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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倭名將胡宗憲爲什麼要自擬聖旨招殺身之禍?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8.9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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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憲,字汝貞,號梅林,徽州績溪人,明朝抗倭名將。萬曆十七年(1589年),因爲嚴黨失勢而下獄並且最終自縊而死,但他忠義的形象依然深入民間,故御賜歸葬故里天馬山,諡號襄懋。

消滅嘉靖年間兩個最大的倭寇集團,胡宗憲迎來了事業的最高峯。與胡宗憲多年抗倭鬥爭相伴的,是他多次遭到彈劾,但因其抗倭有功,每次他都能有驚無險。可是,他卻捲進了官場集團的政治鬥爭,最終斷送了性命。胡宗憲是由嚴嵩義子趙文華舉薦而升遷的,在人們的眼裏,他屬於嚴黨。嘉靖四十一年,嚴嵩失寵,所謂“樹倒猢猻散”,時任南京給事中陸鳳儀馬上以貪污軍餉、濫徵賦稅、黨庇嚴嵩等十大罪名上疏彈劾胡宗憲。很快皇帝下令罷免他的職務,念其抗倭功勞,皇帝網開一面,給了他一條生路。胡宗憲帶着無盡的失落回到家鄉。

胡宗憲原想就此退居鄉野,不問政事,可“樹欲靜而風不止”,他的政敵們沒有忘記他,嘉靖四十四年(1565),滅頂之災從天而降。曾經協助胡宗憲抗倭的羅龍文犯罪被抄家,御史意外發現胡宗憲被彈劾時寫給羅龍文賄求嚴嵩兒子嚴世蕃作內援的信件,信中附有胡宗憲自擬的聖旨一道。皇帝聞此事後大怒,對胡宗憲降旨問罪。胡宗憲被押赴至京。在獄中,他寫下萬言的《辯誣疏》,遞交上去後,卻石沉大海,徹底絕望的胡宗憲,在寫下“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 ”的詩句後,自殺身亡,時年五十四歲。他的死,雖然是官場政治鬥爭的結果,但更是他品行不端埋下的禍根。

抗倭名將胡宗憲爲什麼要自擬聖旨招殺身之禍?

胡宗憲與趙文華及嚴嵩父子關係密切。當初趙文華赴浙江祭海時,不顧抗倭戰爭大局,上疏對浙江總督張經構罪陷害。胡宗憲在此事中扮演了卑鄙的角色,他追隨趙文華上疏彈劾張經,且對浙江巡撫李天寵也進行陷害。這種助紂爲虐的行爲,反映了他在道德上的缺陷。趙文華死後,胡宗憲又重金賄賂嚴嵩。他的一擲千金贏得嚴嵩的幫助。在被彈劾時,嚴嵩多次幫他化險爲夷。胡宗憲最後入獄,就是因賄求嚴世蕃作爲內援的信件而引起。

胡宗憲侵吞軍餉、生活奢侈,也是不爭的事實。他通過在浙江加派“提編”等額外稅賦和請求留存浙江鹽銀等手段,聚斂了數額巨大的錢財。其中,有一些錢財是用在招撫倭寇上,但大部分還是供他自己揮霍。據傳,有一次,胡宗憲宴請織造太監和李子元,居然用兩百名侍女陪飲,這名太監拿出五兩金子表示感謝,胡宗憲冷笑一下,不予理睬。李子元僅賞一兩金子,被胡宗憲當場扔到了水裏,還笑着說:“您這是在羞辱我吧!”以胡宗憲的薪俸根本無法維持如此奢糜的生活,他的所作所爲自然會引起朝臣們的非議,成爲彈劾的對象,也就不足爲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