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是根據美國憲法和美國法律成立的法院,外文名United States Courthouse,理論基礎三權分立學説,來源於美國國會授權成立。
美國聯邦法院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部分,可分為普通法院和專門法院。普通法院分為三級,從下到上分別是:
地方法院
上訴法院(除了聯邦區域上訴法院)
最高法院
專門法院有:
破產法庭
税務法庭
國際貿易法庭
美國聯邦權利申訴法院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聯邦區域上訴法院
美國退伍軍人權利上訴法院
附屬機構有:
聯邦司法中心
美國裁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