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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總理柯西金改革過程簡介 柯西金的改革最後失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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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成敗

勃列日涅夫上臺之初,蘇共中央主席團委員(1966年4月蘇共23大之後,主席團改稱政治局)、蘇聯部長會議主席柯西金主持、推出“計劃工作和經濟刺激新體制”的改革,通稱“新經濟體制”。推行新經濟體制曾經使蘇聯經濟出現良好的發展勢頭。但是,新經濟體制很快就被斯大林模式的舊體制所吞沒,消失得無影無蹤,蘇聯也因而喪失了衝出斯大林模式狹窄樊籬的大好時機。柯西金改革的悲哀已經預示着蘇聯的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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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啓動

20世紀50年代中期,蘇聯的經濟體制改革已經開始。當時的重要措施是下放一部分企業的管理權,擴大廠長,企業經理在計劃管理等方面的權限,提高贏利在評估企業實質中的地位。1962年9月,在赫魯曉夫的支持下,開展了歷時一年的“利別爾曼建議”大討論。利別爾曼建議的中心意思是,以統一覈定的部門資金贏利水平作爲企業的編制計劃的基礎,並以此爲標準來評價企業。討論深入到蘇聯社會經濟的各方面問題,尤其是關於企業生產的目的是爲了完成國家計劃,還是爲了滿足社會對商品的需求。討論雖然沒有得出什麼明確的結論,但是赫魯曉夫表示:利別爾曼的建議是寶貴的。此後,少數企業開始了利別爾曼建議的某些試驗。

勃列日涅夫上臺後,蘇聯經濟學界圍繞經濟改革問題,討論仍然比較活躍。其中突出的是利西奇金於1966年2月27日,在《消息報》上發表的《生活提出修正》一文。該文提出:把價值規律和資本主義市場的無政府狀態、危機劃等號,把計劃看作是給經濟生活帶來秩序的惟一創造性力量,這是違背事實的。“不以市場爲依據的計劃如同不以計劃來組織市場一樣,同樣無法克服比例失調。只有把計劃和市場辯證地統一起來,才能形成對社會主義經濟最有效的經濟領導體制。”這說明,經濟理論的活躍,也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種輿論準備。

1965年7月3日,勃列日涅夫在克里姆林宮接見軍事學院生時說到:“目前,蘇共中央和蘇聯部長會議正在大力進行工作,以制定旨在根本改善工業和建築業的計劃和管理制度,以及提高國民經濟中經濟刺激作用的措施。”勃列日涅夫在此前後的幾次講話,都表示蘇共中央在籌劃新的經濟體制改革。

蘇聯總理柯西金改革過程簡介 柯西金的改革最後失敗了嗎 第2張

1965年9月27—29日,勃列日涅夫召開蘇共中央全會。在27日的會議上,柯西金作了《關於改正工業管理、完善計劃工作和加強工業生產的經濟刺激》的長篇報告。柯西金指出:工業中現行的管理、計劃和刺激的形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的經濟技術條件和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了。在目前條件下,要求在生產管理和計劃工作上有巨大的機動性和靈活性。爲此,柯西金建議:一是要完善計劃工作,加強企業的經營主動性和經濟刺激;二是應當改進管理工業的組織。

關於完善計劃工作是圍繞如何擴大企業的經營獨立性和主動性而提出來的:取消對企業的過多規定,用價格、利潤、獎金、貸款等手段,加強對生產的經濟刺激。爲此,柯西金建議:在企業規劃中,以規定企業的產品銷售量任務,代替原來的總產值指標。這樣,國家計劃機關只給企業下達產品銷售額、工資基金、利潤額、預算撥款和預算繳款等8項指標;其餘指標,如:勞動生產率、工作人員數、平均工資數、行政管理費預算等指標,都由企業獨立規劃,無需國家計劃機關批准。國家計劃機關下達給企業的指標數,從原來的30項中減少了22項。

