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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宋朝過年發利市有哪些講究?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5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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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其實就是紅包的意思,過年送紅包算是中國的傳統了。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春節期間,不管是走親戚還是在各種喜慶的場合,小孩子們總是能收到很多紅包,“利市”這個詞是怎麼來的呢?其實在古代很早就有“利市”這個說法了,但直到宋朝纔有人證實了“利市”一詞的來歷,宋朝過年發利市還有很多講究。

利市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宋朝過年發利市有哪些講究?

春節過後,回來上班,未免有些慵懶;不過,上班第一天照例有“開工利是”可領,總算聊可安慰。“利是”一詞,最早爲粵方言區的習慣寫法,實際上是一種誤寫,準確的寫法應該是“利市”。

“利市”則是一個相當古老的詞,在宋元人的用語中,“利市”已很常見;明清時期的世俗小說也大量出現“利市”的說法。

宋人羅大經曾在《鶴林玉露》中考證過“利市”一詞的來歷:“俗語稱‘利市’,亦有所祖。《左氏傳》:鄭人盟商人之辭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春秋時期,鄭國國君與商人立有契約:商人不得背叛國家,國家也不干預商人經商自由。“利市”便出現在這份盟約的誓詞中,意爲“買賣”。

元朝人陶宗儀也在《南村輟耕錄》中考證過“利市”的出處:“‘利市’之說,到處皆然。《易·說卦》:巽爲利市三倍。”“利市”出自《易傳》“說卦”的爻辭,意爲“利潤”,“利市三倍”意指獲得多倍利潤,引申爲“生意興隆”之意。

不管怎麼說,“利市”的詞源,顯然跟經商有關。

不過,在宋朝時期,人們常說的“利市”,又有了“賞錢”的含義。按宋時風俗,春節之前,“市井迎儺,以鑼鼓遍至人家,乞求利市”。這裏的“利市”,即指賞錢。

宋人的婚俗,也有“討利市”的習慣:成婚之日,新郎官請人擡着花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新娘子上了花轎,迎娶的隊伍照例不肯起步,嘻嘻鬧鬧,“求利市、錢酒”,女方家給各人派了“利市”,大夥才高高興興擡起花轎,送新娘子過門。此處之“利市”,亦是指賞錢,即現在所說的“紅包”。

粵語區的人,習慣將“紅包”叫成“利是封”。這種用來裝“利市”的“利是封”,至遲在宋朝時已經出現了,周密《武林舊事》說,每一年的除夕,皇帝照例要給各位嬪妃送上“歲軸兒及珠翠、百事吉、利市袋兒、小樣金銀器皿,並隨年金錢一百二十文”。

“利市袋兒”相當於今天的“利是封”,“隨年金錢”便是壓歲錢。這利市袋兒與隨年金錢,“旋亦分賜親王貴邸宰臣”,也就是說,過年時,皇帝還要給王公大臣發“紅包”。

利市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宋朝過年發利市有哪些講究? 第2張

宋人所說的“利市”,還含有“吉利”、“發財”之意。北宋東京有一座香火很旺的萬壽宮,據說非常靈驗,“宮東之市肆商賈居民,必固邀遊街,以求利市,競爭牽挽”。這裏的“求利市”,即祈求好運氣、好財運。

宋時已有臘月二十四祭竈神、正月初四迎竈神的習俗,南宋人范成大有一首《祭竈詞》詩寫道:“送君醉飽登天門,杓長杓短勿復雲,乞取利市歸來分。”祈禱竈王爺年初四帶着“利市”歸來,開工大吉。宋人又有正月初五迎財神之俗,而在宋人祭祀的衆財神中,有一位財神爺就叫做“利市仙官”。現在有些商家還供奉這“利市仙官”。

宋朝人常說的“利市”,既可以指“生意興隆”,也可以指“賞錢”,還包含有“吉利”、“發財”的祝願。將這三層含義結合起來:給生意人發“利市”,祝他們在新的一年裏,生意興隆、大吉大利,便是“開工利是”嘛。

這樣的“開工利是”,宋朝時已經有了嗎?是的。

不過,宋人發“利市”的時間點跟今天略有不同。現在領“開工利是”,通常是在正月初七、初八,因爲年後開工的日期就是正月初七、初八,而宋朝生意人領“開工利是”的時間,是在元宵節放花燈的第五夜——古人生活節奏慢,過年的熱鬧氣氛要維持到元宵收燈,才漸漸平復下來。

那麼誰給宋朝生意人發“開工利是”呢?嗯,就是宋朝政府。

周密《武林舊事》記載:元宵節放燈期間,“終夕天街鼓吹不絕。都民士女,羅綺如雲,蓋無夕不然也。至五夜,則京尹乘小提轎,諸舞隊次第簇擁前後,連亙十餘里,錦繡填委,簫鼓振作,耳目不暇給。吏魁以大囊貯楮券,凡遇小經紀人,必犒數十,謂之‘買市’。至有黠者,以小盤貯梨藕數片,騰身迭出於稠人之中,支請官錢數次者,亦不禁也。”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元宵放燈第五夜(宋時,元宵放燈一般從正月十四開始,第五夜即正月十八,亦即放燈的最後一夜),臨安府的府尹會坐着小轎,出來拜會市民,轎子前後簇擁着長龍一般的舞隊,一路敲鑼打鼓,煞是熱鬧。臨安府的吏員,跟在轎後,揹着大麻袋,裏面裝着楮券(即南宋流通的會子),碰上做小生意的商販(小經紀人),便給他們派錢,每人數十文,祝他們新年生意興隆。

有一些狡黠的市民,用小托盤放着梨、藕數片,裝扮成小商販的樣子,在人羣中鑽來鑽去,重複領“利市”,官府也不去計較。

利市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宋朝過年發利市有哪些講究? 第3張

南宋臨安府尹給小經紀人派發“開工利是”的習俗,宋人稱之爲“買市”。

它可能源自南宋皇室的一項慣例:隆興年間,太上皇宋高宗居住的德壽宮,位於鬧市中,正對着杭州城內的商業與娛樂中心——中瓦子。這裏也是元宵花燈最繁盛的地方,放燈期間,宋孝宗通常都會來德壽宮陪伴父皇高宋宗,“看燈買市”。

怎麼個“買市”法?“簾前堆垛現錢數萬貫”,宣喚市井商販前來做生意,凡叫價一貫錢的商品,皇室往往用二貫錢買下來。

此時的“買市”,是指皇室或政府召集商人,用高於市價的價錢購買商品,意在鼓勵商業、繁榮市場。到了周密生活的南宋後期,“買市”已經沒有“買”的行爲,而是由官府直接給小商販派“利市”。對領到“利市”的小商販來說,這幾十文賞錢就是新年的“開工利是”啊。

但宋朝之後,這種由政府給小商販派“利市”的“買市”習俗似乎消失了,明清時期的史料中,再找不到關於“買市”風俗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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