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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以人民的名義反腐50年後依然貪官遍地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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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苦農民,當了皇帝之後,他給官員們制定了極爲嚴苛的法律來制止他們貪污。《大明律》規定,官員貪污60兩就要被剝皮食草。即是將草填進人的皮囊裏,放在衙門公座旁以警誡繼任者。這個方法雖然在朱元璋在位期間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卻絕非長久之策。即使在朱元璋在位期間,官員們也依然在貪污這條路上前仆後繼。

朱元璋以人民的名義反腐50年後依然貪官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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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觀是洪武十八年的進士,擔任的第一個官職是山西太谷縣的縣丞。按說,劉觀不是不知道明太祖朱元璋治貪的嚴苛之法,然而,劉觀卻因爲活得夠長,直到明宣宗時期才被查處。劉觀在明朝歷仕五朝,分別經歷了太祖、建文帝、成祖、文宗和宣宗。並且從永樂元年起,就擔任戶部右侍郎,左副都御使這樣的三品大員,可以說皇帝對於他算是榮寵尤嘉。永樂皇帝營建北京城,劉觀負責從浙江採購木材,此後又讓他擔任尚書、督浚河道等要職。等到永樂皇帝駕崩,文宗皇帝繼位後,更加封劉觀爲太子少保,給了他雙份的俸祿。

 

在明朝太子少保爲正二品官員,月俸是六十一石,12個月是732石,一石大約是155斤,一共是113460斤,按市值2元一斤算,相當於22.7萬元,而劉觀領雙份,則爲45萬4千元,這在明朝官員的俸祿裏已經算是開出了天價。當時,劉觀在朝爲官已40餘年,按照明年官員60歲可以致仕來看,劉觀早已過了該退休的年齡了。但在明朝,由於官員與皇帝之間實際是僱主關係,官員一旦退休,形同解僱,朝廷不給發一點退休金。於是,官員們大都會一氣兒幹到死。

朱元璋以人民的名義反腐50年後依然貪官遍地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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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宗朱高熾只在位了9個月就駕崩了,繼位的是明宣宗朱瞻基。此時,劉觀所擔任的官職是左都御史,有監察百官的職責。也許是認爲自己五朝老臣,又身居高位,監察百官,劉觀早已把當年洪武皇帝制定法令不當回事兒了。於是,他開始了執法犯法,大肆貪污受賄,一次竟能收受官員行賄千金。不僅如此,劉觀更是任意揮霍這些錢財,不時與官員們宴會聚樂,更狎妓淫樂。一時間,整個御史系統奢靡之風盛行,御史們爲了給他送禮一個個更是貪得無厭。

 

好在明宣宗並非昏庸之君,一日罷朝之後,將大學士楊士奇、楊榮召到文華門詢問道:“祖宗那時,朝臣們都謹慎自守,近來卻貪濁成風,這是什麼原因呢?”楊士奇說:“永樂末年已經有這種情況了,如今更爲嚴重。”宣宗問道:“今天誰是最嚴重的?”楊榮回答說:“劉觀。”於是,宣宗將劉觀調離左都御史的職位,派他去巡視河道。御史張循理等人見機彈劾劉觀,劉觀的貪腐真相這才被皇帝知曉。原本明宣宗要對劉觀處以重刑,以儆效尤。可那兩位在皇帝面前告了劉觀一狀的大學士楊士奇、楊榮卻來替他求情,最終使宣宗網開一面,將劉觀父子被流放遼東,劉觀也客死於遼東。

朱元璋以人民的名義反腐50年後依然貪官遍地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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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從朱元璋下決心以嚴刑峻法反腐到明宣宗繼位,不到50年的時間,大明王朝立時又回到了與歷代王朝一樣的腐敗困境,這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