爲使企業更關心自身產品的產量和利潤額,使企業的每位員工不僅關心自己所完成任務的經濟效益,也關心企業的總效益,柯西金建議:每家企業都要靠所得利潤的提成來建立生產發展基金;要靠所得利潤的提成來建立職工物質鼓勵基金,利潤越高,基金越多。今後,企業的基本建設也將由國家預算撥款改爲由銀行長期貸款。關於改進工業的管理,柯西金提出:按部門管理代替原來的國民經濟委員會管理,即以“塊狀”管理,代替“條狀”管理。

9月29日,根據柯西金的報告,蘇共中央全會通過相應的決議。決議要求從領導經濟工作的行政方法向經濟方法過渡,從3個方面採取措施:一、提高國家計劃工作的科學水平;二、擴大企業經營的獨立性和主動性;三、完善經濟覈算,加強對生產的經濟刺激。但是決議規定:對於發展生產、技術進步、投資、價格、勞動報酬、財政等經濟生活的重要方面,仍必須奉行統一的計劃。

10月4日,蘇聯部長會議批准了《社會主義國營生產企業條例》,對企業推行新經濟體制的各項政策措施,都作了具體、細緻的規定,使企業的權利和義務都具有法律地位。這樣,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柯西金主持的新經濟體制改革就正式出臺了。1966年,先在704家企業進行試點,以後迅速鋪開。到1972年,全國有43000家企業實行新經濟體制,佔全蘇工業企業總數的87%,佔工業總產值的94%。

改革的內容

新經濟體制和20世紀50年代中期的改革相比,主要“新”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擴大了企業在利用固定歸它的財產方面的權力,實際上是賦予企業自主地使用該企業流動資金的權力。企業的流動資金總額由國家計劃覈定,但是按項目分配則由企業自主地決定,而且上級機關不準收回固定給企業的定額範圍內的流動資金。這樣,企業就可能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來配置資金。

二、擴大了企業在利用設備大修折舊提留方面的權力。企業有權將設備大修折舊的90%轉作生產基金,由企業自主地決定,或用於改裝設備,或留作以後技術革新費用,不再上繳。

蘇聯總理柯西金改革過程簡介 柯西金的改革最後失敗了嗎 第3張

三、建立了歸企業自行處置的企業基金。企業基金雖然是1958年開始設置的,但限定只能提取企業當年利潤的6.8%,1962年又降爲只能提取當年利潤的4.5%,而且對使用範圍也規定得很死。因此,對企業和員工的刺激作用已經微乎其微了。實行新經濟體制後,企業可以從計劃利潤中提取1—6%、從超計劃利潤中提取30—60%、從設備折舊中提留90%作爲企業基金。企業基金完全由企業自主地決定,用於該企業的發展生產、文化設施、住宅建設、物質鼓勵等費用。新的刺激制度在於藉助價格、利潤、信貸等經濟刺激和通過工資制度改革,使員工從物質上關心自己和企業的工作成果。

四、實行接近市場的“完全經濟覈算”。蘇聯企業自20世紀20年代以來就實行經濟覈算。這種經濟覈算只要求以收入來抵補生產費用和銷售費用。這樣的經濟覈算,沒有將企業的財務活動結果同費用支出進行比較,因而不能刺激企業經常地關注生產效率的提高,經濟覈算徒有其名。“完全經濟覈算”將經濟覈算看作是蘇聯社會主義經濟的經營管理體制:國家與企業之間同時建立經濟關係;企業有權以最有效的方式安排生產,企業與企業之間按市場關係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企業在法定基金範圍內,自主地制定費用開支,享用銀行信貸,用結算帳戶上的存款領取銀行利息,以物質獎勵優良的工作成果,對合同簽訂單位互負物質責任。因此,“完全經濟覈算”可以看作是蘇聯經濟覈算的新階段。

