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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如麻!即使罷官回鄉也逃不過朱元璋的殺戮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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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明朝的第一位皇帝,他登基後勵精圖治,國泰民安。但是他疑心也很重,所以被他處死的人多達數萬,可以說是自秦以來歷代文字獄之最。

朱元璋,當過乞丐,當過和尚,貧苦出身的農家子弟。隨後參加紅巾軍造反,雖說在寺廟裏面當了和尚,然而他並沒有落下凡塵,而且在寺廟待的這段時間,也沒有學多少文字 ,許多字認識也是模糊 不清。當上皇帝以後,自卑心理和護短心裏作祟,曾經因爲自己的一個字寫錯了,殺了一名忠心耿耿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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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殺人的理由很簡單,他對事物的認識是片面的,僅憑着自己一人的文化素質來判讀臣下的奏摺。凡是奏摺中有不如意的地方,立即把這個大臣殺掉。凡是與自己身份犯忌的地方就是犯了法。比如:和尚本來就是光頭,因此不但是光頭也算是禿子,但是這卻犯了朱元璋的大忌,因爲他曾經當過和尚,對於他來說,這段時間是自己不光彩的,他是不願意被人提起的。

由此我們可以推而廣之,就是連和“賊”同音的“則”字也犯忌諱。朱元璋對“賊”這個字是十分厭惡,他變現出來的是對做過賊的人十分同情。他曾經不止一次不打自招地說:做賊也是被迫無奈,有吃、有穿、有喝,誰還願去做賊呢?就拿他自己來說吧,當年如果是豐衣足食,也就不會參加紅巾軍造反了。由於朱元璋對做過賊的人有袒護這種心理,導致明朝海盜十分猖狂。

其實,這“賊”和“則”本屬同音字,從字眼上分析也是音同義不同。但是朱元璋卻是很袒護這種行爲。像這一類常見的同音字,遇平常人最多是罵一場打一架。有本能護短心理的朱元璋就與衆不同了,一旦他見到有人在文章中帶有“光”和“則”等字眼就是犯禁忌,就遭抄家、砍頭、誅滅九族。

殺人如麻!即使罷官回鄉也逃不過朱元璋的殺戮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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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記載: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爲當時的海門宦官寫《謝增俸表》,因爲他文中有“作則垂憲”一字被殺。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岑寫《祝萬壽表》,因爲文中有寫到“垂子孫而作則”一字被殺;福州府學訓導伯景爲按察使撰寫《賀冬至表》,因爲文中有寫到“義則天下”一字被殺。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爲按察使寫《正旦賀表》,因爲文中有寫到“建中作則”一字被殺。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作《賀表》,因爲文中有寫到“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爲世作則”一句話,朱元璋看到這句話以後,惱羞成怒說,這個徐府學十分可惡,他不但罵朕是和尚,還罵朕做過賊。

殺他一人不行,應該滿門抄斬。可憐這個徐學士在《賀表》中用了“光”和“則”兩個字,被株連九族慘死50餘人;澧州學士鄭孟清爲本府作《奉民師表》,因爲文中有寫到“聖健作則”被殺。總之,朱元璋在讀表文總是會反映出因做賊心虛,就會把文中所有的“則”都念成“賊”,而他自己也是十分惱怒地說:則音近賊,有人膽敢罵我做過賊,用心何其險惡,理應一律處死殺無赦! 朱元璋不但死摳字眼,而且對文中的詞、句也犯忌諱之心。

當時有一個懷州府學訓導呂睿爲本府作《謝賜馬錶》,因爲文中有寫到“遙贍帝扉,一句遭來殺身禍。事後,朱元璋還當着大臣的面強詞奪理地說:“帝扉”就是“帝非”,他亂言惑衆誹謗朕,此人不殺留他何用!縣學教諭賈翥爲本縣作《正元賀表》,因爲文中有寫到“取法家魏”一句,朱元璋讀成“去發像鬼”。鬼就是禿髮,說我是和尚,命錦衣衛立即推出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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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訓導林雲爲本州作《謝樂宮賜宴箋》,因爲文中有寫到“式君父以班爵祿”一語被殺。朱元璋認爲:“式君父”就是“死君父”的諧音,這是詛咒皇上。尉氏縣教諭許元爲本府作《萬壽賀表》因爲文中有寫到“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兩句讚美詞。朱元璋片面理解爲:法坤就是“發髡”,“藻飾太平”就是“早失太平”,如此居心不良,定斬不饒!

有些大臣怕惹禍上身,歸隱田園,仍然被懷疑。說是他們那些棄官回家的人,是想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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