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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雲拒嫂:趙雲爲何不娶有“傾城之色”的美女爲妻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6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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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三年(公元208),赤壁之戰中落敗的曹操倉皇返回北方,剛剛收入手中的荊州陷入無主狀態。而一直無處落腳的劉備則趁此機會,一舉佔領了荊州南部(約相當於今湖南省)的武陵、桂陽、零陵、長沙,即所謂“荊南四郡”。這一歷史事件被改編成多種文學形式,如元雜劇《龐掠四郡》、清代亂彈戲《取四郡》、子弟書《三戰黃忠》等。當然,《三國演義》也不可能將其放過,現在通行的毛宗崗本五十二、五十三回便是這個故事。

作爲戰利品的女人

在四郡之中,負責攻取桂陽的是常勝將軍趙雲。而取桂陽沒有遇到什麼困難:經歷了簡單的交鋒之後,桂陽太守趙範便開城投降。而在投降之後,趙範宴請趙雲,酒席上發生了這樣一個插曲。

趙雲拒嫂:趙雲爲何不娶有“傾城之色”的美女爲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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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飲微醉,範忽請出一婦人,與雲把酒。子龍見婦人身穿縞素,有傾國傾城之色,乃問範曰:“此何人也?”範曰:“家嫂樊氏也。”子龍改容敬之。

酒至半酣,又有美人把酒,場面頓時籠罩上了一層香豔的色彩,向來一副道學面孔的毛宗崗也不禁飄飄然,評道:“誰想此時忽然遇一文君。”然而不料趙雲卻比毛宗崗更道學,得知對面的美女是趙範的寡嫂後,立刻“改容敬之”,不敢失了禮節。而趙範卻並未察覺趙雲態度的變化,提出要將寡嫂許配趙雲,這一下捅了馬蜂窩。

雲聞言大怒而起,厲聲曰:“吾既與汝結爲兄弟,汝嫂即吾嫂也,豈可作此亂人倫之事乎!”趙範羞慚滿面,答曰:“我好意相待,如何這般無禮!”遂目視左右,有相害之意。雲已覺,一拳打倒趙範,徑出府門,上馬出城去了。

之後趙範見無可挽回,便又反叛,但不久又被趙雲活捉。桂陽平定以後,劉備問起事情的原委,趙雲的回答也是一本正經。

雲曰:“趙範既與某結爲兄弟,今若娶其嫂,惹人唾罵,一也;其婦再嫁,使其失節,二也;趙範初降,其心難測,三也。主公新定江漢,雲安敢以一婦人而廢主公之大事!”玄德曰:“今大事已定,與汝娶之,若何?”雲曰:“天下女子不少,但恐名譽不立,何患無妻子乎?”玄德曰:“子龍真丈夫也。”

趙雲提出了三個理由:第一點是以弟娶嫂於理不通;第二點是婦人再嫁有失貞節;第三點是不信任趙範,怕因爲娶妻耽誤了大事。而之後兩人的問答則頗具意味,劉備僅僅以“大事已定”打消了趙雲的第三個理由,而前兩條則乾脆置之不理。而對於劉備的話,趙雲居然也沒有堅持前兩條,而是拋出了“天下女子不少”的話來。可以看出,所謂叔嫂之禮,守貞之節,不過是趙雲的藉口。

趙雲拒嫂:趙雲爲何不娶有“傾城之色”的美女爲妻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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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趙雲和劉備年紀相仿,此時都是年近半百的人了,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但不難想象,趙雲應當已經有了妻子,如果再娶樊氏,即是納妾。所謂“娶妻取德,納妾納色”,本來沒有那麼多的束縛。在劉備的逼問下,趙雲終於說出了不願娶樊氏的理由:“但恐名譽不立”,也就是擔心像戰利品一樣奪取樊氏,可能會損害自己的名譽。那麼,以女人作爲戰利品,在那個時代真的是一件不名譽的事嗎?

說到搶奪女人,三國愛好者之間有一個著名的說法叫“曹魏愛人妻”。似乎搶奪女人是曹家的專利,無論是曹操搶奪張濟之妻鄒氏,還是之後覬覦東吳二喬,乃至於“龍生龍鳳生鳳”,曹丕年僅十八就搶走了袁熙的妻子甄氏,而曹植對這位嫂子也是念念不忘。這些故事深入人心,但是實際上,劉備和他的夥計們也並不乾淨。《三國志》卷九夏侯淵傳中,裴松之注引《魏略》說:

初,建安五年,時(夏侯)霸從妹年十三四,在本郡出城樵採,爲張飛所得。飛知其良家女,遂以爲妻,產息女,爲劉禪皇后。

這位夏侯氏的詳細身份不詳,由於是夏侯霸(夏侯淵之子)的從妹(堂妹或表妹,堂妹的可能性較大),坊間傳說是夏侯惇之女,當然這是一種臆測。張飛盜馬盡人皆知,卻少有人知道他曾經拐帶婦女,而且居然是夏侯氏的女子。如果當真如此,張飛恐怕要管老對頭夏侯惇叫一聲叔叔了。

而一向以坐懷不亂著稱的關二爺,也曾對有夫之婦動過心,而且同搶妻老手曹操看上同一個女人,爭風吃醋。《三國志》卷三十六關羽傳中,裴注引《蜀記》說:

曹公與劉備圍呂布於下邳,關羽啓公,布使秦宜祿行求救,乞娶其妻,公許之。臨破,又屢啓於公。公疑其有異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安。此與《魏氏春秋》所說無異也。

趙雲拒嫂:趙雲爲何不娶有“傾城之色”的美女爲妻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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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羽聽說呂布部將秦宜祿的妻子有絕色,幾次三番向曹操請示,要娶爲妻子。不料被“老司機”曹操截胡,爲此關羽還心生不滿。順帶一提,呂布被擒後,這位秦宜祿投降曹操,做了一任縣官,後來被張飛所殺。他的兒子秦朗認曹操做了父親,官做到驍騎將軍,事見於《三國志》明帝紀。

而劉備自己也堂而皇之地娶了自己遠房堂弟劉瑁的妻子吳氏,並且立爲皇后。《三國志》卷三十四,先主穆皇后傳中說:

先主穆皇后,陳留人也。兄吳壹,少孤,壹父與劉焉有舊,是以居家隨焉入蜀。焉有異志,而聞善相者相後當大貴。焉時將子瑁自隨,遂爲瑁納後。瑁死,後寡居。先主既定益州,而孫夫人還吳,羣下勸先主聘後。先主疑與瑁同族,法正進曰:“論其親疏,何與晉文至於子圉乎?”於是納後爲夫人。

難怪劉備毫不在意地勸趙雲娶寡嫂,因爲之後不久,劉備自己就身體力行了。不管怎樣,從歷史記述來看,無論是搶奪幼年女子,強佔有夫之婦,還是迎娶兄弟寡妻,在那個時代都是司空見慣的事。這也不奇怪,一者當時天下大亂,女性被當做財物互相爭奪;二者後世所謂“一女不嫁二夫”之類的貞潔觀念要到宋代以後才完全確立,不能用後世的道德規範去要求前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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