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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轍簡介:北宋時期宰相,生平學問深受其父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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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國歷史上繼五代十國之後的朝代,傳九位皇帝,享國167年。與南宋合稱宋朝,又稱兩宋,因皇室姓趙,也稱趙宋。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蘇轍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蘇轍(1039年3月18日 -1112年10月25日 ),字子由、同叔 ,晚號潁濱遺老。四川眉州眉山人。北宋文學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登進士第,初授試祕書省校書郎、商州軍事推官。宋神宗時,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出爲河南留守推官。後隨張方平、文彥博等人歷職地方。宋哲宗即位後,入朝歷官右司諫、御史中丞、尚書右丞、門下侍郎等職,因上書諫事而被落職知汝州,後連貶數處。宰相蔡京掌權時,再降朝請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築室於許州。政和二年(1112)去世,年七十四,追復端明殿學士、宣奉大夫。宋高宗時累贈太師、魏國公,宋孝宗時追諡“文定”。

蘇轍與父親蘇洵、兄長蘇軾齊名,合稱“三蘇” 。生平學問深受其父兄影響,以散文著稱,擅長政論和史論,蘇軾稱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嘆之聲,而其秀傑之氣終不可沒”。 其詩力圖追步蘇軾,風格淳樸無華,文采少遜。蘇轍善書,書法瀟灑自如,工整有序。作品有《欒城集》等。

蘇轍簡介:北宋時期宰相,生平學問深受其父兄影響

人物生平

蘇洵蘇軾蘇轍三蘇遊京

蘇轍生於宋仁宗寶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年3月18日),時其父蘇洵三十一歲,遊學四方。其兄蘇軾四歲。

慶曆八年(1048年),蘇洵因父喪居家,閉戶讀書,把自己以學識品行教授給蘇軾與蘇轍。

至和二年(1055年),娶同裏史瞿之女,蘇轍時年十七歲,史氏十五歲。

嘉祐元年(1056年)春,蘇轍父子三人同遊都城開封(今河南開封),途經成都時,拜訪出知益州的大臣張方平。張方平以國士禮對待蘇轍父子。

嘉祐二年(1057年),蘇轍、蘇軾兄弟參加禮部會試,當時歐陽修知貢舉,將蘇軾、蘇轍兄弟置於高等,蘇轍名登五甲。蘇轍中第後,上《上樞密韓太尉書》於樞密使韓琦。四月,母親程氏去世,蘇轍父子回到蜀地。

嘉祐三年(1058年)至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蘇轍隨父在開封遊歷。十二月,全家抵達江陵,蘇轍將舟中創作的詩賦一百篇整理爲《南行集》。

嘉祐五年(1060年),蘇轍隨父從江陵回到開封,父子三人將途中所作的詩賦共七十三篇整理爲《南行後集》,蘇轍作有《南行後集引》。三月,天章閣待制楊畋奉命調銓(根據考績遷調)官員,蘇轍被授爲河南府澠池縣主簿。楊畋又舉蘇轍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同年,蘇轍與兄長蘇軾在東京懷遠驛讀書,準備制科考試。

科舉風波

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蘇轍參與殿試。當時仁宗已五十二歲,蘇轍想他或許對政事感到疲倦,所以盡力講政事得失,而對宮禁朝廷之事,議論尤爲激切。策問試卷送上後,蘇轍自認爲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馬光將其置於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馬光與範鎮商議後將其置於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保蘇轍。只有胡宿認爲蘇轍對仁宗不恭,堅持要求黜落他。仁宗說:“以直言來得人,而因直言拋棄他,天下人會怎麼說我呢?”宰臣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不久後,蘇轍被任命爲試祕書省校書郎、商州軍事推官。當時蘇洵奉命修《禮書》,蘇軾出任籤書鳳翔判官。蘇轍要求在京城侍養父親,獲朝廷准許。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蘇轍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撫總管司機宜文字。

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蘇洵在京師逝世,蘇轍兄弟自汴河入淮,順長江回蜀葬父。次年十月,葬父於彭山縣安鎮鄉可龍裏。

