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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南劍三先生之一的羅從彥故里究竟在哪裏?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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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宋代理學中的重要一員,羅從彥(1072-1135)的學術思想和學術地位清晰可辨,無可置疑,但是因素卻使一個並不複雜的羅從彥地籍歸屬問題,慢慢發展成了讓羅氏宗親和羅從彥研究者都糾結不已的情感問題和學術問題,讓人感到無語無奈。

歷史上,圍繞着羅從彥“地籍”和“脈系”的爭執,開始於明代中後期,而致此事件持續發展、升溫的重要時段,則出現在他和李侗一起被覈准崇祀聖廟的萬曆四十二年六月(1614)之後。這一時期,同屬於延平府轄境內、同樣與羅從彥關係密切的劍浦(今延平區)和沙縣兩地,就已經因爲爭奪“羅從彥是哪裏人、羅從彥的後裔到底在哪裏”的重要問題,而導致康熙四十五年(1706)時,四份經由福建提學沈涵極力疏請而得到的、旌表“延平四賢”的康熙親筆御書,只有羅從彥的那一份因爲無法送達到真正的“羅從彥後裔”手中而不得不一直暫存在南平縣道南祠代爲保管。一百多年後,又一樁發生在嘉慶十八年(1813)的、因爲羅從彥“地籍”和“脈系”糾紛而引發的祠堂田產搶奪大案,雖然一度將延續超過兩百年(1614—1813)的羅從彥“地籍”和“脈系”之爭推向白熱化,但其案件審結的最終結果,卻也爲這場爭論異常的羅從彥“地籍”和“脈系”爭奪戰,圈劃上了一個重要的歷史休止符。

宋代南劍三先生之一的羅從彥故里究竟在哪裏?

當時,一個自稱羅從彥後裔的沙縣人羅希濂,與南平縣羅源裏(今延平區水南街道羅源村)婦人羅吳氏,拿着一本沙縣版的《羅氏族譜》,聲稱看管羅從彥特祠的祠生羅季興不是羅從彥後裔,要求羅源裏的羅從彥特祠要把所有的田產都劃歸到其名下。羅源裏的羅氏族人與羅季興皆不服,於是控告至南平縣縣衙。縣衙縣令查探不清,誤斷羅從彥無嗣,這就越發發啓了羅源裏的羅氏怒氣。於是,這個涉及到羅從彥“地籍”歸屬問題,同時又涉及到祠產和科舉貢生名額分配優惠等利益問題的“譜牒、田產”大案就被上報到了延平府府衙。府衙正堂查對了舊的府志、縣誌和南平羅源裏《羅氏族譜》,又徵詢了與羅氏族人關係密切的楊時、李侗、朱熹三賢后裔,最終經過十二次審理,認定了這是一起由沙縣羅希濂通過挖補、添注“仲素子敦敘……歿”等字樣,篡改沙縣族譜,妄圖冒混延平羅從彥後裔侵佔羅從彥祠堂田產的大案。於是下令將羅希濂押發經歷司管押,並延請楊、李、朱三賢的裔孫代表李映奎、楊餘芳、朱肇垣到堂見證並監督執行判決結果,下令日後但凡再有混淆視聽、篡改羅從彥“地籍”、“譜牒”,謀奪羅從彥祠產者,“均準羅氏子孫並楊、李、朱三賢子孫呈官究治”。同時,判決書還重新確定了羅從彥祠堂的祠生人選,允許將原來因爲存有“地籍”爭議而暫存在南平縣道南祠的康熙御書“奧學清節”,交給新任祠生“敬謹收藏”。據說,這份御書直到文革前還在篁路村保存着,但現已遺失無獲。

宋代南劍三先生之一的羅從彥故里究竟在哪裏? 第2張

這件重大的譜系大案審結後,驚魂未定的延平羅氏特將此案判決書鐫刻成《豫章羅先生田碑記》,矗立在羅源裏的羅從彥特祠以供族人取之爲憑並引以爲戒。可以說,自此之後,這個有明以來一直有關羅從彥“地籍”和“脈系”問題的文化爭奪戰,不僅早就塵埃落定,而且證據充分、事實清楚,所有那些熱愛羅從彥、研究羅從彥的文史工作者和各地羅氏後裔們,都可以從中獲得借鑑與思考。但這其中,有個特別值得一提的一種“文化現象”就是:對於那份來自於品行高潔、有着“冰壺秋月”之稱的羅從彥正傳弟子李侗之手的、最能詳細提供羅從彥生平信息的《豫章羅先生墓誌銘》,卻不知爲何竟屢被枉說羅從彥是沙縣人的一些專家學者視而不見。而兩百年前(1813),歷經了十二次審理過程並同樣看到這篇墓誌銘的延平府正堂,則對此文有過如此評價:“李延平所撰豫章先生墓誌……其文內如‘吾存後吾,吾亡嗣子,今子先吾歿後吾明矣。乃立兄伯常之次子。’公卒,無何,而遺腹得男孫振宗。並‘先生之系,微而復續,人乎天耶’等語,古質幽峭,逼真周漢人句法,斷非近人所能摹仿。”(《豫章羅先生田碑記》)而且,另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資料記載就是,宋徽宗政和6年(1116),24歲的李侗在正式拜師羅從彥時,曾向羅從彥投遞了一封言辭懇切的拜師求學帖,其帖中稱呼羅從彥時,用到了一句敬語,叫“恭惟先生鄉丈”。“鄉丈”,是古人對同鄉老年男子的敬稱,李侗將其用在羅從彥身上,是鄉里生活的一種習慣使然(李侗出生的劍浦縣崇仁裏與羅從彥所在的劍浦縣羅源裏相鄰,二者距離不過一二十里),這也足以從另一個側面說明羅從彥作爲延平人的客觀事實。

當然,宋明以來所有有關“羅從彥是哪裏人”的權威回答,最應該的還是來自羅從彥自己——在羅從彥耗盡畢生心力所撰寫的學術專著中,有一本他在靖康元年(1126)十月開始撰寫的《聖宋遵堯錄》。翻看這8卷本的《聖宋遵堯錄》,裏面不僅記載了大宋開國至宣和末年(960—1125)“聖君賢臣”的主要活動,而且還參夾了許多借以闡明道義、或諷或議的各種“釋言”,強調了祖宗法度不可廢、德澤不可恃的觀念主張,充分表現了羅從彥雖然身爲一介書生,但卻心憂家國的愛國情懷。1133年,當這本傾盡心力的著作在廣東羅浮山完成最後修改後,時年62歲的羅從彥爲了將其書送呈聖閱,還特別在自作序文中,做出了一個由他自我認定的籍地說明——延平。其文明確寫道:“靖康丙午十月日延平臣羅從彥序”。

由此可見,羅從彥作爲一個地地道道的延平人,其來源有序、事實清楚、情況明瞭,無論是學術界或是羅氏後人,都不可再熟視無睹、既成事實地將羅從彥的地籍歸屬問題變成一筆莫名其妙的文化糊塗賬,以訛傳訛地故作“糊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