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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作爲漢朝少有明君,他爲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什麼貢獻?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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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劉恆算是一個傑出的內政家,他非常虛心,善於聽取大臣們的正確意見,爲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還在繼位之初,他每次上朝路上碰到郎官們呈遞書奏,都要停下輦來,當場拆看,正確的採納,錯誤的暫時擱置,絕不拖延裁決。他還叫地方上薦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的人才,送入長安城作爲皇帝的顧問。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某次,文帝發現雲中太守魏尚虛報殺敵首級,他非常憤怒,要判處魏尚以極刑。後來馮唐諫阻說:“陛下常慨嘆若有廉頗那樣的將軍,就不怕匈奴擾邊了。但廉頗之所以常勝,是因爲趙王信任他,現在魏尚屢次挫敗匈奴的進攻,陛下卻因爲他多報了六枚首級就要重罰——由此看來,即便得到了名將廉頗,恐怕陛下也不能用呢。”文帝恍然大悟,立刻赦免了魏尚。

漢文帝作爲漢朝少有明君,他爲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什麼貢獻?

文帝任命張釋之爲廷尉,主管司法。張釋之從來按律辦事,絲毫不肯越軌。某次文帝出巡,路過中渭橋,一個行人躲避不及,驚了御馬,險些把文帝從車上摔下來。張釋之判此人罰金四兩,文帝很不高興,張釋之解釋說:“他只是倉促間得知車駕來到,躲避不及,這才藏身橋下,驚了御馬,並非有心之失,按規定就要這樣處罰。國法應該是天子與百姓一起遵守的,如果隨意輕判或重判,就會使法律失去信用。我身爲廷尉,如果因爲陛下的原因破壞法律,那麼還有誰能夠秉公執法呢?”

還有一次,有人偷走了祠堂裏高祖塑像前供奉的玉環,文帝指示張釋之要重罰盜賊。張釋之捉到盜賊,按律判他斬首示衆,文帝很不滿意,說:“這樣大罪,應該誅滅全族,你怎麼只殺一個人呢?”張釋之回答說:“國法沒有規定盜竊哪個祠堂裏的東西要輕處,盜竊哪個祠堂裏的東西要重罰,一律都是斬首。如果現在判處此人滅族,那麼將來萬一有百姓在高祖的陵墓上抓了一把土,陛下又想用什麼國法來懲治呢?”

張釋之依法裁決,文帝多次接納他的正確意見,沒有撤免他,也沒有過多加以干涉。

文帝提倡節儉,不但禁止官員們奢侈浪費,自己也一直身體力行。繼位第二年(前178),下詔清點長安城中的公用馬匹,將多餘的一律送去驛站使用。他沒有歷朝帝王常犯的奢侈毛病,很少修建宮室,某次想建造一座供宴會使用的露臺,因爲看到預算“百金”,就說:“這簡直等於十個中等人家的財產。我使用先帝留下來的宮殿已經覺得很慚愧了,就不再建造露臺了吧。”

正是這種節儉的作風,使得漢初的經濟發展和國家財產積累都非常順利。

漢文帝作爲漢朝少有明君,他爲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什麼貢獻? 第2張

文帝認爲農業是國家的根本,他採納賈誼、晁錯等人的建議,開藉田,親自耕種以勸民,還允許以糧食換取爵位,或用糧食來贖罪,使天下百姓知道朝廷“貴粟”。對於郡縣庫存糧食可以支用一年以上的,一律詔免農民當年應繳賦稅的一半。高祖時規定十五稅一,文帝時經常減半,後來三十稅一成爲常例,百姓的負擔更爲減輕了。

爲了保證和平安定的生產環境,文帝很少動用武力解決內外問題。當時西漢的邊患,北有匈奴,南有南越、閩越等國。南越國包括今天廣東西部和廣西大部,其王爲趙陀,趁着秦末亂世割據一隅。劉邦建立漢朝,以其地偏遠,難以征伐,就暫時承認了這一政權的合法性。

呂雉稱制時,爲了弱化南越而限制對它的邊境貿易,趙陀大怒說:“這一定是長沙王的詭計,想要煽動朝廷吞併南越,作爲自己的功勞。”於是自稱南越武帝,發兵攻打長沙國。

文帝繼位以後,派陸賈去撫慰趙陀,責怪說:“你稱皇帝,竟然沒有使者前來長安告知一聲,這合乎道理嗎?”同時還修繕趙陀遠在真定(今河北石家莊市東北)的祖墳。

趙陀又感動又羞愧,回答說:“我當年是聽謠傳說呂后殺了我的同族,燒了我祖宗墳墓,這才忿而起兵,攻擊長沙。我們這裏蠻夷之地,手下有幾千人就敢稱王,因此我僭號皇帝,聊以自娛罷了,怎麼敢把這種醜事報告給陛下知道呢?”於是廢號稱臣,雙方避免了一場不必要的戰爭。

廣州南越王墓出土的文帝行璽。正是在漢文帝時期,南越對漢朝正式臣服。

對於北方的匈奴,文帝繼續維持和親政策,同時也不忘加強戰備,多次擊退侵入漢朝疆界的匈奴騎兵。雖然仍採守勢,比起高祖後期和惠、少時期,卻顯得主動多了。主要因爲他接納了晁錯的建議,撿選良將、徙民輸粟,以實邊防。

文帝最著名的功績,是對刑法的改革。他才登基改元,就廢除了沿用秦朝的“收孥相坐律令”。所謂“收孥相坐”,即指一人犯法,全家連坐。當時陳平、周勃等大臣全都反對,但文帝堅持自己的意見——大概是變亂纔剛結束,他恐怕功臣們殺順了手,殘害太多無辜生靈吧。

文帝還廢除了“誹謗妖言之罪”。他說:“古代賢王治理天下,往往設置進善之旌、誹謗之木,就是爲了廣開言路,採納忠言。現在因爲有了‘誹謗妖言之罪’,所以羣臣不敢直諫,君主無法瞭解自己的過失。老百姓愚昧,往往口出對上不敬的言辭,官吏們以爲這是大逆不道,給予嚴懲,也不是正當的舉措。以後相關法令全部廢除。”

漢文帝作爲漢朝少有明君,他爲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什麼貢獻? 第3張

文帝前十三年(前167),齊國的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按律當施以肉刑,他的小女兒緹縈上書文帝說:“我父親向來廉潔公平,如今因過失而被逮捕,即將受刑。我慨嘆人死了不能復生,身體毀傷了無法接續,就算想要改過自新,也沒有機會了。我請求充爲官家奴婢,以贖父親的罪過。”文帝看了,大受感觸,於是下詔廢除肉刑。這就是有名的“緹縈救父”的故事。

肉刑來源已久,包括刺面、割鼻、砍腳、切除生殖器等許多種,非常殘忍。文帝派丞相張蒼和御史大夫馮敬修改法律:髠刑(剃髮)改爲服苦役;黥刑(刺面)改爲帶着鐐銬服苦役;劓刑(割鼻)改爲打三百板;等等。

雖然肉刑並沒有被徹底廢除,一直到封建社會結束前,黥、宮等不人道的刑法依然廣泛存在,但漢文帝終究開了一個好頭,使戰國、秦朝以來的殘酷刑罰有所減輕。按文帝自己的說法是:“現在的人有過錯,不好好教育就妄加刑罰,使他們想改過自新也找不到途徑。肉刑使肢體殘傷,臉上刺字,一輩子也抹不掉。使百姓如此痛楚,豈是爲民父母的本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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