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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五主到五族:揭開歷史上“五胡”的稱謂由來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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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稱謂出現在東晉十六國時期,其最初的涵義一直模糊不清。一些學者認爲是指匈奴、羯、鮮卑、氐、羌五族,一些學者認爲是指五人,也有一些學者認爲是匈奴“五部胡”的簡稱。苻堅所謂“五胡次序”,又被一些學者說成是圖讖名,說成是當時社會上流行的一種預言北方各主要少數族將相繼建國的讖書,使“五胡”的問題變得更加複雜。有鑑於此,筆者擬對“五胡”稱謂的本源再作探究,重點是“五胡”的族屬及所指五人的推定。同時,也嘗試爲“五胡次序”尋找更合理的解釋。

一、“五胡”爲匈奴、羯、鮮卑、氐、羌五族說置疑

《晉書·苻堅載記下》:(姚)萇求傳國璽于堅曰:“萇次膺符歷,可以爲惠。”堅瞋目叱之曰:“小羌乃敢幹逼天子,豈以傳國璽授汝羌也。圖緯符命,何所依據?五胡次序,無汝羌名。”《通鑑》此事繫於晉孝武帝太元十年(前秦苻堅建元二十一年,後秦姚萇白雀二年,385)八月。《小學紺珠》“五胡”條:“劉淵匈奴、石勒羯、慕容皝鮮卑、苻洪氐、姚萇羌。”《通鑑》胡注:“胡、羯、鮮卑、氐、羌,五胡之次序也。”“胡、羯、鮮卑、氐、羌”之“胡”,在此專指匈奴。上引王應麟、胡三省說,是迄今爲止關於“五胡”稱謂最流行的解釋。

雷家驥說:“中、外學界對孰是‘五胡’……多采用宋元以來的廣義解釋,即指匈奴、羯、鮮卑、氐、羌五族。”三琦良章又說:“‘五胡’一詞的意思是五種少數民族,指三至五世紀從北方、西方移住中國的匈奴、羯族、鮮卑、氐族、羌族,基本上已成爲常識。”不爲無據,如陳寅恪就說:“五胡,謂五外族。”《晉書·劉曜載記》:置單于臺於渭城,拜大單于,置左右賢王已下,皆以胡、羯、鮮卑、氐、羌豪桀爲之。《通鑑》晉明帝太寧三年(325)六月同。陳寅恪又說:“所謂胡、羯、鮮卑、氐、羌就是‘五胡’。”正是沿襲“宋元以來的廣義解釋”,確已成爲學界的常識。

從五主到五族:揭開歷史上“五胡”的稱謂由來

至於“五胡”何以會包括匈奴、羯、鮮卑、氐、羌五族,據王樹民說:淝水戰前,“五胡”之名已正式使用,指的是各少數族“據有中原地區建號稱帝者”(按其思路,應包括漢趙的匈奴劉氏、後趙的匈奴別部羯族石氏、前燕的鮮卑慕容氏、前秦的氐族苻氏)。淝水戰後,羌族姚氏和鮮卑慕容氏又分別建立了後秦、後燕,所以氐、羌和鮮卑也都列於“五胡”之數。但匈奴加上氐、羌、鮮卑只有四族,此前讖書的編造者並未限定必有五族建立政權。後人覺得東晉十六國時期“活動於中原地區”的少數族,“主要的只有匈奴、鮮卑、氐、羌四種”,與“五胡”名實不相符合,於是就把“胡”和“匈奴”劃作“不同的概念”,從匈奴中分出羯族來,以湊足“五胡”之數。

此說最大的疑點在於:既然東晉十六國時期“活動於中原地區”的少數族,“主要的只有匈奴、鮮卑、氐、羌四種”,後人選擇這些族羣的總稱,何以不是名實相符的“四胡”,而是令人費解的“五胡”呢?對此,王樹民本人也有所察覺,他說:“如果羯可以和匈奴分開,那麼,鮮卑中的段氏、慕容氏、拓跋氏、禿髮氏等也都應該分出來,賨人更要從氐人中分出來,而匈奴族中還有赫連氏、沮渠氏等,這樣又超過五個民族之數了。”這就不免讓人猜測:東晉十六國時期的“五胡”稱謂,是不是另有所指?

