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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養老沒有退休金 規定"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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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千年來以農業爲主的中國古代社會,不管是普通老百姓,還是政府官員,都沒有養老保險等“五險一金”,也基本上沒有退休工資,但是古人在養老方面花的心思並不少。

中國古代官員退休後的待遇

古代官員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於周代,漢以後形成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齡爲七十歲,漢代只有高級官員有“致仕”,致仕條件是年老或是有疾。漢代規定,俸祿兩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領取原俸祿的三分之一,功勳極其卓著的少數官員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時還有一次性賞賜,如錢、黃金、糧食、房屋、車馬等。如漢章帝元和三年,賢官第五倫請辭時,被漢章帝賜“以兩千石俸終其身”,並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所。

古代養老沒有退休金 規定"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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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官員在退休方面明確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歲,但是體弱多病的也要退職。“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給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則的話,唐朝官員退休後沒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數量的田地養老。

宋朝雖然也規定了七十致仕,但並沒有實際執行,所以導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輩。因爲退休只能拿到鬥俸,所以官員千方百計拖着不退休。

明朝起,將退休年齡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滿六十歲,就鼓勵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詔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聽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詔“自願告退官員,不分年歲,俱令致仕”。明代的開國功臣劉伯溫,輔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後,於洪武四年,未滿60歲時就告老還鄉。中央官員退休後享受半俸,一般情況下不給退休官員發退休金,家裏實在太窮的話,根據個人申請,“有司月給米二石,終其身”。

清朝官員退休年齡也爲六十歲,如果沒有年滿六十歲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沒有俸祿的,而滿六十歲又有世職的可以拿半俸,但對那些有特殊功績的官員,如打仗負傷者,則全數發給。

對於中國古代的普通老百姓來說,養老制度是以家庭養老爲主,一家之內,晚輩負有不可推脫的養老義務,而國家也有相應的政策法規,主要是減免老人及其子孫的賦稅(向國家繳納一定的錢物)和徭役(爲國家提供一定期限的無償勞動)。國家甚至還通過授官賜爵、賞賜財物以確保老人安享晚年。

周代:規定“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古代養老沒有退休金 規定"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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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開始出現初具規模的養老制度,這一制度規定了50歲以上的爲老人。對於如何養老,規定得也很詳細。首先是飲食方面,據《禮記王制》記載,周代時要求,對5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他們吃細糧;對6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他們吃肉,那時肉是很珍貴的;對70歲以上的老人,要在他們的飯食中增加副食;對80歲以上的老人,要讓他們吃些珍饈美味。對90歲以上老人,考慮到此時老人行動多有不便,因此要在老人的牀前伺候飲食。當然,這樣的規定主要針對王公貴族,對普通百姓來說,保證吃飽就很不容易了。

爲讓子孫更好地贍養老人,周代實行有老人的家庭可減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歲以上的老人,則兒孫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歲老人,則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一說。

春秋戰國:雖戰亂頻繁,尊老傳統不變

《左傳襄公三十年》裏說,春秋時,晉國有一位73歲的老人被徵去築長城,當時的大夫越孟得知這位老人是自己一位屬下的長輩之後,一方面誠懇地道歉,另一方面將老人接回來,分給他田地,並且撤銷了違反養老政策的官員的職務。

戰國時,齊國規定,對70歲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徭役和賦稅;對80歲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二子(兩個兒子)的賦稅徭役;對90歲以上的老人,免除其全家的賦稅徭役。

古代養老沒有退休金 規定"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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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養老院

建“養老院”,起源於南北朝時期,高壽皇帝梁武帝蕭衍曾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創辦了“孤獨園”,用於收留、贍養孤苦老人。到唐朝,這樣的養老機構已被推廣,在武則天時代,唐朝還開設了主收貧、病、孤、疾者的“悲田養病院”。唐肅宗在長安和洛陽分別建了“普救病坊”,用於照顧無人贍養的老人。但真正讓“養老院”這種養老方式流行起來的是宋朝,北宋初年即開設名爲“福田院”的養老機構,後來又開設了“居養院”,南宋則叫“養濟院”等,將孤寡不能養活自己的老人登記備案,由國家贍養他們。雖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質的養老院。而且,在宋徽宗時期,老人的年齡標準是50歲,使養老的人羣範圍得到了極大的擴展,成爲歷史上老人的黃金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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