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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拯救岌岌可危的東漢王朝,漢靈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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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宏,即漢靈帝,是東漢第十二位皇帝。劉宏即位時東漢已經岌岌可危,他做了哪些拯救王朝的事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東漢末年是古代社會大動盪與大變革時期,魏晉南北朝以後的所有新興思想與風尚都源於此時期。東漢王朝在經歷“光武中興”、“明章之治”等輝煌階段後,逐漸呈現出日薄西山的沒落氣象。

由於宦官外戚頻繁干政,再加之豪族大姓勢力的日益膨脹,東漢末年出現了“三空之厄”的現象。即政治腐敗、政局動盪以及經濟蕭條。因此,底層貧苦農民揭竿而起,起義風起雲涌,遍佈全國各地;周邊少數民族騷動不安,紛紛反叛,意圖擾亂社會安定。

總之,這是一個危機重重、四面楚歌且千瘡百孔的社會。漢靈帝劉宏便是在此時繼承地位,延續大統,並想盡一些辦法在這個日趨沒落的王朝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

漢靈帝被稱爲“衰帝之君”,身處如此千瘡百孔的時代,即便想要力挽狂瀾,也無濟於事。連秦皇、漢武都無力迴天的王朝,12歲的劉宏又能如何自處呢?漢靈帝是如何一步步讓王朝走向沒落的?

一、內憂外患的東漢王朝

1.外戚宦官頻繁干政

《東漢諸帝多不永年》記載:“國家當氣運隆盛時,人主大抵長壽,其生子亦必早且多。”

自東漢光武帝以及明帝之後,皇帝大都短命早逝。例如,漢章帝與漢和帝享年分別33歲與27歲。更有甚者,絕大多數皇位繼承人多處於少不更事的年紀。諸如,漢衝帝僅2歲繼位,漢質帝僅8歲繼位。君主的早逝必然會造成一系列政局混亂以及王朝延續的問題。

《後漢書·皇后紀》記載:“東京皇統履絕,權歸女主,外力者四帝,臨朝者六後”。

年幼的帝王加上女性干政,爲外戚專政、宦官亂政創造了絕佳的條件。

《宦者列傳·序》記載:“和帝即祚幼弱,而竇憲兄弟專總權威……唯閹宦而已”。

自漢和帝起,皇室外戚與宦官之間進行了曠日持久的權力鬥爭,雙方勢力此起彼伏,分別經歷了幾起幾落。

爲了拯救岌岌可危的東漢王朝,漢靈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公元166年與公元168年,分別發生了兩次黨錮之禍,使得外戚與士大夫的數量驟減,宦官勢力達到頂峯。宦官羣體開始大力干涉察舉制,並控制朝堂官吏的選拔。

《後漢書·楊秉傳》記載:“是時宦官方熾,任人及子弟爲官,佈滿天下,競爲貪淫,朝野嗟怨”。

宦官將眼線安插在全國各個地區,不論是朝廷“職署”,還是地方“守宰”,都遍佈着宦官的親信。

與此同時,爲了擴大自身的勢力,宦官還控制了禁軍,《後漢書·曹節傳》記載:“持節將中黃門虎賁羽林千人,北迎靈帝,陪乘入宮”。由此可見,宦官已經擁有了足夠的軍事保障。東漢前期,帝王紛紛提倡節儉。

《後漢書·皇后紀》記載:“光武中興,廓雕爲樸……貴人金印紫綬,奉不過粟數十斛”。

光武帝崇尚節儉之風,且自身作則,上行下效。然而,東漢後期,統治者昏聵,朝堂陰暗,官場是處處是貪贓枉法的事件,奢靡之風更是愈演愈烈。漢靈帝時期,以曹節爲首的宦官羣體“多蓄財貨,繕修第舍,連裏竟巷”。由此可見,上層社會瀰漫着奢靡之風。朝廷官員爲了相互攀比,提高生活條件與水平,便紛紛對百姓進行強取豪奪,導致政治系統直接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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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起彼伏的農民起義

東漢初期,統治者勤政英明,國力興盛,對國家邊境的少數民族產生了較強的威懾力。此外,先進的經濟與文化也促進了民族之間的相互融合。然而,到了東漢後期,國力日益衰退,邊境少數民族乘虛而入,頻繁反叛。

