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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寧宗時,被迫與金國簽訂的嘉定和議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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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1127年6月12日—1279年3月19日)是宋朝第二個時期,因以臨安(今浙江杭州)爲都城,史稱南宋,歷九帝,享國152年。南宋雖然外患深重,統治者偏安一隅,但其經濟上外貿高度發達 ,重心完成了歷史性南移,思想學術和文化藝術高度發展,理學成型確立正統地位,並向海外傳播,形成了東亞“儒學文化圈”。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嘉定和議的主要內容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1207年(開禧三年)五月,宋分道進兵。初時收復了一些地方,不久,金援兵大量南下,宋軍大敗。金人要求懲辦戰爭禍首,主和派禮部侍郎史彌遠等竟殺死韓侂冑,函其首送給金人。1208年(嘉定元年),雙方重定和約,史稱“嘉定和議”。

由金宋叔侄之國改爲伯侄之國,歲幣由20萬增爲30萬;另加“犒軍銀”300萬兩,這是以往和議中從來沒有過的。對於這宋金議和史上最爲屈辱的和議,引起朝野不滿。“金人慾多歲幣之數,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慾得奸人(指韓侂冑)之首,而吾亦曰可與;至於往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朝流徙之民,承命惟謹,曾無留難。”太學博士真德秀的這番話,可說是當時輿論的代表。史彌遠的醜行,實是與秦檜不相上下。

宋寧宗時,被迫與金國簽訂的嘉定和議是什麼內容?

基本簡介

嘉定和議,是說南宋第四任皇帝宋寧宗時,宰相韓侂冑專權,定理學爲僞學,受到當時不少士大夫的攻擊。1207年,韓侂冑爲了立功來保持相位,便輕率出兵北伐金,結果潰敗。主和派楊皇后殺韓侂冑請和,1208年訂立屈辱的嘉定和議。

和議內容是上國書稱金主爲伯父,歲幣銀絹各三十萬,又以三百萬緡錢贖回淮、陝兩地。嘉定和議後,雙方大致維持和平六七年。這三次議和(指高宗《紹興和議》、孝宗《隆興和議》及本次和議)都是以屈辱買平安,三個“和議”不僅僅是把民脂民膏進貢給別人,而且是既喪失國格又喪失人格,可謂中國歷史上並列第一的恥辱文章。

和議內容

其主要內容如下: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爲伯侄之國;

其二,增歲幣爲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匹;

其三,疆界與紹興時相同(金放棄新佔領的大散關、濠州等地)。

南宋另給金軍犒軍銀(賠款)三百萬兩。此時,蒙古勢力已在北方興起,並不斷南下攻戰,而金和南宋則漸次衰落下去。

宋寧宗時,被迫與金國簽訂的嘉定和議是什麼內容? 第2張

宋金嘉定和議

南宋開禧伐金失敗後,於嘉定元年(1208年)由史彌遠主持與金議和,訂立了“嘉定和議”。其內容主要是:

(1)宋金爲“伯(金)侄(宋)之國”;

(2)宋輸金歲幣由銀絹二十萬兩、匹改爲三十萬兩、匹,並另給金犒軍錢三百萬貫;

(3)金歸還新侵的土地給宋,雙方維持原來的疆界;

(4)宋將韓侂冑等主持伐金之人的首級獻給金。

這次和議是南宋對金另外一次的屈辱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