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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儒佛之辨:他通過批判佛學來擡高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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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士大夫的排佛興儒運動持續時間很長,如果將朱熹等人對佛教的批評也列入其中,那麼,這一時段則從北宋初年一直延續到了南宋初期,幾乎與理學的形成與確立相始終。其中,排佛思潮最爲劇烈的時間當爲北宋初、中期,其代表人物有所謂“宋初三先生”胡瑗、孫復、石介,以及歐陽修、李覯等人。不過,上述士大夫的表層批判對佛教並未形成根本性的衝擊,對佛教真正提出深層批判的還是少數在學術上有造就的理學家,如張載、二程、朱熹等人。他們所做的不僅僅是辨異端、辟邪說,而且是深入到佛教思想的內部,發掘佛教本身的漏洞而予以攻擊。他們既要對佛教的批判窮深極微,又必須立足於儒家的倫理本位,闡明儒家自身的微言大義。應該說,理學家對佛教(含道教)的批判越深入,儒學自身的優勢就越明顯,這是宋代理學回應佛、道二教特別是佛教挑戰的一個必要環節。

本文集中探討的是朱熹對佛教的批判。朱熹不僅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也是宋代士大夫排佛思想的集大成者。朱熹與二程、張載的闢佛有直接的承繼關係,也對北宋以來的士大夫排佛思潮有過批判性的總結。從朱熹的有關言論看,他往往是從否定佛教的角度來闡明儒學的價值,儒佛之辨是朱熹排佛的一大特色。

朱熹的儒佛之辨:他通過批判佛學來擡高理學

對於朱熹的排佛思想,以往的研究多立足於唐宋之際的儒學復興思潮的發展大勢,着力於朱熹的承“道統”、斥“異端”的現象描述,對於朱熹在排佛中一以貫之的儒佛之辨缺乏深入的分析,而且礙於朱熹在理學中的崇高地位,對其排佛思想沒有從價值中立的立場進行客觀的評價。有鑑於此,本文主要從朱熹對佛教“內在批判”的層面,對朱熹關於儒佛二家的本體論、心性論、境界論、工夫論和修養論等方面的言論進行梳理,從多元性的價值立場力圖對朱熹的儒佛之辨作出合理的評價。

批判佛教破壞人倫綱常是歷代闢佛者的必發之辭。人倫綱常是儒學的核心價值所在,也是儒學在三教中能夠佔據主導地位的關鍵。佛教在中國遭到最大的攻擊就是它的“不忠不孝”,損害了綱常名教,爲此,佛教中國化進程中的一個重大變革就是提倡孝親忠君,並且以出家濟世爲“大孝”的理論來回應儒家的抨擊。儘管如此,儒家仍然一直抓住佛教的“出世”思想和行爲不放,對其進行嚴厲的批判。

程頤曾說,釋氏之學無須同聖人之學進行比較,只從“跡”上就可以判其荒謬:佛氏逃父出家,便是絕人倫、背離君臣父子夫婦之道。(《二程集》上,第148頁)朱熹也表示贊同:“佛、老之學,不待深辨而明。只是廢三綱五常,這一事已是極大罪名!其他更不消說。”(《朱子語類》,第3014頁)但朱熹比伊川深入的地方,是不滿足於就“跡”上斷之,而是從“理”上斷之,從虛與實或空與有、理與事等方面作比較,對儒佛二家的本體論作了根本的辨析。

朱熹指出,佛教的最高本體是“空”,是一切皆空,儒家的最高本體是“理”,是“萬理鹹備”;比較起來,佛教的本體是沒有任何具體內容的“空無”之體,儒家則是體用兼備,充實而廣大:

釋、老稱其有見,只是見得個空虛寂滅。真是虛,真是寂無處,不知他所謂見者見個甚底?莫親於父子,卻棄了父子;莫重於君臣,卻絕了君臣;以至民生彝倫之間不可闕者,它一皆去之。所謂見者見個甚物?(同上)

在朱熹看來,儒家的“天理”中包含着仁民愛物、民生彝倫、格物致知等方面的內容,佛教不是沒有見到“理”,而是見到了離開人倫日用的空理,所以是“空虛寂滅”。朱熹以此斷定“釋氏虛,吾儒實”,“釋言空,儒言實;釋言無,儒言有”,“釋氏只要空,聖人只要實”,強調儒佛兩家本體論的根本差別。