此外,統治者的橫徵暴斂與苛捐雜稅也令處於社會底層的百姓苦不堪言,紛紛舉起武器發動起義。

《後漢書·卷六》記載:“公元126年,鮮卑犯邊”。此後,鮮卑數次犯邊,幾乎屢禁屢犯。

東漢戰爭數量頗多,在漢順帝劉保統治期間,邊境少數民族共進攻23次,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也有9次。此外,漢衝帝與漢質帝在位年限不過兩年,便發生了2次少數民族進攻以及5次農民起義。漢桓帝共在位21年,期間發生了29次少數民族戰爭以及16次農民起義。

除了戰爭的次數多外,東漢戰爭的波及範圍也十分廣泛。鮮卑不斷騷擾國家邊境,戰火竟蔓延至朔方、雲中、漁陽、遼東等郡。在國家的北、西、南部邊境,蠻族叛亂接連不斷,三輔地區多次受到侵擾。

尤其是長江中下游地區,農民起義更是勢如破竹。此外,農民起義軍中稱王的現象也十分頻繁,諸如“黑帝”、“黃帝子”、“太上皇”等稱號,可見東漢統治政權已經遭受強烈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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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抵禦蠻族的威脅與叛亂,東漢政府不得不持續徵兵,而龐大的軍餉開支也加重了朝廷的負擔。爲了補給軍餉,朝廷大幅度降低官俸,甚至想出了向王侯借錢的主意。此外,兵源也是東漢最嚴重的問題之一。東漢中後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小農戶紛紛破產,朝廷只能依靠募兵來補充軍隊,導致財政時常入不敷出,財政危機日益嚴峻。

3.頻繁的自然災害與朝廷荒政

東漢朝廷本就因持續不斷的戰爭與內部的宦官、外戚干政而動盪不安。然而,天不垂憐,頻繁的自然災害也給了東漢王朝致命的一擊。在生產力低下、科學衛生條件落後的古代社會,災荒的破壞力不堪設想。東漢時期發生了大量水患蟲蝗災害,且在不同程度上對社會經濟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害,輕則饑饉流亡,重則人相啖食。

如果嚴重的災荒還發生在經濟蕭條的時代,那麼它的破壞力與殺傷力就更加強烈。《後漢書·五行志》記載,從公元126年至公元167年,僅41年的時間,竟爆發了11次大洪水、6次蝗蟲災害、6次旱災、3次疫病以及29次地震。其中,在所有自然災害中,地震的次數最多,且破壞性極大。迫於頻繁自然災害的威脅,東漢朝廷開始推行荒政。

《周禮·地官·大司徒》中記載,“荒政”的主要目的是“聚萬民”。荒政,即朝廷爲了應付災害而實施的賑災政策。政府實施荒政,不僅可以穩定社會秩序,還可以儘快恢復社會生產。

《後漢書·順帝本紀》記載:“詔以疫癘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永建元年爆發了嚴重的大型瘟疫以及水災,故災區百姓可以減免大半賦稅。

《後漢書·桓帝紀》記載:“一家皆被害者,悉爲收斂”。即因水患而全家滅門者,國家則會幫忙收棺安葬。

《周禮》中記載了十二種“荒政”措施,諸如散利、薄徵、緩刑與殺哀等。常見的荒政措施爲賑濟災民,包括爲災民提供錢財、醫療與物資補助,併爲死者提供棺木。此外,封建帝王還會下“詔罪己”,即古代帝王在發生重大天災人禍、王朝岌岌可危之時,對自身的過失與過錯進行深刻檢討的口諭與文書,目的是安撫並收買人心,從而維護社會統治秩序。

賑災、稟貸、減稅免租等三項荒政措施需要耗費大量國家財政,因此只有在財政狀況良好的情況下才能確保此三項政策不會導致入不敷出的情況發生。然而,東漢後期,經過連年災荒,財政虧空,出現了“三空之厄”的極端情況,政府國庫根本無力實施荒政。再者,頻繁的災荒也極大程度降低了政府的稅收,導致漢靈帝即位之初,國家財政系統已然崩潰。

因此,朝廷不得不借助官員、王侯與富人的力量來救災。然而,此時的政局昏暗腐敗,官員任人唯親,整個封建吏治腐敗不堪。如此自私自利的官宦又能如何拯救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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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漢靈帝的政治舉措

1.改革官制

漢靈帝12歲即位,以河間孝王之後入主朝廷。《後漢書》記載:“河間多福,桓、靈承祀”。

由於漢靈帝之父解瀆亭侯的地位不高,恰好滿足外戚擅權的條件,因而漢靈帝便成爲了繼位的最佳人選。在政治上,漢靈帝設置“侍中寺”、“省尚書事”等職位。西漢初期,“侍中”的主要職責是“直侍左右,分掌承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可見侍中的主要職責是服侍帝王的日常起居。

