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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的西漢初期,皇帝頒佈了什麼養老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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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即位後,頒佈了《振貸詔》、《養老詔》等詔令,以振救、撫養貧困年老的百姓。他因長期生活在代地,對下層社會多有體恤。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西漢初期,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皇帝就頒佈了養老詔令,凡80歲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待遇。

漢高祖詔曰,凡50歲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帶領大家向善的,便可擔任“三老”職務,由鄉而縣,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盡免徭役,每年十月還賜予酒肉;漢文帝詔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

在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的西漢初期,皇帝頒佈了什麼養老詔令?

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爲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間,又將享受這種法定待遇的老人的最低年限降到了70歲。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對高齡老人進行登記造冊,並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

如《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從這個記載來看,漢代的養老敬老,不僅務實,而且還有良好的健康祝願,如上所述的“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

1959年在甘肅武威縣咀磨子18號漢墓內出土了一根鳩杖,杖端繫着王杖詔書木簡。根據此木簡,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點漢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漢王杖詔書令冊木簡的記載可知,漢朝的養老、敬老法規始終一致,沒有間斷過,而且每隔一段時間,皇帝就要將敬老養老的法令詔告天下。

最耐人尋味的是,西漢詔書中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

當時的“六百石”官職爲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也就是說,漢代的70歲老人在“政治”上享受處級幹部的待遇,持王杖進入官府不必趨俯,可以與當地官員平起平坐;漢代老人的“政治”待遇還體現在可以“行馳道旁道”。

在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的西漢初期,皇帝頒佈了什麼養老詔令? 第2張

馳道是專爲天子馳走車馬的道路,絕對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許。可見漢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也許是受漢代的影響,後來各朝各代對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重視,逐漸地形成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流傳千年的金玉良言。

歷史記載

《振貨詔》

方春和時,草木羣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而莫之省憂,爲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振貸之。(《漢書·文紀》)

《振貸貧民詔》是《漢書·宣紀》中的一段文字。

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振貸睏乏。其令太官捐膳省宰,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業。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谷,輸長安倉,助貸貧民。民以車船載谷入關者,得毋用傳。(《漢書·宣紀》)

《養老詔》

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爲令。(《漢書·文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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