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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聞!明清竟曾發“紅頭文件” 要求民衆戒菸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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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來自菲律賓

“呂宋國出一草曰淡巴菰”

中國有句老話叫“菸酒不分家”,但相對於酒在中國的悠久歷史,煙在中國出現的時間並不長。自明嘉靖年間(過去認爲是萬曆年間)菸草由菲律賓(時稱呂宋國)傳入後,至今還不到500年。

最早記錄菸草進入中國的是明代姚旅所撰的《露書》。書裏有這樣的文字:“呂宋國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以火燒一頭,以一頭向口,煙氣從管中入喉……有人攜漳州種之,今反多於呂宋,載入其國售之。”

到明末清初,菸草已與酒、茶一樣,成了時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費品。清順治六年進士方孝標謫戍今黑龍江的寧古塔時,就曾用當地種植的菸草款待來客,並在《吃煙》詩中稱,“塞俗如同麻麥收,翠莖紅蕊種三秋;沙畦薰焙傳方法,上炕賓朋當款留。”

趣聞!明清竟曾發“紅頭文件” 要求民衆戒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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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史料上看,古人對菸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還嚴重,這或許與古人對菸草的過度迷信有關。古人並不僅僅把菸草看成是“提神”之物,而是作爲一種“特效藥”。

菸草在進入中國的同時,還傳入了一個爲中國人津津樂道的故事:當時,呂宋島上淡巴國公主死後,被棄於野外,不成想,她在聞到菸草的香味後竟然甦醒了過來。從此,被譯名“淡巴菰”的菸草又有了神奇的名字“返魂香”。

明末人姚可成輯《食物本草》中還有一觀點,認爲菸草能“當飯吃”,稱“凡食煙,飢能使飽,飽能使飢,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鬱愁悶,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憂草。”

私販菸草殺無赦

朱由檢下詔“敕禁私販至論死”

明清兩朝都曾不止一次地發過“紅頭文件”,要求國民戒菸,禁止官員在衙門等公共場所內吸菸。明末崇禎皇帝朱由檢看到菸草的危害,曾兩次頒佈“禁菸令”。《玉堂薈記》記載,“己卯,上傳諭禁之,犯者論死。”己卯年,即崇禎十二年(公元1639年),這是中國歷史上由朝廷發出的第一道“禁菸令”。

趣聞!明清竟曾發“紅頭文件” 要求民衆戒菸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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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與明朝滅亡的關係,當時還有一說。明崇禎四年進士吳偉業在其撰寫的《綏寇紀略》中記載,明熹宗天啓年間,坊間曾流傳過一首童謠,其中有一句是:“天下兵起,遍地皆煙”,這首童謠後被看成是預言明朝滅亡的讖語。

在今天來看,“吃燕”與“天下兵起,遍地皆煙”不過是一種附會。但是,菸草除有害國民健康外,還影響了社會穩定、干擾了國內正常的糧食生產和經濟秩序,卻是事實。

紅糖瓜子解煙毒

吸菸者“頻頻薰灼津涸液枯暗損天年”

如今的香菸盒多標有“吸菸有害健康”的提示,早在清代,名醫張璐已在其所著的《本經逢原》中提出:“豈知毒草之氣,薰灼臟腑,遊行經絡,能無壯火散氣之慮乎。”清人陳淏子在《花鏡》中也提出,菸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紅。抑且有病,投藥不效,總宜少用”。

清代名醫吳澄在《不居集·煙論》中甚至認爲,“無病之人頻頻薰灼,津涸液枯,暗損天年”,對吸菸者提出了警告:“虛損之人,最宜戒此。”

清代醫學家吳儀洛在《本草從新》一書裏乾脆將菸草列入“毒草類”。清康熙三十年進士張翔鳳在《種煙行》詩中即稱,“吁嗟老農勿健羨,此物鳩毒奇莫居。”

爲此,古代醫家還曾使用很多方法來消除菸草帶來的危險。《藥性考》用“煎胡黃連合茶服之”,解煙毒;《醫奧》以“黑砂糖合井水服之”,解煙毒;《景嶽全書》中拿白糖來“解醉”;《梅谷偶筆》則認爲紅砂糖、甜瓜子可以解煙毒。

不許人間煙火來

“凡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斬後聞;未滿一斤者,囚在義州,從重科罪。”

吸菸全面盛行,是在清代。清康熙年間的劉廷璣在《在園雜誌》中描述了當時的情況:“今則遍天下皆有矣……黃童白叟,閨幃婦女,無不吸之,十居七八,且時刻不能離矣。”

清太宗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崇禎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後金戶部還頒發了一則禁菸告示,明文規定,“不許栽種,不許吃賣”,如果違反規定,“被人捉獲,定以賊盜論,枷號八日,遊示八門,除鞭撻穿耳外,”還“罰銀九兩,賞給捉獲之人……”

趣聞!明清竟曾發“紅頭文件” 要求民衆戒菸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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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還曾下旨禁止販賣菸草:“凡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斬後聞;未滿一斤者,囚在義州,從重科罪。”

清軍入關、奪取全國政權後,又發出了幾次禁菸令,明確規定不得在公共場所吸菸。康熙皇帝帶頭不吸菸。李伯元在《南亭四話》中記載,康熙駐蹕德州時曾賦“禁菸詩”:“碧碗瓊漿瀲灩開,肆筵先已戒深杯。瑤池宴罷雲屏敞,不許人間煙火來。”後來的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也都曾發過禁菸令。

事實上,古代“禁菸令”雖然多,但從來沒真正禁住過,如禁菸最嚴格的皇太極,僅因“禁不止”,竟然主動撤銷禁菸令,只要求民衆自種自吸,不要再到朝鮮去購買即可。如果說古代禁菸最徹底的,大概非太平天國莫屬。《天條書》明確規定:“凡吃黃煙者,初犯責打一百。枷一個禮拜;再犯責打一千,枷三個禮拜;三犯斬首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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