《後漢·百官三》記載:“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東漢時期,侍中羣體逐漸形成了輔助皇帝的決策機關。

不過,由於外戚與宦官位高權重,且宦官幾乎形影不離地跟隨皇帝,嚴重影響君主決策,故侍中不可出入禁中。東漢初年,侍中的主要職責是爲帝王講經與校經。《後漢書·靈帝紀》中說:“侍中寺雌雞化爲雄”。靈帝時期,出現了侍中寺,並加強了侍中的權力。靈帝設置侍中寺的目的是“避免或減少詔令、措施出錯,保證質量”。

此外,漢靈帝還實施了“三互法”,即一種古代官員需要回避特殊情況的制度。

《後漢書·蔡邕傳》記載:“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交互爲官。”例如,甲、乙通婚,甲必須迴避乙所在的州郡,且不得擔任乙所在地區的長官。

此外,東漢共有十三州,倘若甲州的人在乙州當官,則在甲任職期間,乙州人不得出任甲州長官。由此可見,“三互法”從地域以及親緣兩方面對官員任職需要避諱的情況進行了嚴密的規定。“三互法”實施的根本目的防範官官相互之風,有效避免選舉上的請託之風。

然而,由於三互法“禁忌轉密,選用艱難”,導致“幽翼二州,久缺不補”的情況發生。由此可見,三互法在官員的任免、考覈以及監察上存在諸多弊端,造成了朝堂之中部分職位的長期空缺,反而滋生了更多官吏選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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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置“鴻都門學”

《後漢書·靈帝紀》記載:“鴻都,門名也,於內置學”。鴻都門乃國家的學術文化機關以及皇家藏書的處所。

《後漢書·蔡邕傳》記載:“初,帝好學,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可見漢靈帝在鴻都門治學的初衷是爲了撰寫《皇羲篇》,因而召集了大量擅詩詞歌賦的文人待詔於鴻都門下。

“待召”即還未獲得正職,需要隨時隨刻聽從詔命。而鴻都門生大都被置於宮內,因此待詔於鴻都門下不僅能享受豐厚的待遇,還很容易進官。而漢靈帝對於鴻都門生予以重任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三點。

其一,《靈帝紀》記載:“靈帝善鼓琴,吹洞簫”。可見靈帝之所以大量徵集擅長詞賦鳥篆之人,主要也是爲了發展自己對於才藝的特殊愛好。

其二,當時朝廷存在嚴重的“朋黨之風”,導致朝廷對於地方州郡都失去了約束力,連選舉制度也出現漏洞。因此,靈帝急需培養一批政治勢力,爲自己所用。

其三,宦官皆爲身體殘缺之人,自然對出身貧寒、處處遭受輕視的鴻都門生惺惺相惜。

且鴻都門生在朝廷中勢單力薄,故宦官認爲操控他們更爲容易。總之,鴻都門學的創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文學藝術的發展,同時也推動了東漢文學日趨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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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靈帝賣官

“納貲賣官”是一項特殊的選官方式。東漢賣官始於漢安帝,並在桓、靈二朝興盛。

《後漢書·靈帝紀》記載:“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由此可見,靈帝朝已經將賣官的等級擴大到公卿的位置。靈帝賣官最明顯的特徵便是設立名目,使賣官更加公開化與合法化。諸如,繳納“修宮錢”。史載:二月己酉,南宮大災。“南宮大火”爲漢靈帝賣官斂財提供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藉口。

倘若說“修宮錢”假借了公用之名,那麼“禮錢”則是完全被靈帝中飽私囊了。此外,《後漢書·宦者列傳》記載:“時帝多蓄私藏,收天下之珍,每郡國貢獻,先輸中署,名爲‘導行費’。”

靈帝賣官的根本原因在於國庫虧空以及財政資源短缺。這雖是應對財政危機的不得已之舉,卻更加重了百姓的負擔。畢竟地方官員在斥巨資買官後,必然會向底層百姓大肆搜刮錢財以收回成本。

結語

靈帝朝最錯誤的政治舉措便是明碼標價買官賣官,這無疑使貪污與賄賂變得更加合理、合法化,更助長了官員非法斂財的行爲,從而加劇了國家財政危機。而被逼入絕境的百姓不得不奮力反抗,於公元184年爆發了空前強大的“黃巾起義”,加速了東漢的滅亡。

綜上,漢靈帝的確採取了諸多舉措挽救岌岌可危的王朝,但他身處於東漢末年,再好的政治措施都無法扭轉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