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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唐朝的法制規定,朝廷爲何不給食封爵位官員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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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618年—907年),是繼隋朝之後的大一統中原王朝,共歷二十一帝,享國二百八十九年。等唐玄宗即位後便締造了全盛的開元盛世,使唐朝達到全盛。天寶末年,全國人口達八千萬左右。安史之亂後接連出現藩鎮割據、宦官專權現象,國力漸衰。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唐代朝廷爲什麼一般不給有食封爵位的官員或貴族發工資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在中國古代,官員的合法收入最高的朝代就是唐朝和宋朝。而根據史料記載分析,唐朝中下層官員的合法收入要高於宋朝,但唐朝高級官員的合法收入卻要低於宋朝,特別是擁有爵位的官員。

根據唐朝的法制規定,朝廷爲何不給食封爵位官員發工資?

根據唐朝的法制規定,朝廷一般不給擁有了食封爵位(有食邑人口)官員或貴族發工資(俸祿),比如著名的凌煙閣二十四功臣基本都是沒有合法工資(俸祿)的。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唐朝官員的合法收入主要是四項:一是祿米;二是職田;三是月俸;四是力課。“祿米”和“職田”類似於如今的基本工資,而“月俸”和“力課”則類似於如今的福利待遇或者獎金。

根據唐朝的法制規定,朝廷爲何不給食封爵位官員發工資? 第2張

根據史書記載,唐朝官員的最高合法工資約爲每年2932石粟米(不同時期的糧價格不同,該數字並不完全符合整個唐朝情況)。而唐朝每一戶每年上交的賦稅約爲45石粟米(最低標準)。

唐朝級別最低的爵位食封是50戶,即擁有爵位的人每年可以拿到等於50戶賦稅的合法收入(2250石粟米)。也就是說級別最低的食封爵位每年的合法收入與最高的合法工資相近。

正因如此,唐朝官員一旦有了食封爵位,朝廷便停止發放“祿米”和“職田”,畢竟不能什麼好處都讓封爵的人佔了。何況有食封爵位的官員貴族也不在乎那些合法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