上引苻堅、姚萇的對話與圖讖相關,以往史家對此多已留意,如《通鑑》胡注云:“無汝羌名,謂讖文耳。姚萇自謂次應歷數,堅故以讖文爲言。”“五胡”得以排定“次序”,前提就是“五胡”之名均見於讖語。苻堅否定姚萇稱帝的資格,質問其於“圖緯符命,何所依據”,又引“五胡次序”爲證,都是出於這樣的背景。

呂思勉進而指出:“此‘羌’字指姚萇而言,非指凡羌人。當時最重圖讖,故萇以是求而堅斥其誣。”後來郭質起兵響應苻登,傳檄三輔稱:“姚萇窮凶肆害,毒被人神,於圖讖歷數萬無一分,而敢妄竊重名,厚顏瞬息,日月固所不照,二儀實亦不育。”呂思勉謂郭氏“意與堅之言同”,並反詰說:“不然,圖讖豈有不爲一人造而爲一種族造者邪?”不“爲一種族造”而“爲一人造”,正是圖讖的基本特徵之一。

王應麟解釋“五胡”稱謂的涵義,落實到匈奴、羯、鮮卑、氐、羌五族,胡三省將“胡、羯、鮮卑、氐、羌”五族與“五胡”相對應;陳寅恪徑言“五胡”爲胡、羯、鮮卑、氐、羌“五外族”,看來都未必妥帖。至少在前、後秦交替之際,苻堅所謂“五胡”是指五人而不是五族。

《晉書·后妃傳下·褚皇后傳》載褚太后還政之詔雲:“帝(引者按:指晉穆帝)既備茲冠禮,而四海未一,五胡叛逆,豺狼當路,費役日興,百姓困苦。”褚氏還政事,《通鑑》繫於晉穆帝昇平元年(前燕慕容儁元璽六年,前秦苻生壽光三年,357)正月,此前各少數族“據有中原地區建號稱帝者”,有匈奴劉淵、劉和、劉聰、劉粲、劉曜,羯族石勒、石弘、石虎、石世、石遵、石鑑、石祗,鮮卑慕容皝、慕容儁,氐族苻健、苻生;此後到苻堅被俘時(385),又有鮮卑慕容儁,氐族苻堅,羌族姚萇,共四族(將匈奴別部羯族析爲一族,則有五族)、十九人。如果“五胡”僅限於五人,又是指其中哪幾族的哪些人呢?

從五主到五族:揭開歷史上“五胡”的稱謂由來 第2張

考證羌族姚萇是否屬於“五胡”,可能是一個便捷的切入點。“五胡次序”由圖讖人物排列而成,其中既無羌族首領姚萇之名,見於圖讖的“五胡”,就不可能包括其他羌族人物在內。《容齋隨筆》所舉“五胡”,羌族姚萇被排除在外,就是礙於“無汝羌名”的制約。這種處置,顯得更爲審慎也更爲合理。

接下來的問題則有些棘手:“五胡次序”中,是否有氐族首領即苻堅本人或其父祖之名呢?另據《晉書·苻堅載記下》:(太史令王彫)嘗言于堅曰:“謹案讖雲:‘古月之末亂中州,洪水大起健西流,惟有雄子定八州。’此即三祖、陛下之聖諱也。又曰:‘當有艹付臣又土,滅東燕,破白虜,氐在中,華在表。’案圖讖之文,陛下當滅燕,平六州。願徙汧隴諸氐於京師,三秦大戶置之於邊地,以應圖讖之言。”雷家驥說“古月之末”(“胡末”),指前後趙之末,不夠準確;但他說“洪水大起健西流,惟有雄子定八州”,指苻堅祖洪、從父健、父雄及堅本人,是不錯的。雷氏進而說,該讖語“預言氐族苻氏將興起於胡末”,顯示“亂中州”之“胡”並“不包括氐人在內”,也可以信。