由於實行新經濟體制,工業生產效果有了明顯的提高。1966年實行新經濟體制的704家企業,勞動生產率、產品銷售額,比全行業平均高出3個百分點,利潤率則高出一倍。由於實行新經濟體制,蘇聯發展國民經濟第8個五年計劃(1966年—1970年)完成得好於以往的五年計劃。企業和全社會都盼望新經濟體制改革能更深化下去。

進入七十年代以後,特別是到七十年代中期,作爲保證蘇聯經濟增長的粗放因素的作用已大爲削弱。如勞動力短缺現象日趨嚴重;用大量增加投資的辦法來擴大再生產可能性受到很大限制等。五十年代,蘇聯用於國民經濟各部的基建投資的年平均增長率爲13.6%,而到1971—1975年下降爲8.3%。從資源情況看,由於歐洲部分的易開採資源漸趨枯竭,資源開採基地不斷東移北移,運輸條件惡化,開採費用提高,隨着社會生產規模的擴大,對各種資源的需求量和資源開採量的矛盾日益尖銳。這樣就使得蘇聯經濟在七十年代後增長速度又呈現下降趨勢。在此情況下,柯西金在1976年舉行的蘇共“二十五大”報告中強調, “十·五計劃”(1976—1980)是提高效率和質量的五年計劃,要繼續沿着集約化的途徑發展國民經濟,“提高生產效率、加速科學技術進步、提高勞動生產率、大力改進國民經濟一切環節的工作質量”,是五年計劃的“主要任務”。柯西金提出要“特別嚴格地遵守國民經濟和各部門的比例關係。繼續執行有利於農業的極爲重要的積累再分配的路線”。他特別強調科技作用,提出要從人力、物力和財力上“加強科技進步”。

柯西金爲了促進蘇聯經濟和技術的發展,一貫重視對外經濟聯繫。任內,他曾多次率領蘇聯代表團出席經互會會議,參與制定經互會“一體化綜合綱要”,“一體化法”等一系列章程和決議,強化經互會體制,同時,大力發展同西方、特別是同美國的經濟、文化關係,爭取西方的投資和援助,引進先進技術,以此來發展蘇聯新興的化學工業部門,填補汽車工業、石油勘探、電子計算機等重要工業部門的某些空白技術項目。卡馬汽車廠的一些先進設備,秋白油田的石油鑽探設備,都是從美國、西德進口的。僅“九·五計劃”期間共買進技術專利130項,“十·五計劃”又增加了兩倍以上。柯西金還重視同亞非拉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關係。同這些國家發展貿易,增加軍事、經濟“援助”,開辦跨國公司(據統計共23個)和銀行。

改革的障礙

新經濟體制的實施雖然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果,但是卻遭遇連柯西金本人都料想不到的重重障礙。

就新經濟體制來說,它仍然是在計劃經濟的框架內,完善計劃工作和加強經濟刺激,實際上是想讓計劃考慮某些市場因素,然後間接地傳遞給企業。這種就斯大林模式改革斯大林模式,在實際推行中立即顯露出它自身的缺陷。

首先,企業獎勵基金的多少是與當年的工資基金直接相連的。爲了做大獎勵基金的總盤,企業經理們都想盡辦法提高工資基金,根本不顧節約勞動力,造成從業人員膨脹。

其次,獎金在企業內部的分配上是很不平衡的。據1966年實行新經濟體制的704家企業統計,來自利潤提成的物質鼓勵基金,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得總額的81.7%,工人得總額的18.1%。實行新經濟體制,管理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明顯得益;工人得益不多,積極性不高。

蘇聯總理柯西金改革過程簡介 柯西金的改革最後失敗了嗎 第4張

再次,企業爲了超額完成計劃,往往有意隱瞞生產能力,壓低計劃產量。而且,企業在超額完成計劃時也不願超額太多,因爲計劃部門將根據企業當年達到的實際水平,作爲明年計劃的起點。一位經理坦言:“超額完成計劃是危險的、冒險的事情。如果上一年總產值超額10%,今年超額5%,那麼你就將遭到痛斥,因爲增產速度下降了。”當然,獎金也泡湯了。