朱熹是以佛教的本體論缺乏名教綱常的內容來判定釋氏之“空”的。但佛教方面並不這樣認爲,唐代的圭峯宗密就認爲儒家的“仁義之義”只是一孔之見,佛教見到的是“義理之義”,而非“仁義之義”。宗密說:“作有義事,是省悟心;作無義事,是狂亂心。狂亂由情念,臨終被業牽;省悟不由情,臨終能轉業”,還自注:“此‘義’非‘仁義’之‘義’,乃‘義理’之‘義’。”從佛教的立場看,“有義”或“無義”是看一個人在做事時候的心態:若是以覺悟之心去做,就是有義之事;若是以狂亂之心去做,就是無義之事。“仁義”只代表儒家對“義”的看法,但不是最終的“義理”,更不能把“仁義”說成是“天理”,最後的“理”。對此,朱熹同其門人郭德元曾討論過。朱熹的意見是,宗密視“仁義”爲世俗的“恩愛”,是情而不是義,因此,佛教是不講“義理”的。(同上,第3029頁)但與朱熹同時代的大慧宗杲則說:

今學者往往以仁義禮智信爲學,以格物忠恕一以貫之之類爲道,只管如摶謎子相似,又如衆盲摸象各說異端。釋不云乎,以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臨生死禍福之際都不得力,蓋由此也。……仁乃性之仁,義乃性之義,禮乃性之禮,智乃性之智,信乃性之信,義理之義亦性也。作無義事,即背此性,作有義事,即順此性。然順背在人,不在性也,仁義禮智信在性,不在人也。人有賢愚,性即無也。若仁義禮智信在賢而不在愚,則聖人之道,有揀擇取捨矣,如天降雨擇地而下矣。(《大正藏》第47冊,第932頁下)

朱熹的儒佛之辨:他通過批判佛學來擡高理學 第2張

宗杲反駁的要點是:仁、義、禮、智、信固然是人性的具體表現,但它們本身都不是“性”,儒家只認仁義禮智信爲天理,是見“天”不見“人”,是“爲學”不“爲道”,是有缺陷的。如果說,朱熹以“五常”爲“天理”,是對宗密批評韓愈的迴應,那麼,宗杲的“以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在邏輯上則是對二程、朱熹的迴應。

嚴格地說,朱熹的理事關係是“形而上”與“形而下”的關係,或“道”與“器”的關係。程顥說:“形而上者爲道,形而下者爲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論今與後,己與人。”(《二程集》上,第4頁)朱熹強調的是程顥的理事無二、道不離日用,亦即程頤所說的“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同上,第528頁),這與佛教的“空虛寂滅”並非同一層次的問題。朱熹批評佛教的“空”是“見地”出了問題,確實看到了問題的要害,所以他又說:“釋氏合下見得一個道理空虛不實,故要得超脫,盡去物累,方是無漏爲佛地位”。(《朱子語類》,第3016頁)但是,佛教見空,是爲超越物累,解脫成佛。從這個意義說,它的空是“心”空而“事”不空,是以心爲體,以事爲用,而非儒家的理事不二。可見,儒佛兩家的本體論是兩種不同的本體論體系。儒家“以理爲本”,釋家“以心爲本”,所謂“聖人本天,釋氏本心”,佛教講的“心空”是爲了“去累”,而儒家講的“理實”是爲了“綱常”。因此,朱熹的“理”是存在論的理,不是形上學的理,更不是佛教真如本體的理。這就使得兩家完全不是在對同一個問題進行討論。傅偉勳先生對此曾有過精彩的分析:

新儒家所肯定的終極存在是實有而非虛無,但其所理解而拒斥的“虛無”乃不過是“空虛而一無所有”,類似郭象所云“無有”,即完全不存在之意,卻與大乘“空性”(“真空”爲體,“妙有”爲用)或老莊“虛無”(“玄無”爲體,“衆妙”爲用)毫不相干。依我多年的考察,儒家的形上學不及道家的深透,更不及大乘佛學在語意與理路上的層次分明。(傅偉勳,第46頁)

中國佛教發展到朱熹的時代,早已認同了儒家的倫理綱常,這已經是常識,朱熹對此一定不陌生,但他仍然用“空虛而一無所有”來理解佛教的“空”,對於出入於佛老之學多年的朱熹來說,應該不是“誤解”,而是有意的“曲解”。其根本原因在於朱熹以人倫之“理”否定佛教的超越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