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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對文明摧殘最嚴重的年代是元朝?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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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是中國古代唯一由北方遊牧民族所建立的全國統一王朝。近十幾年來,國內(主要指大陸)史學界在蒙元史研究領域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包括貢獻出兩部學術水平很高的斷代史著作,即韓儒林主編《元朝史》(人民出版社,1986)和周良霄、顧菊英合著《元代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以及一些專題著作和大量的學術論文。然而歷史的複雜性,就在於學者可以不斷選擇問題、變換視角,見仁見智,對其進行不重疊的考察。本文打算將近年讀書所得,結合元朝的特性這一主線,就若干問題稍陳管見。題目較大,而個人學識淺薄,本不當率爾操觚,其中淺陋愚妄之處,尚望學界師友垂諒。

中國歷史上對文明摧殘最嚴重的年代是元朝?

一 從“征服王朝論”談起

    建國以來的歷史研究,在很長時期內存在着將歷史簡單化的傾向。以對各北方民族所建立王朝(以下簡稱“北族王朝”)的研究爲例,學者多以馬克思的著名論斷 ——“野蠻的征服者總是被那些他們所征服的民族的較高文明所征服”〔1〕 爲指導,重點強調各北族王朝學習、吸收漢文化以及民族融合、“建立各族地主階級聯合統治”的一面,而忽視各族文化衝突、抵制、雙向影響以及民族政策不平等的一面。實際上,後一面的問題十分重要,在元朝的表現尤爲人所共見。近十幾年來,蒙元史學者已對這方面作出大量研究,從而在事實上予上述總體偏差以不小的糾正。

    然而,只有從理論上對中國古代諸北族王朝作出類型劃分,特別是從文化差異(主要是與漢文化的差異)的角度對它們進行比較研究,纔會對這些王朝(包括元朝)的特性、對中國古代歷史的複雜性有更深入的瞭解。筆者並無能力進行新的理論概括,只是想提到一種外國學者早已提出、運用而我們卻長期迴避、排斥的理論模式 ——“征服王朝論”。

“征服王朝論”是德裔學者魏特夫於本世紀前半期提出的。他在《中國社會史:遼》一書(與中國學者馮家升合著)的導言中認爲:中國古代諸北族王朝按其統治民族進入內地的不同方式,可劃分爲兩類。第一類爲“滲透王朝”(Dynasties of Infiltration),以十六國、北魏爲代表;第二類爲“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遼、金、元、清均屬其列。各北族王朝與漢地的文化關係,絕不僅僅是簡單的同化(Assimilation),而是雙向性質的涵化(Acculturation)。它們對漢文化諸因子,並非被動地全盤接受,而是能夠進行主動的選擇。具體而言,它們對漢文化的態度也有程度上的差別。 “征服王朝”較傾向於抵制,而“滲透王朝”較傾向於吸收。在諸“征服王朝”中,又由於從前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的差異,遼、元較傾向於抵制,而金、清較傾向於吸收。〔2〕這一看法問世以後,在西方以至日本、港臺學術界都產生了很大影響,也引起若干爭論。但在新中國的學術研究中,它卻一直受到冷遇,研究者多小心地避開這一論題,即使偶爾提及,也都是作爲反面觀點,斥之爲“別有用心”、“居心叵測”。今天看來,我們的上述態度似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我們冷遇和批判“征服王朝論”的理由,主要是認爲魏氏這一理論強調歷史上北方民族與中原漢族的對立、衝突,有挑撥中華民族大家庭內民族關係的嫌疑。這種從現實出發的義憤或許有其理由,但學術研究畢竟不應該過多地受感情左右。魏氏究竟出於何種目的、是否是在純學術背景下提出他的理論,姑置不談。我們所關心的,是他的理論對我們的研究是否有啓發和借鑑價值。我認爲,儘管魏氏“征服王朝論”在一些具體問題上有待商榷,但大體而言,還是值得參考的,特別是他對各北族王朝劃分類型的努力應予肯定。固然“征服王朝” 的“征服”二字比較刺眼,但如果僅將它理解爲一些北方民族進入中原時的方式和曾經(!)存在的狀態,似乎尚無大誤。承認歷史上一度存在過北方民族對漢族的征服狀態,與今天將它們共同看待爲中華民族的組成部分,並不矛盾。不應該爲現實曲解歷史。臺灣學者蕭啓慶在評論大陸蒙元史研究狀況時說:“蒙古人成爲中華 ‘民族大家庭的成員’,是其征服及統治中原江南的結果,而不是先存事實。”〔3〕此語實爲平實通達之論。

假如將“征服王朝論”當作學人一家之言,承認其啓發和借鑑價值,我們就可以平心靜氣地來討論它的得失。如細加分析,魏氏的一些觀點亦有扦格難通之處。在劃分類型時,他似乎過分強調了各統治民族進入中原過程、方式的重要性,而將該民族南下前的經濟生活狀態只置於從屬地位。即使就南下的過程、方式而言,魏氏將北魏作爲“滲透王朝”的代表,而將遼當作“征服王朝”之一,恐怕也有問題。北魏建立者拓跋鮮卑由大漠以北遷至陰山南麓,還可以說是較和平的“滲透”過程,而當道武帝南下伐後燕時,“親勒六軍四十餘萬,南出馬邑,逾於句注,旌旗絡繹二千餘里,鼓行而前,民屋皆震”〔4〕 ,克晉陽,出井陘,下信都,破中山,從而初步確立在中原的統治,其實也不妨說是一次成功的“征服”,只不過直接對手不是漢族政權而已。契丹族在建立遼朝時與拓跋鮮卑相似,是一個已經長期附塞的民族。遼並未真正“征服”漢地,所佔漢地一隅——燕雲十六州只是因幫助後晉取代後唐而得到的酬勞。後來遼太宗耶律德光南下攻滅後晉,一度控制中原,但卻未能穩定局勢,最終慨嘆“我不知中國之人難制如此”〔5〕 ,狼狽北歸,“征服”並未實現。終遼一代,國家統治重心一直沒有像北魏、金、元、清那樣移入漢族農業區〔6〕 ,因此它的“征服”意義實在可以說並不明顯。魏特夫提出“征服王朝論”雖有新意,但將遼代當作“征服王朝”典型加以研究,似乎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那麼哪一個北族王朝可以看作最典型的“征服王朝”呢?這個王朝魏特夫也已注意到了,那就是他用來與遼並稱的元朝。但由於種種原因,他沒有能夠就此進行深入闡述。甚至對“征服王朝”的概念,他也沒有作出十分清晰的界定。按照魏氏有關敘述以及其餘外國學者的繼續發揮,我覺得以下三個條件對考察中國歷史上的典型“征服王朝”可能是很重要的。首先,其統治民族在“征服”漢地以前,應是一個經濟生活與漢族農業社會判然迥異的、比較純粹的草原遊牧民族。第二,該民族在“征服”漢地以前,應當已對漠北草原實施了相當有效的統治,建立了強大的草原遊牧帝國。第三,該民族充分實現了對漢地的“征服”,儘可能大部分、乃至全部佔有了漢族聚居地區。當然在廣義上“征服王朝”也可以僅具備上述一到兩個條件,但我認爲只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纔可稱爲最典型的“征服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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