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李從敏的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李從敏,字叔達,五代十國時期沙陀部人,後唐明宗李嗣源之侄。
生於唐昭宗光化元年(公元898年),多智謀,精通騎射,早年追隨後唐莊宗李存勖攻滅後梁,因功升任捧聖都將、成德軍馬步軍都指揮使。
後唐明宗李嗣源即位後,李從敏隨之入洛陽城,任職皇城使,曾參與平定義武節度使王都的叛亂,先後鎮守成德、昭義、河陽、宋州,受封涇王。
後唐滅亡後,歷仕後晉、後漢兩朝,任職西京留守,受封秦國公。
廣順元年(951年),李從敏病逝,時年五十四歲。
李從敏生性貪婪,任職鎮州(河北正定)節度使的時候,貪贓枉法,殺戮無辜百姓。
《北夢瑣言》記載:鎮州有個叫劉方遇士人,家裏很富有,家財達到數十萬。
劉方遇的妻子田氏早亡,田氏的妹妹是個尼姑,常常到姐夫家做客,一來二去,劉方遇看中了小姨子,就讓小姨子蓄髮,後來迎娶爲繼室夫人。
田氏的弟弟田令遵善於經商,劉方遇就把積蓄的錢財交給小舅子田令遵,讓他去做生意。
沒過多久,劉方遇病逝,當時兩個女兒都出嫁了,兒子年幼,還不能自立門戶。
劉方遇的繼室田氏就和丈夫的兩個女兒等“舉族合謀”,因爲家裏生意一直由田令遵打理,於是商議讓田令遵改姓劉氏,過繼給劉家做嗣子。
一家人找來中間人安美,讓他寫契約文書“券書”做字據,並主持簽約儀式。
田令遵改姓劉氏,披麻戴孝,爲劉方遇守喪。
當初家族約定:田令遵每個月要給姐夫的兩個女兒“供財三萬”。
劉家兩個女兒後來貪得無厭,她們的丈夫石某、李某攛掇妻子去官府告狀,誣陷田令遵冒姓劉氏,非法侵佔父親劉方遇的家產,田令遵因此被關進監獄。
劉方遇兩個女兒以“數千緡”錢,賄賂丈夫石某、李某的家人親戚,委託一個僧人賄賂府帥判官、行軍司馬,隨使都押衙等主要官吏。
府帥官吏就羅織罪名,說劉方遇妻子田氏、內弟田令遵夥同中間人安美僞造契約,聯合侵吞劉家的財產,不久,將三人全部斬首棄市。
當時,鎮州百姓都知道這是個冤案,鎮州節度使李從敏接受了鉅額賄賂,擔心事情敗露,就打發妻子入朝,找內弟幫助彌補漏洞,同時向王貴妃行賄。
侍御史趙都非常氣憤,就如實向皇帝奏報,後唐明宗李嗣源大爲震怒,親自來到鎮州,委派副節度使符蒙展開調查。
符蒙經過審訊,將李從敏親信官吏高知柔、判官行軍司馬、行賄的僧人、劉方遇兩個女兒全部“棄市”處死。
由於中宮王貴妃吹枕邊風,後唐明宗李嗣源放過了首惡李從敏,只是判處免職,罰一個月的薪俸。
朝野爲之震驚,人們議論紛紛:李從敏製造冤案,草菅人命,破壞法度,人神共憤。
昭雪冤案本該是大快人心之事,而重新審理之後,主犯李從敏卻依然逍遙法外,完全喪失了法律的尊嚴,足可見後唐統治者的昏庸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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