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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時期官員集體貪腐:全國烏鴉一般黑的晚明吏治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5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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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全國洶洶,平易近處倒懸的濁世,其表裏因雖各有分歧,有一點倒是共通的,那就是官員的集體貪腐。盡人皆知,大明創造者朱元璋生平最討厭官員貪污,而他又給官員們設定了低患上可憐的工資。在他死後,他的子孫們經由過程變通的方法,給小官員增長了許多分外收進,這些收進每每被籠統地稱爲黑錢,處於半正當職位地方,其數額經常是工資的幾十倍乃至上百倍。按理,官員們的日子應當很好過了,但人心總是貪的,更何況每一逢改朝換代之時,約束人心與舉動的品德倫理,每每會被實時行樂的願望所擊潰。當“千里仕進只爲財”、“紗帽下面無限漢”之類的理念成爲宦海上下奉行的人生準則時,即使朱元璋再生也只能對全國烏鴉一般黑的吏治也會一籌莫展。

晚明時期官員集體貪腐:全國烏鴉一般黑的晚明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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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官員們的黑色收入,除了歷朝歷代都免不了的下級向上級進奉,和辦事情之便貪污金錢這類廣泛性貪腐外,另有一些見諸正史以及條記的向平易近間直接撈錢的方法,可謂從蚊子腹內刮油,讓人歎爲觀止。

帝國的官員是呈金字塔布局的,處於中上級別中高檔官員,其實不直接與平民打交道,習氣上稱爲治官之官,即經管官員的官員。他們的貪腐一般約有兩個途徑:其一,直接從他們把握的國度資本中“化公爲私”;其二,他們掌握着下面官員的升遷獎懲,下級必然免不了要向他們賄賂。至於金字塔下的初級官員及吏胥,他們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稱爲“牧平易近之官”。他們的貪腐途徑也有兩條,其一,以及中高檔官員同樣,直接從把握的國度資本中侵吞;其二,經由過程種種方式,從老百姓身上敲詐勒索。這些官員爲了從老百姓那裏牟取財帛,其手腕之下作,心地之狠毒,名目之荒謬,都讓人大開眼界。

驛站的設立,在古代由來已經久。明代驛站的維護以及運行,都由平易近戶按田糧的多寡來包袱。明初對官員免費使用驛站有嚴酷的劃定,加之吏治甚嚴,幾近沒有官員膽敢知法犯法,驛戶們的日子還算委曲過患上往。但到了百患叢生的晚明,許多基本沒有資歷享受驛站的官員乃至家眷,紛繁問鼎。他們免費享受驛站服務之餘,還把驛站當做了發家的對象。起首,哄騙驛站的免費運輸,除了了輸送本身的行李外,還給其他商家承運物質。故每一有官員過驛,則泛起“轎或者一二十乘,扛或者八九十擡,多者用夫二三百名,少者用馬四五十匹,平易近財既竭,平易近用亦疲”的場合排場

其次,那時的官員已經不喜歡或者不會騎馬了,一般出行都是坐肩輿。坐了肩輿以後,卻要向驛站收取“馬乾銀”——意思是我沒騎你的馬,你患上把那筆省出來的錢給我。偶然有官員騎馬,則要向驛站收取“惜馬錢”,一旦驛站不交納這筆千奇百怪的用度,官員們就會想絕法子熬煎方圓農夫提供的馬匹,要末割馬耳,要末斷馬尾,乃至把馬熬煎去世。到驛站當差,爲交往官員免費服務,這在古代中國屬徭役的一部門。而在諸多徭役中,驛站則是爲害最烈者,以至顧炎武在《全國郡國利病書》中感嘆,如斯打單的成效是使患上年夜大都處所的驛傳“十夫九逃,十馬九缺”。

