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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開國功臣貪污百萬銀兩,李世民竟爲他求情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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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黨仁弘的故事,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心狠手辣的李世民,連兄弟侄子都可以毫不猶豫地殺了殺手,卻不下來殺一個貪污犯,這不是太不正常了嗎?

誰是讓李世民行爲反常的貪污犯?

此人名叫黨仁弘,是唐朝的開國英雄,然而,他並不屬於元勳級別的英雄,和大名鼎鼎的凌煙閣二十四傑無法相比,只能算中下級別的英雄,在唐初羣星閃耀的英雄中默默無聞。

然而,他卻格外受到李世民的器重。

唐朝開國功臣貪污百萬銀兩,李世民竟爲他求情

那麼,李世民爲何如此看重他呢?

唐朝統一後,黨仁洪先後擔任南寧、容州、廣州三府知州,"皆各有記"。督軍雖是軍職,但也負責轄區的民政事務,看來黨仁洪在地方穩定和民政事務方面頗有才幹。

然而,黨仁洪並不是一個優秀的邊官,因爲他雖有才能,但卻貪婪,利用手中的權力貪污受賄。貞觀十六年(公元642年),黨仁宏從廣州調任節度使時,被控貪污達百萬元(贓款逾百萬元)。

誠然,這些贓款與後來的貪官相比,並不算什麼,但在唐初已經算得上是鉅額了。唐初的反腐法律非常嚴格。按《職制律》規定,以錢枉法的官員,要按一尺、百杖、一馬加一馬、十五馬的比例處以絞刑。而唐初一布大概200塊錢,也就是說,在枉法裁判的基礎上,貪污3000塊錢就要被判死刑。

黨仁洪貪污百萬鉅款,是枉法判處死刑數額的300多倍,這是什麼罪?

這是不可原諒的!黨仁洪不僅貪污,而且貪贓枉法,據《冊府元龜》記載,"廣州節度使黨仁洪貪贓枉法,獲刑一百餘萬元",貪贓三千元被處以絞刑。

唐朝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的法官毫不猶豫地判處黨仁洪死刑。

唐代死刑的執行,需要皇帝親自把關。然而,當大理寺的官員將黨仁宏的審判結果報告給李世民時,李世民並沒有同意。

唐朝開國功臣貪污百萬銀兩,李世民竟爲他求情 第2張

大理寺的官員只好打了便,但即使上了五道奏章,李世民也始終沒有同意處死仁宏黨。

大理寺這邊也跟李世民對上了勁,只要李世民不同意,他們就一直打下去。李世民不得不親自出面,爲黨仁洪求情。

李世民對侍臣說:"昨日見大理寺令狀,欲殺黨仁宏,徒然被殺,甚爲惋惜,正吃飯,席即被撤,欲爲其謀活路,卻始終找不到令人信服的理由,今問君能屈法免死?"

近臣是如何應對的,史無記載。但顯然,近臣們的支持與否,並不能改變黨仁宏的生死,幾天後,李世民"召五品以上至太師殿",當衆向黨仁宏求情。

夫人貴持賞罰分明,貴在必信,以天地之法四倍也。黨任鴻罪當死,我要憐憫的,是我的文法,誠實的世界。我有,向你坦白。如果你有錯,你必須向天堂道歉。

李世民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可羣臣還是咬定青山不放鬆,堅持要判死刑。李世民無奈,只好受他一句話的約束,"命南郊有司草蓆,一日入菜,三日必服罪"。

皇帝已爲黨仁弘自虐,王侯何能?如果李世民一直不在黨仁洪的判決書上簽字,即使羣臣有一萬個想殺黨仁洪的心,也是沒有用的。

面對李世民的苦逼,羣臣最終妥協,答應免死黨仁宏,然而,死刑可以免,終身之罪難逃,黨仁宏被罷官後,貶爲庶人,流放秦州。

世人都說李世民心狠手辣,可是,李世民卻可憐黨仁洪白壽屠戮,不惜自虐給羣臣,這是心狠手辣之人的作風嗎?

李世民到底爲什麼要爲黨仁洪求情?是表演嗎?顯然不是,爲黨仁洪說情,還讓自己背上了寬大貪官的名聲。這應該是出自李世民的內心。事實上,李世民不止一次向羣臣請罪,連造反的侯君集李世民都想饒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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