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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錦衣衞到底有多牛?百姓雞毛蒜皮它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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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衞辦案,閒雜人等速速閃開!”身着飛魚服,腰佩繡春刀。錦衣衞,明朝著名的特務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衞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衞。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衞。作為皇帝侍衞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也就是説錦衣衞的命令下達者只有皇帝一人。

錦衣衞原先是軍事建制。錦衣衞的首領稱為指揮使,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衞、巡查緝捕”,即一部分是負責執掌侍衞、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衞,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衞軍沒什麼兩樣。這些人雖名為“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權利並不是很大,只是名稱叫得響,負責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衞工作。這些人都不是等閒之輩,一個個長得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洪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人有一定震懾作用。錦衣衞中負責“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衞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衞軍的特殊之處。也就是有點類似於現在美國的FBI,只要是國內大大小小的事,都要管一管。朱元璋建立錦衣衞的初衷是用來做儀仗禮儀,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生怕自己的天下坐不穩,認為司法機構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都不好用,為了培植自己的殺手鐗,於是將錦衣衞的保衞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

明朝的錦衣衞到底有多牛?百姓雞毛蒜皮它都管?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衞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稱詔獄,或是“錦衣獄”,由北鎮撫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訊,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無權過問,獄中“水火不入,疫癘之氣充斥囹圄”,詔獄的刑法極其殘酷,刑具有拶指、上夾棍、剝皮、舌、斷脊、墮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種,史稱:“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衞、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嘉靖時刑科都給事中劉濟有謂:“國家置三法司,專理刑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權臣不得以恩怨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為重輕。自錦衣鎮撫之官專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由此可見,錦衣衞權利之大無人能及。完全可以越過司法機構來辦案。

明朝的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是貧寒子弟出身,朱元璋起兵奪取天下,朱棣是靠武力奪取了侄兒的江山,由於這種出身的特殊性,明朝對皇權的維護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強烈慾望。這就使得錦衣衞“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地擴大了。錦衣衞的指揮使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打擊異己,又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明成祖時的紀綱、明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臭名昭著的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衞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

明朝的錦衣衞到底有多牛?百姓雞毛蒜皮它都管? 第2張

傳説有一次明朝的開國重臣宋濂,秉性老實忠厚,年紀雖老,辦事卻還算得力,讓皇帝滿意。有一天下朝回家,大概因為總是早起上朝,加上年紀大了,體力有些不支,過於勞累,就順口賦詩一首:“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遂得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一見宋濂便説:昨天做得好詩!可是我並沒有嫌你遲呀,還是改成“憂”吧。嚇得宋濂趕忙拜倒謝罪。當朝宰相只不過在自己家中偶爾感歎一下,沒想到第二天就傳到了皇帝的耳朵裏,可見錦衣衞勢力之大。錦衣衞的出現從明朝建立到其滅亡,始終在暗影中做着種種勾當,幾乎是綿綿不絕,對朝中官員大臣們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甚至有人説,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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