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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爲了一民間女子廢除肉刑,背後有何緣故?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6.1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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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裏是小編,今天給大家說說漢文帝的故事,歡迎關注哦。

漢文帝爲了一個民間女子廢除了肉刑,這並非野史趣聞,而是見於正史記載的。惜字如金的《史記》和《漢書》都用了大段文字記載這段故事。那麼既然如此,漢武帝又爲何不顧祖父漢文帝廢除肉刑的規定,對司馬遷施以宮刑呢?

漢文帝爲了一民間女子廢除肉刑,背後有何緣故?

漢文帝廢除肉刑一事,發生在文帝十三年(前167年)。當時齊國太倉令名叫淳于意,一共生了五個孩子,全都是女兒沒有兒子。這一年因爲犯了罪要被送到長安接受肉刑懲罰。臨行前指着前來送行的五個女兒大罵“生孩子全是女孩,出了大事沒一個有用的!。”太倉公最小的女兒叫淳于緹縈,聽到父親的話非常傷心。因此決定陪着父親來到長安。

小緹縈不僅一路照顧父親的生活,而且到了長安後居然直接給皇帝上書。在上書中,緹縈痛陳肉刑不人道,不給犯罪之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爲了贖父親的肉刑,她自願做官婢,希望皇帝能給父親一次機會。

漢文帝看到上書後大爲感動,非常同意緹縈的說法。認爲肉刑自古以來實行很久了,卻沒有達到禁止犯罪的目的,還是有這麼多的人犯罪要受到肉刑。刑罰不是目的而是讓犯罪之後改正的手段,肉刑卻將本末倒置。該年五月,肉刑被廢除。

以上這些都是有明確記載寫入當時法律的,所以只隔了一代人的漢武帝自然不會不知道。那麼爲何司馬遷因爲幫兵敗被俘的李陵辯解時,漢武帝要對他判罰宮刑呢?筆者在《漢書·刑法志第三》中找到了答案。

漢文帝爲了一民間女子廢除肉刑,背後有何緣故? 第2張

原來漢文帝接到緹縈的上書後,下旨讓大臣們擬定廢除肉刑的具體改革辦法。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上奏,先稱讚文帝憐民盛德云云,然後提出了實施辦法。當然不能簡單地廢除了事,而是提出替換的方案。用男犯築城,女犯舂米等勞役代替剃光鬚髮;用剃光鬚髮、頸上套鐵圈刑具去從事勞役,代替黥(刺面);用鞭笞三百代替劓(割鼻);用鞭笞五百代替斬左止(砍斷左腳);應當斬右止(砍斷右腳)和殺人自首、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已經頂罪而又犯了鞭笞罪的一律棄市(公開斬首)。

從這一辦法中我們沒有看到關於宮刑的規定,往前看漢文帝的命令有“今法有肉刑三……”一句。這個數字三,正好和黥、劓和斬足的數量相符。三國時期的學者孟康注《漢書》,對這個數字三的註釋爲“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也。”同樣沒有提到宮刑。但《漢書·文帝紀第四》中明確記載“五月,除肉刑法,……”,這是怎麼回事呢?

通過上述的史料,我們不難看出,漢文帝以及當時的人沒有把宮刑劃分到肉刑的類別裏。明確宮刑是肉刑的史料爲《唐律·名例》:“昔者,三王始用肉刑。” 長孫無忌等疏:“肉刑:墨、劓、剕、宮、大辟。” 這一說法的出現在漢武帝后七八百年,所謂此一時彼一時,不能用後世詞彙的含義來理解之前的史料。

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漢文帝因緹縈廢除肉刑,並沒有廢除宮刑。所以漢武帝對司馬遷施以宮刑並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