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服喪期結束後,蘇轍兄弟一路東遊前往京師,於次年抵達。

建議新法

熙寧二年(1069年),蘇轍上書論政事,即被神宗召見於延和殿。

當時,王安石爲相,與陳昇之管三司條例司,命蘇轍入三司條例司。呂惠卿依附王安石,蘇轍和他討論時多有牴觸。王安石拿《青苗書》讓蘇轍仔細議論,說:“有不便之處,就告訴我不必疑慮。”蘇轍說:“把錢借給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濟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間,吏員趁機營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錢到百姓手裏,即使良民也不免亂花;到交還時,即使富民也不免超過期限。這樣,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縣官的事不勝其煩了。唐代劉晏掌管國家財政,從沒有借錢給百姓。有責怪他的人,劉晏說:‘讓百姓僥倖得錢,不是國家之福;叫吏員靠法催督還債,對百姓不利。我雖然從不發放借貸,但四方的豐收和災荒谷價的貴賤,從來能及時知道。有谷賤處就收購,有谷貴處就發售,所以四方沒有太貴、太賤的弊病,豈用發貸款?’劉晏所說的,就是常平倉法。現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頓,你真能有意於百姓生計,就整頓實行,那劉晏的功績可以立刻見效。”王安石說:“你的話有理,我當慢慢思考。”從此後一月之間都不談青苗法。

被貶出京

河北轉運判官王廣廉奏請發給度僧牒幾千份作爲本錢,在陝西轉運司私自實行青苗法,春天發放秋天收還,和王安石意見相合,青苗法便開始實行。王安石派人去尋求尚未收取的財利。朝廷內外知道這些人一定會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說。蘇轍去見陳昇之說:“從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撫卹各路百姓,但他們各人都務求滋生事端,回來所奏的大多不可實行,被天下人恥笑。現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寫信給王安石,竭力陳說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發怒,將加罪,陳昇之勸阻,於熙寧二年(1069年)八月被貶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蘇轍簡介:北宋時期宰相,生平學問深受其父兄影響 第2張

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張方平知陳州,徵召蘇轍爲陳州教授。

熙寧六年(1073年)四月,守司徒兼侍中文彥博出判河陽軍,徵辟蘇轍爲學官。熙寧八年(1075年),改授齊州掌書記。

熙寧十年(1077年),蘇轍改任著作佐郎,又隨南京留守張方平任職,爲籤書應天府判官。當時蘇軾也外知徐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間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居一百多天,創作了《逍遙堂會宿》等詩。

元豐二年(1079年)八月,蘇軾以作詩“謗訕朝廷”罪被捕入獄(烏臺詩案), 被責授爲黃州團練副使。蘇轍上書請求以自己的官職爲兄贖罪,不準,牽連被貶爲監筠州(今江西高安)鹽酒稅,五年不得升調。

元豐五年(1082年),蘇轍沿贛水至黃州,與蘇軾相聚,一道遊覽了黃州及其對江的武昌西山。於次年(1083年)應張夢得邀請創作《黃州快哉亭記》。

元豐七年(1084年)七月,蘇轍被量移爲歙州績溪縣令。

返朝任職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駕崩,宋哲宗趙煦即位。五月,蘇轍臥病,至秋痊癒。八月,因舊黨當政,蘇轍以祕書省校書郎被召回。

元祐元年(1086年),蘇轍至京師,任右司諫。當時太皇太后高氏(高滔滔)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呂公著爲相,想廢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確、韓縝及樞密使章惇都被蘇轍彈劾去職。大臣呂惠卿以攀附王安石而受重用,後又竭力排擠、陷害王安石,受世人憎恨。到新黨被清算時,他自知難逃責罰,請求外授宮觀官以逃避貶官流放之罪。蘇轍連上三疏把他的奸惡加以揭露,最終使呂惠卿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復差役法,卻不知差役法之害相當於免疫法。蘇轍說:“自從廢除差役法幾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習慣。何況役法關係衆多事務,盤根錯節十分複雜,實行得慢些,方能審慎詳盡。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終,輕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實行之後,又產生各種弊端。現在州縣的免役錢,照例有累積剩餘,大約夠用幾年,暫且依舊僱役,到今年爲止。催促監督有關官員審議差役法,趁今冬成爲法令,來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實行之後,不再有人議論,那就進退都有利了。”司馬光又因王安石設《詩經》、《尚書新義》來考取天下士人,想改變科舉,另立新的條例。蘇轍說:“進士來年秋天考試,沒有多少日子了,而議論不及時決定。詩賦雖然是小技,但要講究聲律,用的功夫不淺。至於治經書,誦讀和講解,尤其不是輕易的事。總之,來年都還不能實行。請求來年的考試,一切還照舊,惟有經書的釋義兼取註疏及各家議論,或提出應舉者自己的見解,不專用王安石的學說。並罷去對律令釋義的考試,使應舉的人知道有定論,一心一意做學問,以待選拔考試,然後慢慢地議論元祐五年以後科舉的條例,也不算晚。”但司馬光都不聽。同年八月,被任命爲起居郎,蘇轍上疏請辭,旋即權任中書舍人,不久後正式擔任中書舍人。起初,神宗因西夏內亂而派兵進攻,於是在熙河增設蘭州,在延安增設安疆、米脂等五寨。

