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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則徐都用了哪些方法銷燬鴉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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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煙

道光十九年二月十一(1839年3月25日),義律屈服,願意約見任何一名官員。廣州知府與他見面,但義律又不出現。林則徐向義律作最後通牒——《示諭外商速交鴉片煙土四條稿》,痛斥義律,義律最終於二月十四(1839年3月28日)朝早六時服從林則徐之命令。向林則徐呈送了《義律遵諭呈單繳煙20283箱稟》;從林則徐3月10日到達廣州,到義律3月28日被迫同意繳出全部鴉片,總共18天。

林則徐都用了哪些方法銷燬鴉片的呢?

不過義律留有後著,他不讓外國煙商直接交鴉片給林則徐,而是先交給他,並且由他以商業監督的資格給各商收據,再“以不列顛女王陛下政府的名義”繳出鴉片,連利息、運費一共20280箱鴉片,共計二百數十萬斤。令商業衝突變相成中英兩大帝國的衝突。

封鎖十三行事件後被寫入《南京條約》,並以此爲藉口索取賠款600萬銀元。條約寫道:“四、因大清欽差大憲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爲贖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銀六百萬銀元償補原價。”

道光十九年二月十六(1839年4月10日),林則徐、鄧廷楨及廣東海關監督豫坤乘船到達虎門,會同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驗收鴉片。煙販在沙角繳煙,並在路易莎號簽發收據。林則徐便建議繳出一箱鴉片,則賞茶葉五斤。

美國及荷蘭煙商承諾永不再販鴉片,義律卻從中破壞,繳煙途中運走鴉片,又以各種理由拖延繳煙時間。林則徐將計就計,也延長封鎖十三行的時間,義律無奈如數繳煙。三月十九(1839年5月12日),民間繳煙完畢,拘捕吸毒者、煙販一千六百人,收繳煙膏四十六萬一千五百二十六兩、煙槍四萬二千七百四十一杆、煙鍋二百一十二口。四月初六(1839年5月18日),煙販繳煙完畢,共收一萬九千一百八十七箱又二千一百十九袋。四月十一(1839年5月23日),蘭士祿·顛地等英國商販被驅逐出境,次日義律亦將十三行的英國人撤到澳門。

林則徐都用了哪些方法銷燬鴉片的呢? 第2張

銷煙

林則徐本想將鴉片運回京師銷燬,不過御史鄧瀛認爲爲防鴉片被偷偷換掉,就地銷燬更好,道光帝同意。林則徐決定於虎門公開銷煙,接下來林則徐就要找出銷燬鴉片的方法。林則徐曾使用傳統銷燬鴉片“煙土拌桐油焚燬法”,但膏餘卻會滲入地中,吸毒者掘地取土,仍得十之二三。於是林則徐找出第二種方法“海水浸化法”。

海水浸化法的辦法是在海邊挑挖兩池,池底鋪石,爲防鴉片滲漏,四周釘板,再挖一水溝。將鹽水倒入水溝,流入池中。接着把煙土割成四瓣,倒入鹽水,泡浸半日,再投入石灰,石灰遇水便沸,煙土溶解。各名士兵拿木耙不停在池中攪拌,務求煙土完全溶入水中。待退潮時,把池水送出大洋,並用清水洗刷池底,不留涓滴。

當天日記裏又說:“以日內消化鴉片,放出大洋,令水族先期暫徙,以避其毒也。”

道光十九年四月廿二(1839年6月3日),虎門銷煙正式開始,虎門搭起了一座禮臺,前面掛著一面黃綾長幡,上書“欽差大臣奉旨查辦廣東海口事務大臣節制水陸各營總督部堂林”,廣東各高級官員全部出席。由於銷煙是公開參觀的,加上是端午節前後,因此人們紛紛前往虎門淺灘。另外,不販鴉片的外商、領事、外國記者、傳教士等等,都專程由澳門或其他地方前來參觀,當中無一是英國人,以抗議清廷對英國人財產施加壓迫。

林則徐都用了哪些方法銷燬鴉片的呢? 第3張

當中有帶同家眷之不販鴉片的美商C·W·金、傳教士裨治文、商船船長弁遜等十人,不信林則徐有辦法把所有鴉片完整銷燬,於是前來實地考證。林則徐幹脆給他們進入池邊,讓外國觀察員直接詳看銷煙方法,沿途講解。待觀看全部過程、反覆考察後,皆心悅誠服,向林則徐脫帽致敬。事後,傳教士裨治文在任職的《中國叢報》中記述:

“我們已經反覆檢查銷燬過程的一部分,他們在整個工作進行時的細心和忠實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們的預料,我不能想象再有任何事情會比執行這項任務更加忠實的了。”

此外,《澳門月報》、《季度評論》、《新加坡自由新聞》、《廣州紀時報》等外國人報紙皆大篇幅連續報道虎門銷煙,而且得到與鴉片貿易無關的外國人支持及肯定。英國本土方面也因此事件而物價增漲,尤其是大米、絲綢和銀。

澳葡政府亦對查禁鴉片一事相當合作,葡萄牙商人全部承諾不販鴉片,並歡迎林則徐親臨查辦。林則徐於是發表聲明,不但葡萄牙商人可以正常貿易,往中國貿易時更會得到保護,絕不被人欺凌。

從道光十九年四月廿二至五月十日(1839年6月20日)當中,共銷燬兩百三十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四斤鴉片,其中少數鴉片運送京師作樣本,然後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