此外,即使以產品銷售量代替總產值指標,也沒能解決企業產品質量低劣、落後,滿足不了社會對商品的需求。因爲整個經濟體制仍然是計劃經濟,即使產品質次、落後,消費者也無可奈何地只能接受。

新經濟體制除了它自身仍然束縛在計劃經濟範圍內所造成的矛盾之外,更嚴峻的是遭到來自蘇聯整個體制和傳統勢力的阻撓和反對。

蘇聯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席拉拉揚茨反對提升價值規律在經濟生活中的調節作用,反對允許企業在完成國家計劃和合同義務的條件下,有權買賣生產資料。他說:“按照國家計劃把物資分配給基本消費單位(部、主管部門和加盟共和國),是社會主義經營管理的必要因素。……要國家停止執行這項任務的任何企圖,不管以什麼形式出現,都必將嚴重破壞經濟發展。”拉拉揚茨還憂心忡忡地說:“蘇聯國家計委用來制定物質平衡表和年度分配計劃的產品品名錶被蠶食。幾年前它約有3500個,現在大約剩1900個。”

更爲嚴重的是,從新經濟體制實施以來,各部機關幾乎仍是按老一套辦法在管理企業。這些舊領導方法的經常表現是:

第一,各總管理局、各部不根據企業的核算或者申請單,而是按照已達到的水平,加上指令性的百分比,給企業下達計劃指標。這是行政命令在計劃領導方面的傳統做法。

第二,各總管理局、各部隨意改變下達給企業的計劃。1966年,蘇聯輕工業部、食品工業部、日用器械機器製造部對它們在列寧格勒的企業,一半以上都變更了計劃。有的總管理局就是不執行《社會主義國營生產企業條例》的規定。如《條例》規定:“企業有權向其他國營和合作社企業、組織,包括集體農莊在內,不經調撥出售按憑單推銷不出去的產品。”1967年上半年,莫斯科鋼筋混凝土六廠有11950立方米的蓋板得不到銷售憑單,周邊城市卻極需這些蓋板。然而,莫斯科工業建築總管理局卻禁止該廠在沒有銷售憑單的情況下,向周邊城市出售這些產品。

第三,稀缺物資、原材料的分配,仍然是原封不動地由上級機關按指令性計劃分配。逐步把物資技術供應轉向有計劃的批發貿易尚未實行,就被批判爲“恢復資本主義自由貿易”。

第四,企業雖有基金,卻極難辦得成實事。因爲建造職工住宅、幼兒園和其他社會文化設施,都需要有建築材料、設計文件,以及短期計劃不飽滿的建築施工單位。而建築材料、建築設計和施工企業都歸國家計劃統一管理,只要其中缺一,就什麼也做不成。何況企業基金對大多數企業來說,畢竟很有限。

此外,更爲嚴重,而且難見於正式文字的是,廠長、經理們雖然都歡迎擴大企業的獨立自主權,但是誰也不敢頂撞上級機關阻撓、限制新經濟體制實施的種種行爲。因爲廠長、經理們的獎金、升遷,都由上級領導人決定;上級領導人隨時都可以找出合適的理由,取消下屬企業領導人的獎勵,或給予行政處分。

新經濟體制改革之所以出現如此艱難的局面,正如蘇聯經濟學家畢爾曼在1967年第2期《文學報》上發表的《不可避免性》一文中所說:國家計委的工作人員爲什麼要這樣做?他們爲什麼又能夠這樣做?所有這些都不取決於某個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的覺悟和良心,而是經濟體制決定的。“這種國民經濟最可怕的禍根,惟意志主義在經濟中的活躍,根源不是某些工作人員的習慣,也不是因爲他們的頭腦死板和保守主義,而是因爲蘇聯社會創造了適應於它的經濟體制。”

