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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樓》:三與樓·二 不窩不盜忽致奇贓 連產連人願歸舊主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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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樓》是明末清初文學家、戲曲家李漁著的一本章回體白話短篇小說集,共十二卷,每卷各有一情節獨立的故事,因爲每個故事裏都有一座樓閣,人物命運和情節的展開也與樓有關,故全書命名爲《十二樓》。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三與樓·二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玉川父子買園之後,少不得財主的心性與別個不同,定要更改一番,不必移樑換柱才與前面不同,就像一幅好山水,只消增上一草,減去一木,就不成個畫意了。經他一番做造,自然失去本來,指望點鐵成金,不想變金成鐵。走來的人都說:“這座園亭大而無當,倒不若那座書樓緊湊得好。怪不得他取少棄多,堅執不賣,原來有寸金丈鐵之分。”玉川父子聽了這些說話,就不覺懊悔起來。才知道做財主的,一着也放鬆不得,就央了原中過去攛掇,叫他寫張賣契並了過來。

虞素臣賣園之後,永不興工,自然沒有浪費。既不欠私債,又不少官錢,哪裏還肯賣產?就回復他道:“此房再去,叫我何處棲身?即使少吃無穿,也還要死守,何況支撐得去,叫他不要思量。”中人過來說了,玉川的兒子未免譏誚父親,說他:“終日料人,如今料不着了。”玉川道:“他強過生前,也強不過死後。如今已是半老之人,又無子嗣,少不得一口氣斷,連妻妾家人都要歸與別個,何況這幾間住房!到那時節,連人帶土一齊並他過來,不怕走上天去。”兒子聽了,道他“雖說得是,其如大限未終,等他不得,還是早些歸併的好”。

從此以後,時時刻刻把虞素臣放在心頭,不是咒他早死,就是望他速窮;到那沒穿少吃的時節,自然不能死守。準想人有善願,天不肯從,不但望他不窮,亦且咒他不死。過到後面,倒越老越健起來。衣不愁穿,飯不少吃,沒有賣樓的機會。

玉川父子懊惱不過,又想個計較出來,倒去央了原中,逼他取贖。說:“一所花園,住不得兩家的宅眷,立在三與樓上,哪一間廳屋不在眼前?他看見我的家小,我不見他的婦人,這樣失志的事沒入肯做。”虞素臣聽了這些話,知道退還是假,貪買是真,依舊照了前言斬釘截鐵地回覆。

玉川父子氣不過,只得把官勢壓他,寫了一張狀詞,當堂告退,指望通些賄賂,買囑了官府,替他歸併過來。

《十二樓》:三與樓·二 不窩不盜忽致奇贓 連產連人願歸舊主 全文

誰想那位縣尊也曾做過貧士,被財主欺凌過的,說:“他是個窮人,如何取贖得起?分明是吞併之法。你做財主的便要爲富不仁,我做官長的偏要爲仁不富!”當堂辱罵一頓,扯碎狀子,趕了出來。

虞素臣有個結義的朋友,是遠方人氏,擁了鉅萬家資,最喜輕財任俠。一日,偶來相訪,見他賣去園亭,甚爲嘆息。又聽得被人謀佔,連這一線案巢也住不穩,將來必有盡棄之事,就要捐出重資替虞素臣取贖。當不得他爲人狷介,莫說論千論百不肯累人,就送他一兩五錢,若是出之無名,他也決然推卻。

聽了朋友的話,反說他:“空有熱腸,所見不達。世間的產業,哪有千年不賣的?保得生前,也保不得身後。

你如今替我不忿,損了重資,萬一贖將過來,住不上三年五載,一旦身亡,並無後嗣,連這一椽片瓦少不得歸與他人,你就肯仗義輕財,只怕這般盛舉也行不得兩次。難道如今替人贖了,等到後面又替鬼贖不成?”那位朋友見他回得決烈,也就不好相強,在他三與樓下宿了幾夜,就要告別而歸。臨行之際,對了虞素臣道:“我夜間睡在樓下,看見有個白老鼠走來走去,忽然鑽入地中,一定是財星出現。你這所房子千萬不可賣與人,或者住到後面,倒得些橫財也未見得。”虞素臣聽了這句話,不過冷笑一聲,說一句“多謝”,就與他分手。古語道得好:“橫財不發命窮人。”只有買屋的財主時常掘着銀藏,不曾見有賣產的人在自家土上拾到半個低錢。虞素臣是個達人,哪裏肯作癡想。所以聽他說話,不過冷笑一聲,決不去翻磚掘土。

