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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官自尋年終獎:攢公文賣廢品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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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也是有年終獎的。高級官員的年終獎,一般由朝廷發放,國家財政出錢,有時候甚至是皇帝親自掏腰包給寵臣發紅包。可對於一些地方小官來說,指望不上皇帝給他們發年終獎,只能另闢蹊徑。他們自尋年終獎的方法很多,例如……

  攢起公文賣廢品

秦、漢、魏晉時期,公文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竹簡上,一份較長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簡。等到公文寫成,從這個部門傳達到那個部門,怕竹簡丟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裝起來,紮緊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竹簡倒出來,裝竹簡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大點兒的部門——像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公文往來最多,攢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一個部門的辦事員就都有年終獎了。南北朝以後,公文主要用紙張,鑑於傳真機尚未問世,公文往來只能靠驛馬運送,路上怕紙張磨損,還得用封套把公文裝起來。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稱“書囊”。有些窮衙門,舊書囊攢得多了,讓裁縫改成衣服或者被單,過年時發給諸位同僚,雖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項年終獎。至於寫公文用的紙張,每過一年半載,一定能攢下一大批,等過了保密期限,就能賣廢品,賣得的錢,也能發年終獎。

古代地方官自尋年終獎:攢公文賣廢品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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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

  府縣小吏去放貸

唐朝和宋朝,都有那麼一段時間(如唐肅宗時期和宋神宗時期),允許各“機關單位”向民間放高利貸。高利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公務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上至六部,下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本金放出去。放貸的對象,主要是各單位轄區內的商人。放貸的期限,短則幾天,長則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驢打滾”的利滾利,利潤相當可觀。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本衙門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供領導調劑使用,一些錢用來吃喝玩樂,一些錢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公款用來做生意

還有的衙門嫌放高利貸來錢還不夠快,直接拿集資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做什麼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資房地產,販賣私鹽。酒、醋、鹽,在大多數朝代都是專賣品,壟斷經營,利潤驚人。房地產生意,至少從晚唐就開始興盛,晚唐的軍閥、五代十國的將軍、宋朝的王爺、明清兩代的京官,很多人從事房地產開發。那時候的房產開發還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華地段買一塊地皮(或者動用職權霸佔一塊地皮),然後在上面蓋門面房,蓋好了,再對外出售或出租。像宋朝名將岳飛,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經營過房地產,只是他很清廉,經營所得主要拿來補貼軍用和興辦教育了,沒放進私人腰包,也沒有給下屬發年終獎。但是別的文官武將可不像他這樣高風亮節,他們販賣私鹽也好,走私別的違禁品也好,投資房地產也好,賠了,用公款衝賬,賺了,自個兒笑納,再給同僚和下屬發點兒紅包。

 肆

  窮酸官員當褲子

不同級別、不同性質的“單位”,“創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遠的。職權大的衙門,“小金庫”充足,年終獎就多;沒人理會的清水衙門,“小金庫”寒酸,年終獎就少。

對於年終獎羨慕嫉妒恨的情緒,自古就有。南宋大詩人陸游說過一句順口溜:“吏勳封考,筆頭不倒;戶度金倉,日夜窮忙;禮祠主膳,不識判硯;兵職駕庫,典了祓褲。”意思是,吏部是管官員升遷的,戶部是管工資發放的,這兩個部門,一個管人事,一個管財政,都是要害機關,所以紅包多得收不完。而禮部主管文教,沒人理會;兵部在太平時節用處不大,也沒人理會。所以這兩個機關的官吏就沒有多少紅包,窮得要去當褲子。

古代地方官自尋年終獎:攢公文賣廢品做生意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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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林直接收紅包

歷朝歷代的翰林院,一沒事權,二沒財權,官員們跑關係走路子,很少到這兒來送禮,窮翰林是當定的了。好在皇帝給他們一個收紅包的機會,譬如宋朝,朝廷冊封某個大官,一般讓翰林起草任命書,起草完了,皇帝會命令被冊封的那個大官給起草任命書的翰林送謝禮。這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相當優厚。爲了能夠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書,翰林們都儘可能集體上,小明負責提綱,小強負責初稿,小胖負責修改,小張負責潤色,最後再請小李來謄寫。既然大多數任命書都是集體努力的結晶,那麼得到的謝禮自然也要集體分配。怎麼分配呢?集中起來,一年分兩回,三伏分一回,歲尾分一回。歲尾分的這回,就當是年終獎。從某種程度上說,翰林們這樣分發年終獎,等於是自己哄自己高興。

在唐朝,翰林分兩種,一種是翰林學士,級別高,有機會起草任命書,有機會拿謝禮;一種是翰林待詔(當年李白就是這個職務),級別低,起草任命書的活兒一般輪不到他們幹。不過翰林待詔跟皇帝見面的機會多,哪天逗皇帝高興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於是翰林待詔們定下了一個規矩:不管是哪個翰林待詔升官了,都得向沒升官的翰林待詔交錢,升的官越大,交的錢就得越多。所以沒升官的翰林待詔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筆進賬,他們把這些錢存進“小金庫”,到了歲末,每人分一份紅包,高高興興回家去,開開心心過新年。於華聲在線、《北)

古代年終獎金有多少?

漢代我國就已經有了年終獎。像東漢,一入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了。發多少?有定例:大將軍、三公,每人發錢20萬枚(五銖錢,下同)、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發錢10萬枚;校尉每人發錢5萬枚;尚書每人發錢3萬枚;侍中每人發錢2萬枚。

東漢後期,一枚五銖錢的購買力相當於現在人民幣4角,一斛大米重16公斤,由此估算,大將軍和三公每人所能領到的年終獎,摺合成人民幣大概在10萬元左右。而當時三公和大將軍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銖錢,摺合成人民幣不過7000元,領這一回年終獎,要超過他們一年的工資,所以,大官小官都盼快快過年。

古代地方官自尋年終獎:攢公文賣廢品做生意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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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是中國古代的“高薪時代”,工資高年終獎少。每年冬至,皇帝給高級幹部們發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經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而已。宋朝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裝米50公斤,裝面30公斤,兩石米無非100公斤,5石面無非150公斤,再加上那5只羊,撐死了值幾千塊錢。而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有工資(月料),有餐補(餐錢),有飲料補貼(茶湯錢),有取暖補貼(薪炭錢),有招待補貼(公使錢),有崗位補貼(添支錢),全部加在一起,一年將近一萬貫,按購買力摺合成人民幣,至少在600萬元以上。那點兒年終獎跟他的薪水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明清時期官員的俸祿很低,京官的年終獎金不是朝廷發,而是來自地方官員。當時地方官員來錢渠道多,而京官就比較窮困一些。地方官員爲獲取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應,每當冬日降臨,往往以爲京官購置取暖木炭爲名,向六部司官孝敬錢財,此謂“炭敬”。有詩證曰:“瑞雪逍遙下九重,行衙吏部掛彩燈。頻叩朱門獻暖爐,玉做火塘熔炭紅。”

實際上,炭敬就是春節過節費,在地方上叫節敬。炭敬是“饋歲”(新年禮物)的意思,所以地方官員贈送所附的信裏一般不直接說數目,而以梅花詩八韻、十韻或數十韻來代替,如果是四十兩銀子就說是“四十賢人”,三百兩就說“毛詩一部”,顯得很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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