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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聞:促成漢文帝廢除“肉刑”的竟是一個小姑娘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3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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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是古代殘廢肢體、殘害肌膚、破壞身體機能的墨、劓、刖、宮等帶有原始、野蠻色彩的刑罰。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風行,《鹽鐵論》中就有“劓鼻盈車、履賤踊貴”的記述。這種讓人切齒痛恨的酷刑,一直延續到漢初。

然而,到了漢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五月,漢文帝劉恆卻突然發佈了廢除肉刑的詔書:“今人有過……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爲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史記·文帝本紀》)

令人驚訝的是,促成漢文帝廢除肉刑這一歷史重大決策的,竟然是一位年齡只有十幾歲的民間小姑娘。她的名字叫緹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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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刑法志》裏記載這樣一個案例。漢文帝時有一個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齊太倉令,爲官清廉,後辭職研究醫術,到處遊歷給人治病。有一次在爲一個貴婦人治療時,因貴婦病入膏肓,病重去世,他遭到了誣陷。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須受肉刑。由於淳于意曾當過官,所以應當被押送長安受刑。與家人臨別之時,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團的五個女兒,不禁悲從中來,喟然長嘆:“哎!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緊急事情,一個有用的也沒有!”聽到父親講這些話,女兒們更是痛哭不止。

這時,淳于意最小的女兒緹縈走上前來:“父親,孩兒雖是女流之輩,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業來。我要和父親一起去長安,上書皇上,替您洗辯冤屈。”淳于意沒有想到小女兒竟如此勇敢,心中感到很有些寬慰,但從齊地到長安路途艱險,所以堅決不同意。緹縈以死相求,差解怕鬧出人命來,只好帶她前往。

經過一路艱難跋涉,父女倆終於到了長安。緹縈懷着對父親的無比摯愛,和對千萬受刑者的深切同情,請人代擬奏章,並衝破種種阻礙,大膽上書漢文帝陳述冤情:“我的父親曾是齊地的一個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聲,現在不慎犯了事,按律當受肉刑。我不但爲父親難過,也爲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被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們想改過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願做官府的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當時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當悽慘的,她們日夜勞作沒有絲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沒什麼兩樣。緹縈爲父親免遭酷刑的這種千里迢迢冒死上書的膽識孝心,和這種甘爲奴婢的自我犧牲精神,深深地感動了寬仁賢德、愛民恤民的漢文帝。同時,漢文帝也充分認識到,繼續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更不利於政權的穩固。於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罰,也沒有讓緹縈去當奴婢,並在第二天就下令廢除漢代初年還保留的黥(刺面塗墨)、劓(割鼻)、刖(砍斷腳趾)三種肉刑,責成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等負責修改刑律。

趣聞:促成漢文帝廢除“肉刑”的竟是一個小姑娘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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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新的刑律修成並頒行天下。新刑律規定:黥刑,改爲遞去頭髮,以鐵束頸服刑四年;劓刑,改爲打三百板子;斬左趾,改爲打五百板子;對於那些犯斬右趾以及殺人自首、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等罪,於判刑之後又犯笞刑罪者,一律棄市處死;而對於判處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內無逃亡等行爲的,則可相應遞減刑罪,直至釋放免刑爲庶人。史書稱,從此以後社會“風氣篤厚,禁網疏闊,刑罰大省”,以至一年之中僅“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焉。”(《資治通鑑·漢紀》)

漢文帝廢除肉刑,既順應了民心,又爲農業生產保全了更多的勞動力,有利於自身的統治,合乎歷史發展的潮流。而少女緹縈爲救父不畏艱難和強權,勇敢地上書皇帝,又爲漢文帝廢除肉刑提供了契機,最終促成了肉刑的廢止。緹縈上書救父的事蹟在歷史上被廣爲傳頌,東漢著名史學家班固曾由衷地讚歎道:“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還有人寫詩讚揚緹縈:“隨父赴京歷苦辛,上書意切動機定;詔書特赦成其孝,又廢肉刑惠後人。”

趣聞:促成漢文帝廢除“肉刑”的竟是一個小姑娘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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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廢除肉刑的皇帝。廢除肉刑,作爲中國刑罰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罰制度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重大歷史進步,是刑罰制度從極端野蠻殘酷向相對寬緩人道逐漸過渡的一個劃時代的重要里程碑。緹縈上書救父不僅成爲中國孝道的典範,而且對於推動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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