唐玉川父子自從受了縣官的氣,悔恨之後,繼以羞慚,一發住不得手。只望他早死一日,早做一日的孤魂,好看自家進屋。誰想財主料事件件料得着,只有“生死”二字不肯由他做主。虞素臣不但不死,過到六十歲上,忽然老興發作,生個兒子出來。一時賀客紛紛,齊集在三與樓上,都說:“恢復之機,端在是矣。”玉川父子聽見,甚是仿惶。起先惟恐不得,如今反慮失之,哪裏焦躁得過!

不想到一月之後,有幾個買屋的原中,忽然走到,說:“虞素臣生子後,倒被賀客弄窮了,吃得他鹽乾醋盡。如今別無生法,只得想到住居,斷根出賣的招帖都貼在門上了。機會不可錯過,快些下手!”玉川父子聽見,驚喜欲狂。還只怕他記恨前情,寧可賣與別人,不屑同他交易。誰想虞素臣的見識與他絕不相同,說:“唐虞二族比不得別姓人家,他始祖帝堯曾以天下見惠,我家始祖並無一物相酬。如今到兒孫手裏,就把這些產業白送與他,也不爲過,何況得了價錢。決不以今日之小嫌,抹煞了先世的大德。叫他不須芥蒂,任憑找些微價,歸併過去就是了。”玉川父子聽見,欣幸不已,說:“我平日好說祖宗,畢竟受了祖宗之庇,若不是遙遙華胄,怎得這奕奕高居?故人樂有賢祖宗。”也就隨着原中過去,成了交易。他一向愛討便宜,如今敘起舊來,自然要叨惠到底。虞素臣並不較量,也學他的祖宗,竟做推位讓國之事,另尋幾間茅屋搬去棲身,使他成了一統之勢。

有幾個公直朋友替虞素臣不服,說:“有了樓房,哪一家不好賣得?偏要賣與貪謀之人,使他遂了好謀,到人面前說嘴!你未有子嗣之先倒不肯折氣,如今得了子嗣,正在恢復之基,不贖他的轉來也夠得緊了,爲什麼把留下的產業又送與他?” 虞素臣聽見,冷笑了一聲,方纔回覆道:“諸公的意思極好,只是單顧眼前,不曾慮到日後。我就他的意思,原是爲着自己,就要恢復,也須等兒子大來,掙起人家,方纔取贖得轉。我是個老年之人,料想等不得兒子長大。焉知我死之後,兒子不賣與他?與其等兒子棄產,使他笑罵父親,不如父親賣樓,還使人憐惜兒子。這還是樁小事。萬一我死得早,兒子又不得大,妻子要爭餓氣,不肯把產業與人,他見新的圖不到手,舊的又伯回贖,少不得要生毒計,斬絕我的宗祧,只怕產業贖不來,連兒子都送了去,這才叫做折本。我如今賤賣與他,只當施捨一半,放些欠帳與人。到兒孫手裏,他就不還,也有人代出。古語云‘吃虧人常在’,此一定之理也。”衆人聽到此處,雖然警醒,究竟說他迂闊。

不想虞素臣賣樓之後,過不上幾年,果然死了。留下三尺之童與未亡人撫育,絕無生產,只靠着幾兩樓價生些微利出來,以作餬口之計。唐玉川的家資一日富似一日。他會創業,兒子又會守成,只有進氣,沒有出氣,所置的產業竟成了千年不拔之基。衆人都說:“天道無知,慷慨仗義者,子孫個個式微,刻薄成家者,後代偏能發跡!”誰想古人的言語再說不差: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兩句說話,雖在人口頭,卻不曾留心玩味。若還報得遲的也與報得早的一樣,豈不難爲了等待之人?要曉得報應的遲早,就與放債取利一般,早取一日,少取一日的子錢;多放一年,多生一年的利息。你望報之心愈急,他偏不與你銷繳,竟像沒有報應的一般。等你望得心灰意懶,丟在肚皮外面,他倒忽然報應起來,猶如多年 的冷債,主人都忘記了,平空白地送上門來,又有非常的利息,豈不比那現討現得的更加爽快!

