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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公主:唐太宗李世民最幼女,爲何以皇后之禮下葬?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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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公主(634年-663年),唐太宗最幼女,母文德皇后長孫氏。她初嫁長孫,再嫁韋氏,於龍朔三年(663年)三月,病逝於長安縣通軌坊南園,以皇后之禮陪葬於昭陵。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人物生平

未笄增賦

新城公主,出生於貞觀八年(634年)。十六年八月二十日(642年),初封爲衡山郡公主。

據墓誌載:“封衡山郡公主,(闕八字)唯有輝,平原陋其加渥;湯沐増賦,廬陵愧其逾”,可知年僅八歲冊封衡山公主的同時便有了實封,並且還増賦。而按史料記載,初唐公主要到出嫁時才能拿到湯沐邑,白居易雲“近代或有未笄年而賜湯沐者,亦如公主之號,以寵重之”,可見衡山公主能早早獲封湯沐邑源於父親的疼愛。

婚嫁風波

許婚悔婚

貞觀十七年正月(643年),魏徵病重即將離世,唐太宗命中郎將住在魏徵家,一有動靜便立即報告,藥物膳食賞賜無數,宦官使者接連不停的在路上往來,唐太宗還親自前去探望。十六日,唐太宗與皇太子再次親臨魏徵府,流着眼淚問他有沒有未盡心願,魏徵對曰:“嫠不恤緯,而憂宗周之亡”。唐太宗決定將女兒衡山公主許配與魏徵的兒子,指着跟隨而來的衡山公主對魏徵說:“魏公,勉強睜開眼睛,看看你的兒媳吧!”可惜此時病重的魏徵面對如此厚重的恩賜已經無法謝恩了,在許婚的第二天(十七日)魏徵病逝。

同年四月侯君集以謀反罪被處死,杜正倫被罷免,魏徵曾推薦這兩人有宰相之才,唐太宗懷疑魏徵與侯君集結黨,魏徵還拿自己前後的諫辭給史官褚遂良看,“以圖在史書上標榜自己”。太宗對此十分不悅,氣怒之下便寫了詔書停了衡山公主與魏叔玉的婚事。至此,這段姻緣也就作罷。

新城公主:唐太宗李世民最幼女,爲何以皇后之禮下葬?

初嫁長孫

此後唐太宗再次精心挑選,終於在貞觀23年(649年)二月六日妻子生日那天爲女兒敲定了婚事,將衡山公主許配給了長孫操之子長孫詮。長孫操乃衡山公主母親長孫皇后的叔父,唐初長孫家族備受太宗寵遇,算上長孫詮,長孫家一門已是四尚公主。因爲長孫詮尚主之故,太宗特意將其父長孫操升爲了岐州刺使。岐州即原扶風郡,後爲唐代西京。之後可能預感到大限將至,唐太宗開始籌備衡山的出嫁事宜,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由於公主的婚禮過程太過複雜,直到五月廿六己巳日太宗去世,婚禮也沒能全部完成,籌備工作也因此而中斷,未能在生前看到女兒出嫁,是太宗的一大遺憾。

高宗與衡山公主一母同胞,對這個妹妹也是疼愛有加。爲了不耽誤公主的青春。永徽元年正月(650年)除喪服後,唐高宗便下令繼續準備先前未完成的婚禮,打算到秋天公主守孝滿一年後就讓她成婚,此舉卻遭到大臣于志寧的堅決反對,他認爲身爲子女必須爲父守孝滿三年方合禮儀。高宗只得聽從但心中一直記掛此事。於是在永徽三年(652年)五月廿三日,也就是公主守孝滿三年整的前三天,唐高宗便將妹妹由衡山長公主改封爲新城長公主,並增邑5000戶,以慶賀妹妹出嫁。儘管婚事幾經波折,但成婚之後公主與駙馬感情和睦,琴瑟相諧,爲此墓誌寫道:“調諧琴瑟,韻偃笙簧。標海內之嬪風,爲天下之婦則者矣。”可以想見新城公主有一段幸福的婚後時光。因此在顯慶四年(659年)長孫家族遭難,長孫詮被牽連流放巂州並被地方官所殺之後,新城的反應十分激烈。墓誌上記載:“雖外尊大義,不登叛人之黨。而內懷專一,無虧字(闕)之(闕)。蘭澤靡加,塵彌(闕二字)之鏡;鉛(闕)罷飾,網綴回鸞之機。貫秋柏以居貞,掩寒鬆而立勁。”可見新城雖然沒有直接對哥哥表示憤怒,但心中卻非常不滿,於是從此不再梳妝打扮,以沉默消極的態度表達憤懣。

新城公主:唐太宗李世民最幼女,爲何以皇后之禮下葬? 第2張

再嫁韋氏

唐高宗不忍見妹妹如此消沉,後又爲她重新安排了一樁婚事,將她嫁給了出自京兆韋氏的韋正矩。韋正矩由於尚主,短時間內由奉冕大夫升爲正三品的殿中監,連升八級,一時平步青雲。可惜因爲公主與前夫的感情太過深厚無法忘懷,這段婚姻始終不如前一段婚姻那般和諧,以至有了韋正矩失禮於公主的傳聞。

龍朔三年(663年),新城公主遇疾,高宗知曉後,爲妹妹興建了建福寺祈福。然而天不假年,同年三月,新城公主病逝於長安通軌坊南園,終年三十歲。妹妹的離世,唐高宗悲痛不已,無法接受。命有司審問調查,韋正矩不能辯,高宗盛怒之下,於是遷怒駙馬韋正矩,認爲是他導致了公主死亡。便殺了韋正矩。

厚禮下葬

龍朔三年(664年)三月,驟失愛妹的唐高宗在極度悲痛之下,下令將新城公主以皇后之禮下葬,“皇帝悲棣萼之長湮,痛(闕二字)之永訣,(闕六字)悵東津而灑泣。廢朝不舉,有越常倫。賵往飾終,用超恆制。下詔曰:故新城長(闕九字)居。柔順□風,幼彰於閨閫;顧復之重,夙備於慈嚴。詩美穠(闕十字)符歸妹之尊。方秀鬆筠,遽先風燭。鳳簫輟響,魚軒靡駕。固(闕四字)氣,情切(闕四字)之哀,將軫於暮月□終之數,特超於彝典。其葬事宜依後禮。”。身爲公主卻享有皇后的葬禮規格,這在唐朝僅此一例。如此破格的行爲,也是高宗對妹妹最後的心意。不過必須指出,無論史書還是墓誌,從來都是說“葬事宜依後禮”。結合史料及墓葬情況可知此處的“葬事”應是指葬禮規格,而非後某些今人以爲的陵墓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