中央當局的太僕寺(約略至關於今天的畜牧局,職掌馬政),也不直接養馬,而是把國家的馬匹分散到老百姓家中寄養。按明初的劃定,通常爲當朝代養馬匹的馬戶,國度要半免或者全免其錢糧,並劃給響應的草場,但最後同樣成了一紙空文。晚明時期,養馬戶也只剩下了義務。更要命的是,凡馬戶代養的馬匹及所生馬駒,和國家之前交付寄養的馬匹,一旦馬亡了,馬戶須無前提賠償。太僕寺及其下屬機構的官員們,賣力爲這些馬匹入行印烙以及點驗——顯然,國家制度給予了他們至關重要的自由裁量權。據那時的文獻紀錄,“養馬之費什一,爲馬而費者恆什九”,若是養馬自己必要10兩銀子,那末爲了讓馬經由過程驗收而向官員賄賂的錢至少患上90兩。也就是說,晚明時期馬戶的包袱,至關於朱元璋時期的10倍。

晚明時期官員集體貪腐:全國烏鴉一般黑的晚明吏治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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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傳以及馬政的主要壓榨對象是農夫,而沒有土地的市平易近也不見患上輕鬆。“火甲”是一種由都會平易近衆包袱的賣力消防以及治安的差役。每一座都會天天必需有數人輪值,自備鑼鼓燈籠等物,選出一位總甲,在其率領下沿街巡邏,賣力夜間的治安以及消防等事宜,約略至關於今天的聯防隊。不外,這現實上乃徹徹底底的苦差事。起首,當局必要採買各類物品,一般都要打到這些更夫身上,稱之爲“紙筆燈燭錢”。在南北兩京,夜間巡邏的錦衣衛每一晚的夜消,也由更夫們賣力提供,若款待不周,非打即罵,“害甚於資,窮戶苦之”。而一旦遇到命案,永劫間不了案,總甲交不了差,只患上求爺爺告奶奶地奔波於各個衙門,又免不了患上上下使錢。

然而與“展行”相比,“火甲”的疾苦還算輕患上多了。按明初劃定,天下的商戶都有向當局提供各類物品的義務。固然,商戶向當局供貨,當局也必需付費。詳細做法是,一個處所的商戶,按規模分爲各類品級,或者一年一輪,或者一月一輪,輪流充當當行大班——替國度採購。在今天,這是一項頗有油水的差事,不外在明代,尤爲是晚明,商戶們無不將其視爲畏途。

起首是必要經由過程當行大班採購物質的當局各部分,和爲皇室提供服務的內廷,幾近都接納先由當行大班按當局提供的清單採辦交付,之後再結賬的方法——但所謂的結賬,命運好的商戶,拖上三五年,也許會獲得一半或者1/3的貨款;命運欠好的話,就可能成爲一筆壞賬,自掏腰包替當局買單。其次,更令商戶頭痛的是,即使你一起頭就不許備把貨款收歸來,工作也沒這麼簡略——送交當局的物質,公事員們還患上入行一番裝腔作勢的驗收。一旦沒有賄賂,再上等的商品也會被斷定爲“不中程”,即不及格。一旦判爲不及格,商品原物退歸仍是其次,首要的是,商戶輕則會遭一頓暴打,重則被扔入年夜牢。在有資歷向平易近間徵調物質的各部分中,最爲毒辣確當推天子身旁的事情職員——內廷宦官。

晚明時期官員集體貪腐:全國烏鴉一般黑的晚明吏治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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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類無所不消其極的訛詐之下,一旦不幸輪值出任當行大班,也就離家破人亡不遙了。爲此,大學士高拱在給皇上的奏摺衷感傷地寫道:“有素稱數萬之家所致於賣子女者,有衡宇盈街拆毀一空者,有潛身於此復逃藏於彼者,有散之四方轉徙溝壑者,有喪家無回號苦於道者,有剃髮爲僧者,有束手待斃自縊投井而去世者,而富室不復有矣。”儘管高層已經意想到了這類敲骨吸髓的盤剝對平易近衆的龐大危險,但終明一代,這些弊端不單沒有革除,反而跟着這個王朝末日的鄰近而加倍喪盡天良。

可見,第一,在被殺雞取卵的過程裏,若是國度再也不是儒家所輔導的聖皇帝治下的王道樂園,而是一個個面貌可憎,語言刁橫,鷺鷥腿上劈精肉的官員,當國家危難之際,你還敢期望平民共赴國難嗎?第二,官員們儘管名義上是公僕,是皇上親自選定的“平民之怙恃”,但當季世光降,他們的最大功用就是使平民對這個國家更快地損失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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