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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三世——第222任天主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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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三世——第222任天主教

保羅三世,原名亞歷山大·法爾內塞。第222任教皇(1534~1549年在位)。通稱法爾內塞家族教皇,他在生活上與世俗貴族同流合污,謀求本家族私利,資助文藝事業,是典型的文藝復興教皇,同時,他又表現真誠虔信,熱心整頓教會,促成1545年塔蘭託會議的召開,使天主教會在遭到宗教改革運動打擊之後有了起色。

保羅三世——第222任天主教皇

保羅三世

保羅三世的大事記

1468年2月29日教皇保羅三世出身托斯卡尼僱傭軍貴族家族

1468年2月29日,第222任教皇保羅三世出身托斯卡尼僱傭軍貴族家族,自幼旅居羅馬。

1545年12月13日天主教在意大利特蘭託舉行宗教會議

1545年12月13日,天主教在意大利特蘭託舉行宗教會議。目的是反對宗教改革運動,維護天主教的地位。會議通過的主要決議有:重申天主教會的壟斷地位,宣佈所有新教徒爲異端;天主教會的教條和儀式是不可更改的天條,必須嚴格遵守;教皇是教會的最高權威,位於所有宗教會議之上;初次開列“禁書目錄”,禁止教徒閱讀;創辦神學院,加強對神甫嚴格正規的培訓等。

16世紀天主教會爲反對宗教改革運動在特蘭託(在今意大利北部)召開的時斷時續的宗教會議的總稱,即第19次主教會議。宗教改革運動爆發不久,天主教會就要召開一次主教會議;但由於西班牙和法國之間的戰爭以及天主教會內部的矛盾,致使召開時間一再拖延。直到1545年12月在教皇保羅三世(1534~1549在位)倡議下,得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6在位)同意後才得以召開。會議中經兩次休會,於1563年12月閉幕,歷時18年,實際集會時間約4年3個月。

保羅三世——第222任天主教皇 第2張

保羅三世

會議駁斥新教的改革主張,宣佈所有新教爲異端,認爲中世紀以來天主教的教義、儀禮正確無誤,不容修改補充。會議堅持7項聖禮(聖事),即洗禮、堅振、聖體、告解、終傅、神品和婚配。宣稱基督教的真理和道德規範,除依據《聖經》外,還應依據未成文的傳統;而傳統則憑教會選擇決定,《聖經》的銓釋亦必須遵照教會意見。《聖經》以天主教會規定的通行拉丁文本爲典範,其他版本皆屬非法。會議肯定教階制是上帝的規定,確認主教在各級教士中的領導地位,教皇是教會的最高權威。

會議提出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必須常住現職崗位,限制兼領聖俸;神甫獨身,教區神甫應在主教監督下講經。強調宗教教育,主張舉辦各級教會學校。特蘭託會議的主旨是反對宗教改革,整頓教會內部。儘管其主要內容是重申天主教會舊的原則和戒律,一些長期積弊也不可能扭轉,但在天主教會內外矛盾重重、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會議起了集結反改革勢力、穩定天主教陣營的作用。

1549年1月10日天主教皇保羅三世高壽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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