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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小妾除了當作生小孩的專用工具還有什麼作用?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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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小妾,除了生兒生女還有一個用途,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妾”字爲會意字。本義是女奴。“妾”在先秦和秦漢時是指女奴,由於在奴隸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發生性關係,甚至使女奴的專屬於男主人的性行爲對象,於是妾的詞義開始改變。

古時候的女子有別於現如今女子,非常在地位,權力上便是天差地別的。古時候女子成熟以後幾乎沒有自己的戀愛婚姻權,大部分全是依照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人的。嫁去做主房還不錯,做小妾情況下一生運勢就悽慘了。

在古代,小妾除了當作生小孩的專用工具還有什麼作用?

古代人的傳統觀念非常頑固,相對繁衍後代很是重視,因此三妻四妾,實際上非常大一部分因素是爲了更好地傳宗接代。例如,假如大房無法生了,就娶好多個妾室回家,總有一個可生,因而,小妾的主要用途便是當作生小孩的專用工具,這一主要用途衆人皆知。

在中國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年代,女性的地位較爲低賤。因爲推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因此男人是可以娶多個女子的。而妾指的便是古代男子在妻之外,娶得別的女子。《說文解字》中說:“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地接於君者。”《春秋》那樣寫到:‘女爲人妾,妾不娉也。”這表明妾的形成,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前提條件,並且形成時間較早。

在古代,小妾除了當作生小孩的專用工具還有什麼作用? 第2張

西周時,王室貴族女子嫁人,通常同祖姊妹或姑侄嫁妝,這稱之爲媵。媵的地位比妾要高的,她是娶正室情況下的嫁妝女子,而妾不過是“女奴”而已。但在之後,二者就不會再給予區別了。杜牧的《阿房宮賦》中說:“妃嬪媵嬙,王子皇孫,辭樓下殿,輦來於秦,朝歌夜弦,爲秦宮人。”

那麼在漢朝,對妻室有哪些限制呢?漢朝歷史學家蔡邕稱“六卿一妻二妾”,也就是說一般做官的妻室加起來也就三個罷了。雖然男士可以三妻四妾,那也需要看你的經濟實力、社會的地位。窮老百姓也就只是一個媳婦,妾是想都不必想,正所謂“庶人一夫一婦”。但是,假如您有獨特的貢獻,那麼就另說了了,“功成受封,得備八妾”。

在古代,小妾除了當作生小孩的專用工具還有什麼作用? 第3張

在意識相對性對外開放的明朝,現行政策之前比較寬鬆很多。即便如此,也是有要求的。親王納妾,“許奏選一次,多則止乎十人”,世子及郡王“額妾四人”。如果你是窮老百姓,在一般狀況下也是不允許娶妾的,嘉靖年裏,要求普通家庭的小夥娶妾務必考慮2個標準。其一是法定年齡40,其二是沒有子孫後代。擅自納妾者,可能遭受處罰——抽四十皮鞭。但是,到清朝以至近現代,這種要求就變成一紙空文了。

“妾”本就歸屬於女奴,地位不高,他們可以像產品一樣交易。晚年時期的白居易,每過三年多,都需要換一茬小妾,由於他看不上他們年紀大了醜了,十年間就換了三次。有一次,他爲了更好地獲得一匹馬,就用小妾做交換。而宋朝的文學家蘇軾,他在被貶以後,就將自己的小妾一律送禮了。由此可見,妾是王室貴族的特權,平常人是無福消受的。而妾要想提升自己的地位,只能依靠生下孩子了,“母以子貴”就是這個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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