虞素臣的兒子長到十七八歲,忽然得了科名,叫做虞嗣臣,字繼武。做了一任縣官,考選進京,升授掌科之職,爲人敢言善諍,世宗皇帝極眷注他。

《十二樓》:三與樓·二 不窩不盜忽致奇贓 連產連人願歸舊主 全文 第2張

一日,因母親年老,告準了終養,馳驛還家。竟在數裏之外看見一個婦人,年紀不過二十多歲,手持文券,跪 在道旁,口中叫喊:“只求虞老爺收用。”繼武喚她上船,取文契一看,原來是她丈夫的名字,要連人帶產投靠進來爲僕的。繼武問她道:“看你這個模樣,有些大家舉止,爲什麼要想投靠?丈夫又不見面,叫你這婦人出頭,趕到路上來叫喊?”那婦人道:“小婦人原是舊家,只因祖公在日好置田產,凡有地畝相連、屋宇相接的,定要謀來湊錦。那些失業之人,不是出於情願,個個都懷恨在心。起先祖公未死,一來有些小小時運,不該破財,二來公公是個生員,就有些官符口舌,只要費些銀子,也還抵擋得祝不想時運該倒,未及半載,祖公相繼而亡,丈大年小,又是個平民,那些欺孤虐寡的人就一齊發作,都往府縣告起狀來。

一年之內,打了幾十場官司,家產費去一大半。如今還有一樁奇禍,未曾銷繳。丈夫現在獄中,不是錢財救得出、分上講得來的,須是一位顯宦替他出頭分理,當做己事去做,方纔救得出來。如今本處的顯宦只有老爺,況且這樁事情又與老爺有些干涉,雖是丈夫的事,卻與老爺的事一般。所以備下文書,叫小婦人前來投靠。凡是家中的產業,連人帶土都送與老爺,只求老爺不棄輕微,早些收納。”繼武聽了此言,不勝錯愕,問她:“未曾一繳的是樁什麼事?爲何干涉於我?莫非我不在家,奴僕藉端生事,與你丈夫兩個一齊惹出禍來,故此引你投靠,要我把外面的人都認做管家,覆庇你們做那行勢作惡的事麼?”那婦人道:“並無此事。只因家中有一座高閣,名爲三與摟,原是老爺府上賣出來的。管業多年,並無異說。誰想到了近日,不知什麼仇人遞了一張匿名狀子,說丈夫是強盜窩家,祖孫三代俱做不良之事,現有二十錠元寶藏在三與樓下,起出真贓,便知分曉。縣官見了此狀,就密差幾個應捕前來起贓。 誰想在地板之下,果然起出二十錠元寶。就把丈夫帶入縣堂,指爲窩盜,嚴刑夾打,要他招出同夥之人與別處劫來的贓物。丈夫極力分拆,再辯不清。這宗銀子不但不是己物,又不知從何處飛來。只因來歷不明,以致官司難結。還喜得沒有失主,問官作了疑獄,不曾定下罪名。丈夫終日思想:這些產業原是府上出來的,或者是老爺的祖宗預先埋在地下,先太老爺不知,不曾取得,所以倒把有利之事貽害於人。如今不論是不是,只求老爺認了過來,這宗銀子就有着落。銀子一有着落,小婦人的丈夫就從死中得活了。性命既是老爺救,家產該是老爺得。何況這座園亭、這些樓屋,原是先太老爺千辛萬苦創造出來的,物各有主,自然該歸與府上,並沒有半點嫌疑,求老爺不要推卻。”繼武聽了這些話,甚是狐疑,就回復她道:“我家有禁約在先,不受平民的投獻,這‘靠身’二字不必提起。就是那座園亭、那些摟屋,俱系我家舊物,也是明中正契出賣與人,不是你家佔去的,就使我要,也要把原價還你,方纔管得過來,沒有白白退還之理。至於那些元寶,一發與我無干,不好冒認。你如今且去,待我會過縣官,再叫他仔細推詳,定要審個明白。若無實據,少不得救你丈夫出來,決不冤死他就是。”婦人得了此言,歡喜不盡,千稱萬謝而去。

但不知這場禍患從何而起,後來脫與不脫?只剩一回,略觀便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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