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富裕一點的家庭或者有錢人都習慣養家妓,所謂家妓,亦作“ 家伎 ”。豪門大户家中所蓄養的歌妓。家妓起源在戰國時代。趙呂不韋,曾以家姬,贈秦公子子楚。那麼古人為何會喜歡養家妓,他們的真實目的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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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家妓是一種身份象徵,很多人古人把養養家妓看做地位高低的標誌,養的家妓越多,説明越有錢,社會地位也就更高。很多人認為養家妓其實就是“養小三”,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因為“小三”只能滿足低層次方面的譽為,而這些家妓熟悉一定的琴棋書畫的女人,她們可以滿足主人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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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妓大多是由買賣、贈送、轉讓等途徑而來,也有的完全是被強奪來的。武則天時,左司郎中喬知之有家妓窈娘,色藝冠絕,朝野聞名,“知之寵之,為之不婚”。樑王武延嗣垂涎已久,竟強行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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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蓄妓之風儘管較為普遍,但規模和人數比之前朝卻少多了。總而言之,家妓是私家蓄養的女樂、歌舞人,是主人身份、地位和財富的重要表徵之一,是主人的娛樂工具和**工具。作為官妓制度的補充,它隨着中國官妓制度的消亡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