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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期三大案之梃擊案,真相至今都未找到?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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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三大疑案,也被人們稱作明末三大案。指的是在明朝末期宮廷中所發生的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雖然這三起事件並不是十分重要,但卻標誌的是明末紛亂與衰亡至此開始,故而纔有的“三大案”之稱。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明朝時期三大案之梃擊案,真相至今都未找到?

梃擊案

梃擊案發生於萬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一位名叫張差的男子手持木棍闖入皇太子居住的慈慶宮並打傷守門宦官李鑑,後被捕。後經審問,顯示鄭貴妃與此案有關。由於當時審案人員都是浙江籍人士,而當時的浙黨領袖方從哲與鄭貴妃關係良好,因此頗受人質疑。結果當時的陝西籍刑部主事祕密審訊了張差,結果招出鄭貴妃與此確有關係。鄭貴妃見東窗事發,哀求皇太子。皇太子也請求皇帝快速了結,加之神宗寵信鄭貴妃,除了張差被處決外,此案不了了之,一些主張繼續追查的官員事後都受了輕重不等的處分。

背景

在中國歷代皇朝的禮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長子爲太子,而皇后無所出時,則以年長者爲太子。雖然明朝數代皇帝經過特別情況而被立爲帝(明成祖起兵篡奪侄兒惠帝的帝位,明代宗景泰帝因明英宗被俘而被大臣擁立,明世宗因明武宗無子而入繼大統),但明朝亦仍然依襲這套禮制。

明神宗萬曆帝在位期間,由於王皇后無子,故朝臣主張立年長子爲太子,皇長子朱常洛,萬曆十年出生,是神宗宮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萬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寵愛的鄭貴妃之子,神宗希望福王爲太子,鄭貴妃亦不斷向神宗進言。但朝臣堅持立朱常洛爲皇太子,而皇太后李氏,皇后王氏也支持立朱常洛。

最初神宗不斷拖延,弄至皇長子十歲時,因爲儲位未定,不能就學讀書。神宗雖然處分一些支持皇長子的大臣,但東林黨也支持皇長子,使支持皇長子爲太子的聲勢更大。萬曆二十九年,皇長子朱常洛二十歲,神宗在無法拖延下終於冊立常洛爲皇太子,常洵爲福王,封地爲洛陽。

國本之爭,演變成皇帝與士紳大臣的勢力之爭。結果,鄭貴妃忍無可忍,終於爆發明朝立國以來最嚴重宮廷仇殺事件.梃擊案。

爆發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張差,手持木棍,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擊傷守門太監,太子內侍韓本用聞訊趕到,在前殿逮捕張差。

經過御史劉廷元審訊,張差是薊州井兒峪人,語言顛三倒四,常提到“吃齋討封”等語。刑部提牢主王之寀認爲事有蹊蹺,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用飯菜引誘他:“實招與飯,不招當飢死。”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王之寀命衆人迴避,親自審問。

原來張差靠砍柴與打獵爲生,在一個月前,張差在濟州賣完貨後,賭錢輸了,結果遇上一位太監,太監說可以帶他賺錢,張差隨這位太監入京,見到另外一位老太監,老太監供與酒肉。幾天後,老太監帶他進紫禁城。老太監交木棒給張差,又給酒張差飲。帶他到慈慶宮,著他進宮後見人即打,尤其見到穿黃袍者(是太子朱常洛)。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監言明,如打死穿黃袍者,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他會救張差。

張差的供言,結果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指使。

結局

朝臣有人懷疑是鄭貴妃想要謀害太子,王志、何士晉、張問達奏疏譴責外戚鄭國泰“專擅”;鄭貴妃則惶惶不可終日,向皇上哭訴,神宗朱翊鈞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跡。結果皇帝和太子不願深究,最後以瘋癲奸徒罪將張差處以凌遲。張差臨死前曾說:“同謀做事,事敗,獨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問。”(據《先撥志始》)。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會審龐保、劉成兩人,由於人證消失,龐、劉二犯有恃無恐,矢口否認涉案。六月一日,明神宗密令太監將龐保、劉成處死,全案遂無從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