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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期的錦衣衞:絕對服從,忠心不二!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閲讀: 2.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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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衞原先是軍事建制。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衞”和“所”,京城的禁衞軍所轄衞所為48處。朱元璋改革禁衞軍,建立了12個親軍衞,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衞”。錦衣衞的首領稱為指揮使,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

明朝時期的錦衣衞:絕對服從,忠心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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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衞、巡查緝捕”,即一部分是負責執掌侍衞、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衞,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衞軍沒什麼兩樣。這些人雖名為“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衞工作。這些人都不是等閒之輩,一個個長得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洪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人有一定震懾作用。

朱元璋在建國後,因循歷代稗政設錦衣衞鎮撫司,掌本衞刑名,兼理軍匠,其下有專司偵察的官校。錦衣衞於是開始兼掌緝捕,刑獄之事。朱元璋猜忌多疑,怕大臣不忠,因此充滿戒心,要求大臣對他絕對服從,忠心不二,出朝之後也要對他恭敬,便排密探四處巡視。這就是錦衣衞以及明朝特務機構的雛形。

明朝時期的錦衣衞:絕對服從,忠心不二!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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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朱元璋以親信密探曰“檢校”,負責偵察在京中官吏的大小之事。洪武十三年,發生胡惟庸案,朱元璋對臣下更加不信任,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式建立錦衣衞組織。到了朱棣當皇帝的時候,為了壓制臣民對他的不滿,於是恢復了錦衣衞的權力而且有所加強。

“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與大理寺)無權干涉錦衣衞所處理的案件。通常錦衣衞在逮捕嫌犯之前,需由刑科給事中籤批“駕帖”才可行事,作用相當於現代的逮捕令。早期加入錦衣衞都會經過嚴格的審查和考核,要求良民,無犯罪紀錄,後經過訓練與挑選最終決定。

明朝時期的錦衣衞:絕對服從,忠心不二!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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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若有錦衣衞逝世,他的親屬,如親兒或是親兄弟,可成為其替補,無兒或兄弟則會於市上遠擇合適的人作為代替,故錦衣衞中不會出現職位有空缺的情況。

錦衣衞和東廠都是明朝的特務機構,見到飛魚服唯一不需要忌憚的是皇帝,繡春刀可以殺除了皇帝以外的任何人,直接聽命於皇帝,負責監視國內百姓,官員,保護皇帝安全,刺探敵方情報。是類似於軍統,保密局性質的工作,錦衣衞總管自然也就相當於戴老闆一樣開掛的人物了。錦衣衞的影響力從軍統就可見一斑。

但任何事務都具有兩面性,錦衣衞東廠聽命於皇帝就是統治的利器。但如果錦衣衞總管懷有二心那是非常恐怖的。這就是明朝強於廠衞,敗於廠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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