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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明清兩朝禁煙令那麼嚴酷,卻還是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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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農史學者吳建新的説法,最早的煙草傳入廣東的記載見於明末張介賓的《景嶽全書》,稱煙草是萬曆年間“出於閩廣之間,自後吳、楚地土皆種植之”。廣東最早記載煙草栽培的地方誌為崇禎九年《恩平縣誌》,當中説煙草“今所在有之”,也就是説當時廣東很多地方都有煙草栽培。

崇禎元年至崇禎三年,時任廣州府推官的顏俊彥在他審判案件的案牘中提到一個叫黃正壁的人,“稱在香山往電白買煙,貨與番鬼”。如果黃正壁賣給澳門葡萄牙人的貨物為煙草,這就是廣東最早關於煙草買賣的記載。

吳建新指出:“康熙以前是煙草傳入的第一階段,大規模發展在雍正、乾隆以後”。具體來説,雍正年間開始出現名煙,“雍正《長寧縣誌》卷之9《物產》記載:‘煙,圃多種之,出沙田者為美。’是廣東最早關於名煙產地的記載”。

南雄名煙的形成大致在乾隆年間。主要因為南雄盆地的紫色砂頁巖富含煙草生長需要的鉀磷,加上土性疏鬆,土質乾爽,最適宜栽培煙草。粵北和粵東北客家山區、潮汕平原、廣州府的新會、鶴山的煙草種植在乾隆、嘉慶之間也多了起來。清中葉,比較著名煙草產地還有鶴山,肇慶府新興縣的天堂鎮及陽春縣、西寧的連灘等。晚清還興起一些雖有名,但產量不大的煙草產地,如清代的花縣梯面,咸豐年間開始種植,同治、光緒年間大盛,西坑村每年出產煙葉80噸,種植煙葉之多,有“見煙不見禾”的説法。

為什麼明清兩朝禁煙令那麼嚴酷,卻還是屢禁不止?

學者司徒尚紀也援引資料指出:道光時,新會河村田地“種煙者十之七八,種稻者十之二三”。他認為,“經作文化景觀壓倒稻作文化景觀,是明中葉以後珠江三角洲新出現的農業文化現象。不僅是資本主義萌芽出土的一種表現,而且是海洋文化佔用農業土地的結果。”

吳建新指出,煙草加工之後的下腳料具有肥田和殺蟲作用,是煙草栽培發展的動力之一。普遍的做法是在稻苗移栽時,將煙草莖梗杵成末,或截成一節節,置於移栽的稻秧底下。乾隆《重修鎮平縣誌》當中對此就有記載。嘉慶、道光之後,這一技術迅速傳播,粵東北的客家山區應用尤多,伴隨着省內外的人際往來,移民們開始將這一技術向平原地區傳播。

清末大學者羅振玉記載:在珠三角的基塘區,農民發現魚塘“水色紅濁,魚必生蛆”時,“用茶麩、熟煙梗(即黑絲煙)浸在塘內以防之”,這是清代珠三角淡水養殖中的魚病防治技術的創舉。

學者指出,煙草傳入廣東,是在明代萬曆年間。傳播途徑是陸路從越南傳入;另一途徑是明萬曆以後煙草從呂宋傳到福建,再由福建傳到廣東。煙草初入中國的時候,人們用外來譯音稱其為淡巴菰,不久又冠以美麗的名稱:金絲、相思草、八角草等等,富有詩意。

清人汪師韓還輯錄一部煙草專著,書名就為《金絲錄》。煙草這個稱謂始於明代,但這個稱謂的普遍使用則是清代。清人陳琮輯錄一部《煙草譜》。其影響力不亞於陸羽的《茶經》。後來,為了區別煙草與鴉片,人們通常把煙寫為“煙”。

煙草傳入中國不久,就有了自己的煙草製品,“馬氏造之曰淡肉果,皆銜長管而火點吞吐之,有醉僕者。”也就是説抽煙太多抽暈了。

學者指出,煙草推廣很快,萬曆年間,福建煙草的產量不僅高於菲律賓,而且作為商品還返銷於菲律賓。煙草有一定藥物價值,明末“師旅深入瘴地,無不染病。獨一營皆安然無恙,問起所以,則眾皆服煙,由是遍傳。今則西南一方,無分老幼,朝夕不能間矣。”就是説因為水土不服士兵大量病倒,只有一營兵因人人都是“老煙槍”而安然無恙。這真是給香煙產業做了最好的廣告。

煙草和番薯、花生等外來作物作為重要的輪種作物,豐富了廣東多熟制的類型。煙草莖梗兼有肥料和殺蟲藥的作用,則幫助構成了清代本地農業技術體系的新內容,對當時農業生產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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