元祐二年(1087年),西夏派使者賀哲宗登位,使者返回,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使者入境。朝廷知道他們有請求蘭州、五寨土地的意思,大臣討論守或棄尚未決定。蘇轍建議答應西夏所請,朝廷便允許還西夏五寨。

元祐四年(1089年),蘇轍權任吏部尚書。八月,任賀遼國生辰國信使,與刑部侍郎趙君錫出使遼國。

拜相參政

元祐五年(1090年)五月,蘇轍被任命爲龍圖閣直學士、御史中丞。十二月,任龍圖閣學士。

元祐六年(1091年)二月,任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當時蘇軾遭人排擠,乞求外任,蘇轍也隨兄連上四札,也乞外任,但未獲准許。

元祐七年(1092年)四月,朝廷命蘇轍代理太尉、充任冊皇后告期使。六月,任太中大夫、守門下侍郎。十一月,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蘇轍爲護軍,進爵開國伯,實封食邑二百戶。

連遭貶謫

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新法派重新得勢。

紹聖元年(1094年),門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出題批駁元祐政事。他上書反對哲宗恢復熙寧新法,被貶知汝州。過了幾個月,元豐時諸臣都在朝廷任職,再貶蘇轍爲左朝議大夫、知袁州。未到任,又於七月降爲左朝議大夫、試少府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處分。蘇轍治州有優異政績,等到他被罷免離開,州里父老送別他的人都嗚咽流涕,延綿數十里不斷。

紹聖四年(1097年)二月,蘇轍又被貶爲化州別駕,安置雷州處分。此時,蘇軾也被貶爲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五月十一日,兄弟二人再次相遇於藤州,蘇轍送蘇軾赴海南。六月十一日訣別於海濱。

元符元年(1098年),移至循州安置。元符二年(1099年),作《龍川略志序》、《龍川別志序》、《春秋傳後序》。

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蘇轍移永州、嶽州安置,不久受任爲濠州團練副使,嶽州居住。十一月,復職太中大夫,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宮。因有田產在潁川,他便前往居住。

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七月,蘇軾在常州(今江蘇常州)去世,臨終前以不見蘇轍爲憾。蘇轍得知後,在悲痛中爲其撰祭文,不久又作《追和軾歸去來詞》,其後作《東坡先生墓誌銘》。

崇寧元年(1102年)五月,宰相蔡京當國,黨禍復起,蘇軾等已去世的元祐黨人,原追復官告並繳納;蘇轍等在世之人,並不與在京差遣。同年,朝廷削蘇轍五官,降授朝議大夫。

崇寧二年(1103年),蘇轍爲避禍,獨自遷居汝南。十月,朝廷罷蘇轍提舉太平宮之職。蘇轍住在許州,又被授以太中大夫致仕。

潛居潁濱

崇寧三年(1104年)正月,蘇轍在潁川定居,因感於元祐時人所剩無幾,於是築室曰“遺老齋”,自號“潁濱遺老”,終日讀書著述、默坐參禪,謝絕賓客,決口不談時事,將所感皆寄託於詩中。

崇寧五年(1106年)九月,撰成《潁濱遺老傳》及《欒城後集序》。次年,著《論語拾遺》。

大觀二年(1108年),蘇轍復任朝議大夫,遷任中大夫。

政和元年(1111年),撰成《欒城第三集序》。

政和二年(1112年)春,遊潁昌西湖,泛赮水,並有詩作。九月,以太中大夫職致仕。十月三日(10月25日),蘇轍逝世,享年七十四歲。 十二月,朝廷追復甦轍爲端明殿學士,特贈宣奉大夫。原擬葬蘇轍於眉州祖塋,但後來仍葬蘇轍於郟縣小峨眉山蘇軾墓旁。

南宋紹興(1131年-1162年)年間,因其子蘇遲顯貴,蘇轍獲贈太師,封魏國公;夫人史氏贈楚國太夫人。

淳熙元年(1174年),經禮部尚書趙雄奏請,宋孝宗特敕追諡爲“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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