《十六國春秋·前秦錄》載蒲(苻)洪入關事雲:時姚弋仲亦圖據關中,恐洪先之,遣子襄率衆五萬來伐洪。洪逆擊,敗之。於是安定樑擾楞等並關西民望說洪曰:“今胡運已終,中原喪亂,明公神武自天,必繼蹤周、漢,宜稱尊號,以副四海之望。”《通鑑》此事繫於晉穆帝永和六年(350)。前一年石虎死,後趙國內大亂,樑擾楞等人所言之“胡”,指羯族石氏無疑。“胡運已終”,又可與“古月之末”相參照。稱尊在即的氐帥蒲(苻)洪,則肯定不在“胡”人之列;洪孫堅所說的“五胡”,也肯定不包括其本族——氐族及其首領在內。

諸史關於氐、羌與胡人(古月)稱謂的記載,給我們一個啓示:識別“五胡”族屬的關鍵在於判定其當時是否稱“胡”。孫仲匯說:“《史記》、《漢書》中稱匈奴爲胡是極普遍的,但對氐、羌二族卻從未以胡字相稱。除《史》、《漢》外凡宋之前皆無人稱氐、羌爲胡。”又說:“氐、羌與‘胡’無緣,當然不應列入‘五胡’之中。”此說雖然存在漏洞,但東晉十六國時期,氐、羌稱“胡”的例子的確十分罕見。孫氏據此推測氐、羌都不屬於“五胡”的範圍,是可以成立的。

孫仲匯又提出,“五胡”不應包括鮮卑在內,他說:“鮮卑慕容廆輩受晉之封,與劉、石抗衡,故不能列入‘五胡’。”《晉書·慕容廆載記》載魯昌勸說慕容廆接受晉廷任命,《通鑑》此事繫於晉元帝建武元年(317),胡注:“晉室雖衰,慕容、苻、姚之興,其初皆借王命以自重。”陳垣說:“借王命自重,猶言擁護中央,其始叛晉者匈奴、羯耳,鮮卑、氐、羌,猶奉王命。”東晉前期的基本戰略,就是聯合鮮卑各部“與劉、石抗衡”,惟其如此,晉人是不會將其同盟者(“猶奉王命”者)與敵對者(“叛晉”者)混爲一談而統稱“五胡”的。

《晉書·張祚傳》錄張祚稱王時下書曰:“昔金行失馭,戎狄亂華,胡、羯、氐、羌鹹懷竊璽。”張祚稱王事,《通鑑》繫於晉穆帝永和十年正月,在褚太后還政前三年。張氏所列“亂華”之“戎狄”,有胡、羯、氐、羌而沒有鮮卑。說明直到前燕稱帝兩年後,晉人仍未將鮮卑慕容氏當作敵手,更不用說與“亂華”的“戎狄”相提並論了。其間褚太后詔稱“五胡叛逆”,“五胡”應該在張祚說的胡、羯、氐、羌之中,與鮮卑無關。

從五主到五族:揭開歷史上“五胡”的稱謂由來 第3張

雷家驥又提示:在苻堅眼裏,被前秦攻滅的“東胡鮮卑”——鮮卑慕容氏,同樣不屬於“胡”的範圍。筆者也認爲:秦人的圖讖不會爲燕人造勢,更不會是鮮卑慕容氏所使用的版本。儘管鮮卑偶爾也稱“胡”,但那是因爲他們在舊史中被視爲“東胡”的緣故。“東胡”之“胡”與“五胡”之“胡”,其實是兩回事。綜上所述,從張祚稱王(晉穆帝永和十年)到褚氏還政(昇平元年),再到苻堅敗死(晉孝武帝太元十年),前後30餘年間,東晉十六國的漢族與少數族人羣,在觀念上都是將鮮卑、氐、羌三族同“五胡”相區別的。也就是說,那時“五胡”稱謂所涉及的五人,未必分屬匈奴、羯、鮮卑、氐、羌五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