凡此種種困難和層層阻力,表明新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到了斯大林模式的極限。蘇聯已經到了必須衝出從戰時共產主義脫胎、發育起來的斯大林模式;應當改變把由官僚寡頭們層層控制和管理的國家所有制說成是“全民財產”,把服役式地勞動的億萬羣衆說成是“企業主人”,等等之類的陳腐說教,走向市場經濟。經過近半個世紀運行的斯大林模式,已經編織成從上到下,密如蛛網的斯大林模式官僚機構,以及彼此之間交叉聯繫的權利關係。斯大林模式的官僚機構是適應斯大林模式的需要而建立起來的,已經習慣於斯大林模式的運作,並依賴斯大林模式而存在。當改革觸及到斯大林模式經濟體制的核心時,除了傳統、僵化的觀念阻礙之外,更強烈的是遭到這個龐大的官僚機構從上到下的抵制和反對。

改革的死亡

提出和主持新經濟體制改革的阿列克賽·尼古拉耶維奇·柯西金生於1904年,1927年加入蘇共。1939年當選爲蘇共中央委員,任蘇聯紡織工業人民委員。以後,他歷任俄羅斯聯邦人民委員會主席、蘇聯財政部長、輕工業部長、食品工業部長、蘇聯國家計委主席等職,1960年任蘇聯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1960年以後,他一直是蘇共中央政治局委員。1964年10月,勃列日涅夫取代赫魯曉夫後,他出任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在倒赫魯曉夫的密謀中,柯西金不是主角。他是在勃列日涅夫等人準備發難的前夕才被告知的,並要他立即表態。他沒有立即回答同意或者不同意,而是問:“克格勃什麼態度?”在被告知克格勃主席謝米恰斯內是倒赫魯曉夫的中堅人物之一後,才表示同意。柯西金在這一密謀中是隨大流者。從柯西金的經歷和一貫表現來看,由於長期從事經濟部門的領導工作,比較瞭解蘇聯經濟的真實情況,但是一直小心謹慎,不在政治上犯險。當新經濟體制遭到傳統和官場的抵制、反對時,柯西金就給自己留後路了。1970年6月4日,柯西金在一次講話中說:“認爲改革意味着放棄社會主義的經營方法,放棄對國民經濟的計劃領導,這些都是完全沒有根據的。”1971年4月6日,柯西金在蘇共24大上作蘇聯發展國民經濟第9個五年計劃的指示報告,強調“重工業過去是、現在仍然是國家經濟力量和進一步提高人民福利的基礎。”“黨中央委員會和蘇聯政府的出發點是:指示計劃是主要的和有決定意義的,……當然,我們要批駁主張用市場調節作用來取代國家集中計劃的主導作用的各種錯誤觀點。”

新經濟體制是繼續深入下去,還是半途而廢,關鍵取決於勃列日涅夫的態度。當歷史發展到這種時候,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勃列日涅夫完全是一言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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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列日涅夫對新經濟體制改革,在有些具體問題上是有所保留的。1965年9月29日,勃列日涅夫在蘇共中央全會上講話強調:提出改善計劃工作“不是因爲我們的工業工作有什麼失敗”,“而是爲了充分地挖掘和利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切優越性來爲人民服務。”他也沒有講加強經濟刺激,而是強調“激發共產主義勞動熱情”。以後,勃列日涅夫的多次講話都強調:蘇聯經濟過去、現在都執行得很好,駁斥“出現錯誤的說法”。但是,不管怎樣,勃列日涅夫對新經濟體制改革是贊同的、支持的。勃列日涅夫本人也希望有所改革。曾任《真理報》副主編,勃列日涅夫上臺後進入爲蘇共中央和勃列日涅夫講話準備材料的班子的伊諾譯姆採夫說:“勃列日涅夫贊成在黨內和社會上進行認真的改革。”勃列日涅夫曾對陪同他散步的伊諾譯姆採夫說:“尼古拉(伊諾譯姆採夫),我和你都是久經沙場的軍人,難道我們還不夠勇敢嗎?”勃列日涅夫接着就說起:必須在國內、黨內和幹部中間進行徹底的改革。

