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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出現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是在什麼時候?是由誰創立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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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古代的刑事訴訟法。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隨著國家與法律的產生而出現的,在國家與法律產生以前,沒有犯罪和刑罰概念,也就無所謂刑事訴訟。在原始氏族社會,由於沒有調整人們行為規範的法律,所以人們常常通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同態復仇和血親復仇。隨著私有制的產生、階級的分化,統籌解決各種社會關係的國家和法隨之產生了。

最早出現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是在什麼時候?是由誰創立的?

軍隊、法官和監獄是國家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形成的三大象徵。根據歷史文獻的記載以及出土文物的驗證發現,早在夏朝以前就已經產生了國家與法。從大量文獻記載和考古發掘的實物看,我國的國家起源應該在距今5000年前的黃帝時期,也是我國法律起源的最早時期。黃帝《李法》記載:“壁壘已定,穿窬不由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對軍隊的營壘已經築好,穿壁牆不從正路走的人,定為奸人,對奸人的刑罰是殺。)這一規定顯得比較原則、簡單。但黃帝時代用兵極廣,戰爭頻繁,而戰爭討伐就是用兵,用兵就會產生軍法與刑罰,即所謂的“刑起於兵”。所以,法律與刑罰是與國家的產生相輔相成的,國家統治的確立需要由法來保證,而法則需要國家的強制力來執行。

最早出現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是在什麼時候?是由誰創立的? 第2張

因此,我國的法始於黃帝時期,戰爭結束後進入距今4500年的穩定發展的堯舜時期,戰時的軍法被逐漸改編完善成為了平時處理各種糾紛和處罰各種犯罪的法律,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也因此產生。

所以要說最早出現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應該是在堯舜時期,但那時,刑法我與刑事訴訟尚處於初創階段。與堯舜同時代的苗民在君權與神權的衝突中,君權取得了勝利,開始建立了以肉刑為主的中國最早的奴隸制五刑,後堯在苗民五刑制的基礎上又制定了五種刑罰,即“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堯舜時,理官則謂之為'士',而皋陶為之”,即在堯舜時期,我們就已經有了掌管刑法的法官-皋陶。而士在古代即是司法長官,也是軍事長官。

最早出現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是在什麼時候?是由誰創立的? 第3張

從有據可查的文獻資料表明,堯舜時期我國就有了刑和罪的記載,又有了審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士”,因此,堯舜時代就已經產生了我國最早的刑事訴訟。

其實確切的說,我國古代並沒有一部專門的刑事訴訟法典,但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卻都存在有關刑事訴訟的各種法律規定。歷史上的一些刑事訴訟法律的規定對於我國現代制定刑法也有著一定的借鑑意義。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將歷史優秀文化進行繼承與發揚是我們現在的時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