許國楨道:“你舅姓甚名誰,什麼營生?”許國楨道:“我舅舅姓趙,叫趙端林。從前在山東生意,現因捻子攪亂,在家度日,沒有出門。”李公說:“你就在他家住嗎?”答道:“是。”李公向張王氏道:“這事其中尚有曲折,本縣從不肯冤屈平民。你且暫退,候本縣訪實再行復訊。”張王氏叩頭退下。李公命將許國楨還押。

《李公案》第二十七回: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 第2張

方要退堂,忽有個遊方和尚在大門喊冤。李公命速將這和尚傳進,問道:“你出家人,有什麼冤枉?”和尚道:“小僧名叫普恩,在徐州報忠寺出家。因朝山過此,昨晚在城外客店借宿,隨身盤川衣服被賊竊去。找店主理論,店主不但不管,反將小僧打罵。求大老爺看佛面,救度小僧。”李公道:“你既是雲遊和尚,爲甚不向叢林掛單,卻向客店投宿?”和尚道:“小僧一宿便行,所以免得驚動大衆,就在客店借宿。”李公道:“你這話本縣卻不明白。且問你,被竊的是什麼物件?”

和尚道:“有失單在此。”說罷,雙手呈上。李公接過,舉目觀看,見上寫着:失單計開:紋銀四十四兩;單夾禪衣五件;制錢八百文;黃布包袱一條;大紅褊衫一件;紫金如意一枝。

李公看罷,說道:“客店什麼字號?店主姓什麼?”和尚道:“店主姓呂,叫呂家車店。”李公道:“你可有戒單路引?”

和尚道:“有的,幸在貼身收着,沒有被竊。”說着,就在胸前取出奉上。李公接上,打開看畢,便疊起拿在左手,右手將驚堂一拍,喝道:“好賊禿!你自己殺了人,謀了人的財物,膽敢來此呈控被竊!我且問你,南關外的普恩和尚是誰殺死的?你又冒普恩的名姓,敢來本縣嘗試?”畢竟賊膽心虛,那和尚被李公矇頭這一拍,不覺神色俱變,身子矬下了一半。李公愈覺情真,便命左右將這假和尚拖下,重責五十小板,再行細問。

假和尚磕頭稟道:“小的情願實供,求免動刑。”

不知假和尚供出些什麼來,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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