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之春”,刺激了勃列日涅夫,使他出現了幾乎是180度的大轉彎,改變了對改革的態度。

1968年“布拉格之春”改革的目標定位是建設符合捷克斯洛伐克國情,具有“人道面貌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市場社會主義。這場改革,不僅再次觸發了捷克以及東歐其他國家的民族情緒,而且建設市場社會主義的進程,將使“兩個陣營、兩個平行市場”的理論和現實化爲烏首;使華沙條約組織、經互會都難以存在。1968年8月,勃列日涅夫在權衡再三之後,決然出兵武裝佔領捷克斯洛伐克,鎮壓了“布拉格之春”。

如同壓迫其他民族的民族,它自身也沒有自由一樣,鎮壓其他國家改革運動的國家,也是不允許本國實行改革的。在鎮壓“布拉格之春”前後,勃列日涅夫支持蘇聯經濟學界開展對市場社會主義的圍剿,視改革爲洪水猛獸。60年代末,在蘇共中央機關內已盛傳勃列日涅夫對柯西金改革的評價:“看他想出什麼來了?改革、改革,誰需要這個改革?誰又懂得這個改革?更好地工作,這就是問題的一切!”

1971年3月30日,勃列日涅夫在蘇共24大作總結報告時,不再談改革了,而是強調:“計劃工作是社會主義條件下國民經濟領導的中心環節和核心。”“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所有成就都是同經濟的計劃經營緊密聯繫的。未來的經濟成就也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計劃工作的質量。”勃列日涅夫把蘇聯的經濟發展工作歸結爲兩條:一是堅持優先發展重工業;二是堅持集中計劃經濟的核心。

此時,人類社會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方興未艾,蘇聯國內的新經濟體制改革到了最困難,也是關鍵性的時刻。蘇共24大不去解決、研究這些問題,勃列日涅夫卻背轉身子,向斯大林模式落後的傳統迴歸。因此,蘇共24大成爲新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性轉向。

70年代中期,新經濟體制改革已無聲無息了。阿赫別基揚在1973年11月12日《真理報》上《依靠集約方法》一文中提到,對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的1064名企業經理所作調查中,80%的人訴說:上級機關像從前一樣照舊干預企業的經營和生產活動,違反《社會主義國營生產企業條例》,給企業規定理應由企業自行制定的指標。一部分企業的計劃在一年內修改1500多次,而財務指標根本不改動。

新經濟體制將國家下達給企業的計劃指標,限定在產品銷售指標等8項。時隔不久,國家下達的指標數就越來越多,甚至遠遠超過1965年新經濟體制改革前的30項。像基金產值率、設備輪班係數等指標,都是國家計劃機關新想出來的。1977年11月11日,瓦洛沃伊在《真理報》上題爲《完善經濟機制》的文章中,稱蘇聯經濟體制是“倒立的金字塔”:按理,企業自身應當決定成千上萬種產品的品名、品種和產量;現在的情況卻倒過來,最高國民經濟領導機關管理成千上萬種產品的品名、品種和產量,企業只管照單生產。

國家計劃機關還不斷改變、擴大“產品銷售指標”的範圍。國家計委規定:從1974年7月1日開始,企業只有按全部合同完成訂貨計劃,纔算完成產品銷售計劃;企業獎勵基金的提成應考慮產品銷售計劃的執行情況。

至於基建投資改爲由銀行長期貸款,基本上沒有實行。1978年統計,銀行長期貸款在基本建設投資總額中只佔13%;在新建項目中只佔4—5%。

20世紀70年代中後期,新經濟體制已被舊經濟體制吞噬了。只是70年代畢竟不同於斯大林時代,勃列日涅夫也不能像斯大林那樣行事。於是,新經濟體制被施行勃列日涅夫式的“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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