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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372回:未亡人明心求殉節,刁族長得意代鳴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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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清代民間通俗公案小說。早期版本亦稱《施公案傳》、《施案奇聞》、《百斷奇觀》,未著撰人。現存有嘉慶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約成書於乾隆、嘉慶年間。其故事始於說書,後經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爲528回的長篇小說。主要講述了康熙年間清官施仕倫在黃天霸等江湖俠士輔佐下剷除貪官污吏、破案捕盜的故事。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372回 未亡人明心求殉節 刁族長得意代鳴官

話說楊士興聽了堂叔楊懷仁這番話,不免半信半疑,因暗道:“不論是身死明與不明,也該去吳家送信。”因立刻着人前去。原來吳家也是阜寧縣的大族,在有名的吳家甸。這吳氏之父,名喚吳有德。他妻子李氏,膝前有兩兒一女,女兒就許配楊大富爲妻。這吳有德爲人忠厚非常,實在是個有道長者。家裏也有些薄薄的產業,在吳家甸居住,就要算他是個首富。自女兒嫁到楊家之後,除非家中有婚喪喜事,纔將女兒接回來過兩日,事完之後,又將女兒送回夫家。雖常有窮人說道:“你女婿久不在家,就留你女兒多住一兩個月,也不算什麼事。”吳有德聽了這些話,便與人爭論道:“女婿在家,將女兒接回來多住些時日,他翁姑自有女婿侍奉。女婿不在家,便仗着我女兒侍奉他父母。我若將女兒接回來,則女婿的父母又靠誰人侍奉?”這是向旁人說的話。及至向他女兒所說,皆是叫她善事翁姑,留心家務。卻好吳氏也從未違背,總是唯唯聽命,所以在楊家也極其賢孝。這日吳有德正從外面回家,忽見楊家有人前來送信說,女婿於昨日回來,今一早不知如何便會身死,請他趕緊前去。吳有德聽了此話,真是半天裏打下一個霹靂,因問來人道:“究竟大富因甚病死的,你可知道麼?”來人道:“聽見說大富是身死不明,所以請你老人家趕緊前去商議。”

吳有德只得進內,大略告訴妻子李氏一遍,李氏也吃驚不小。

當下夫妻兩人即刻出了門,僱了一輛車子,趲趕前去。吳家甸距楊家莊有二十餘里,不一會已至楊家。

施公案第372回:未亡人明心求殉節,刁族長得意代鳴官

未入大門,吳有德夫妻便一路哭了進去。楊士興夫婦見親家已來,吳氏見父母俱到,於是大家又哭起來。惟有吳氏哭昏了幾次,真是哭得肝腸寸斷,死去活來。好容易慢慢勸住了哭。

吳有德先問了一遍,如何身死情形,楊士興即大略告訴了一遍。

吳有德又細細問了女兒一遍。吳氏也就細細將始末根由,哭訴了一遍,因道:“我的爹媽呀!你女兒也不要活了,就此隨你女婿一齊兒死了,免得你女兒有冤無處申,死了丈夫還落個不美之名。不如從此一死,也可表表心跡!”說着,就一頭向壁上撞去。楊士興的妻子在旁看見,趕緊搶上一步,將吳氏一把拉住,說道:“我兒!你不要如此,你的心跡,爲娘是知道的,是非自有公論。好在你爹媽俱已在此,我兒子雖說死得不明不白,總不能夠說是你害死他的。大家商議起來看,如何代我兒子申冤!不然,你的冤枉也無處申,我的兒子也不知因何而死?”吳氏聽了這番話,雖覺得有理,總以死了乾淨,免得隨後糾纏,口口聲聲,直是要死。吳有德明知女兒絕不能得個水落石出——女婿到底因何而死,所以存了這個心,因道:“我的兒!你切切不可尋死覓活,雖然痛夫心切,你翁姑卻無甚他意。但是女婿身死不明,連我也有些疑惑。在我看來,倒是去縣裏報報案,請縣官前來相驗一回,你也可明一明心跡。就是女婿也可弄清他是因何身死。你若現在死了,在知道的,說你是大義殉夫;在那不知道的,還說你畏法身死。你此時可死不得,等將來有了水落石出,你那時再死不遲。”這一番話,說得在情在理。吳氏本來決計殉夫,甘心死節,現在聽了父親這些話,忽然大悟,暗道:“我此時可實在死不得,就便我沒有良心,也要代丈夫申一申冤枉,纔對得起他。”因此一悟,也就將死拋在一旁,專等報官相驗。

那楊懷仁初意說了許多唆使的話,本想吳有德暗暗買囑他,便好得些錢財,再來說項。現在聽見這番說,這報官相驗一層,反出在吳有德之口,因道:“我這侄孫昨日始回,今日便死,其中顯有情弊。不怕你親家見怪,光景非鳴官不行。”吳有德聽說也道:“你老人家言之差矣!我本來也是此意。但是報官一層,從無母族去報之理。親家翁是分不開身來。此外又無人可去,在我看來,莫若就煩你老人家進城一走。好在你老人家也是楊家族長,此事也應該問的。我等當在尊府,恭候本縣到此相驗,好見個明白。事宜早辦,就請你老人家進城一走罷!”

施公案第372回:未亡人明心求殉節,刁族長得意代鳴官 第2張

楊懷仁被吳有德這番話,說得頓口無言,又不好說不去,只得答應着前去報縣。說着,當即出大門,匆匆的直望城裏而來。

進了城,到了縣門。卻好這日是被告之期,便請人寫了一張狀詞,即刻呈遞進去。阜寧縣接到這案,見是“謀毒親夫”重案,當即準詞,飭令:預備屍場,聽候相驗。楊懷仁見準了詞,也就即刻出城,直奔楊家莊送信。當有本莊地保預備屍場,聽候縣官前來相驗。

到了次日,約有巳牌時分,阜寧縣帶同差役、仵作乘轎而來。及至楊家門口,降輿而進,即刻升坐公案。先提原告楊懷仁略問數語;又提被告楊吳氏至公案前,略問一遭。吳氏便將前後的情形,哭訴了一遍,因道:“小婦人丈夫身死不明,總要求大老爺申雪!”阜寧縣正欲下問,楊士興便跪在地下,向上說道:“兒子楊大富身死不明,求老爺從公申雪!”阜寧縣向下問道:“你是何人!”士興道:“小人是死者的父親。”阜寧縣道:“你叫什麼名字?”士興道:“小人名喚士興。”阜寧縣道:“怎麼那狀詞上不是你的名字?何以懷仁反是原告?本縣可不明白。”士興道:“懷仁是小人從堂叔父,小人因不能分身進城,所以請叔父懷仁前去喊冤。”阜寧縣道:“原來如此。”一面問話,一面察看吳氏動靜;只見吳氏跪在地下嚎啕痛哭,實在不是謀害親夫的情狀。而且吳氏端莊誠實,哀毀之至,又非那淫潑一派。阜寧縣此時已知道其中定有奸人唆使。又將楊懷仁望了一回,覺得楊懷仁頗非善類之人。看了一遍,因飭令仵作:悉心檢驗,據實詳報。仵作答應下去。不一刻,喝報上來:驗得屍身肚腹青紫,委系中毒身亡,餘處並無傷痕是實。阜寧縣據報,復走出公案,親視一週無誤。因命填了屍格,飭令先行收殮。所有原、被告帶回衙門再訊。畢竟楊吳氏是否謀害親夫,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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