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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女子爲逃避不喜歡的婚姻,竟與已死之人成親!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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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因爲專制時代禮教的鉗制,男女婚姻上有很多怪現象。比較常見的就是“守貞節”,丈夫去世,妻子不會改嫁;還有“陰婚”,將已經去世的男女結爲夫妻。

本文要介紹另一種很少受到人們關注的現象,那就是女子“慕清”(俗稱“買門口”)。

父權時代盛行包辦婚姻,婚齡男子沒有選擇配偶的權利,女子當然就更無從選擇。癡男怨女不能按自己的意願結合,由此釀成的婚姻悲劇所在多有。

清朝女子爲逃避不喜歡的婚姻,竟與已死之人成親!

婚後,女方要做家務,養兒育女,要伺候公婆和丈夫,生活會非常辛苦。如果家庭不和諧,女方往往要承擔道德指責,彷彿她是導致不幸的罪人。

清朝廣東婦女之中流傳一首歌謠,訴說婚後生活之苦:

“雞公仔,尾彎彎,做人媳婦甚艱難!早早起身都話晏,眼淚唔幹入下間(廚房)。下間有個冬瓜仔,問安人老爺煮定蒸(問公婆煮還是蒸);安人話煮,老爺話蒸,蒸蒸煮煮都唔中意,拍起臺頭鬧一番。三朝打爛三條夾木棍,四朝跪爛九條裙!”

清朝女子爲逃避不喜歡的婚姻,竟與已死之人成親! 第2張

鑑於這些情況,清朝有些女子難免有了恐懼心理,想拒絕、逃避婚姻,但是“女大當嫁”已成道德鐵律,不嫁難逃某些傳統觀念的審判(如死後成孤魂野鬼)。不願嫁人,又不想承擔道德風險,於是就有了“慕清”,即嫁給已死的男人。

廣東許家有一個女兒到了結婚年齡,她請求父母允許她“慕清”。父母不同意,她就說:

“姊以遇人不淑,貽父母憂。倘女亦然,不重有憂乎?且女弱,亦不任中饋事。苟或遁跡空門,是廢大倫,誠不可也。若女蘿喬木,得託清門,無廢大倫而克成素志,父母何病焉?”

清朝女子爲逃避不喜歡的婚姻,竟與已死之人成親! 第3張

許氏女這番話的大意是:我姐姐的丈夫對她不好,你們擔心。將來我再遇到這樣的男人的話,你們豈不是更擔心?況且我體弱,承擔不了繁重的家務勞作。如果找個過世的男人嫁了,既完成了倫理要求,也能實現我的願望,豈不兩全其美?

父母猶豫再三,爲免女兒受婚姻之苦,最終答應她“慕清”。之後,許氏女有了名義上的婆家,有了名義上的丈夫,但她實際上過着單身生活,“窗明几淨,焚香靜坐而已”。

清代學者俞樾稱“慕清”之舉爲“非禮之禮”。

清朝女子爲逃避不喜歡的婚姻,竟與已死之人成親! 第4張

除了“慕清”,更大膽的女子也用“自梳”和“不落家”的逃婚手段。“自梳”是未婚女子把頭髮像已婚婦女那樣盤起來,以示終生不嫁,單身到老;“不落家”指女子出嫁以後不住在夫家,只做名義上的夫妻。

到了晚清,廣東個別地方女子逃避婚姻已非個案。番禺南村1903年有人口數千,一年之中出嫁的女子不過數人,1909年甚至無一人出嫁。順德容奇繅絲廠1000名女工,有800人以各種手段逃避婚姻。

寧願孤獨終老,也不去忍受索然無味的婚姻,這些勇敢女子的選擇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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