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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老人待遇最好:年過70可享受“處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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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漢代,養老敬老制度非常完善,老年人擁有法定待遇。只要年過七十、無人品問題的老者,在“政治”上享受處級待遇,持王杖進入官府不必趨俯,可以與當地的官員平起平坐。虐待老人者,在漢代會被“棄市”處死。縱觀古今,各朝各代贍養老人的做法差異很大,最好的要算漢代了。

漢朝老人待遇最好:年過70可享受“處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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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皇帝頒發“養老詔令”

西漢初期,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皇帝就頒佈了養老詔令,凡八十歲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待遇。

漢高祖詔曰,凡五十歲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帶領大家向善的,便可擔任“三老”職務,由鄉而縣,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盡免徭役,每年十月還賜予酒肉。

漢文帝詔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爲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間,又將享受這種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齡降到了七十歲。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對高齡老人進行登記造冊,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

如《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從這個記載來看,漢代的養老敬老,不僅務實,而且還有良好的健康祝願。

漢朝老人待遇最好:年過70可享受“處級”待遇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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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959年在甘肅武威縣咀磨子18號漢墓內出土的一根鳩杖杖端繫着的王杖詔書木簡,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點漢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漢王杖詔書令冊木簡記載,漢朝的養老敬老法規始終一致,沒有間斷過,而且每隔一段時間皇帝就要詔告天下。

最耐人尋味的是西漢詔書中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當時的“六百石”官職爲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

2、老人可走皇帝的“馳道”

漢代老人的“政治”待遇還體現在可以“行馳道旁道”。馳道是專爲天子馳走車馬的,絕對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許。可見漢代老人是何等特殊!詔書還明確規定,各級官府嚴禁對高齡老人擅自徵召、系拘,也不準辱罵、毆打,違者“應論棄市”。

漢朝老人待遇最好:年過70可享受“處級”待遇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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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記載了汝南地區雲陽白水亭長張熬毆辱了受王杖者,還拉他去修道路。這件事影響很大,太守判決不了,廷尉(相當於今天的最高法院院長)也難斷決,只好奏請皇帝定奪。皇帝說:“對照詔書,就該棄市。”張熬被判處死刑。今天看來不可思議。

也許是受漢代的影響,後來各朝各代對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逐漸形成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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