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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中三起好漢虐殺美女事件:殺女人爲突出英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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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詳寫的婦女被殺案有三起:宋江殺閻婆惜、武松殺潘金蓮、楊雄殺潘巧雲。作者爲了證明這三個女人當殺是費了一番苦心的。設計了一種藝術氛圍,製造了一種“輿論”,安排了相應的情節。希望在他筆下對三個女人判斬時贏得讀者一片喝彩。我們作爲“法院”旁聽席上的觀衆,如果聽信作者“一面之詞”,而不多問幾個爲什麼,不保持清醒的頭腦,可能就會鼓起掌來。

現在我們就以“多問幾個爲什麼”的態度來重新審視一下這三樁命案。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

這三對人組成的家庭是和諧、般配的嗎?他們能相愛嗎?

先考察閻婆惜和宋江。閻婆惜是個賣唱的,聰明伶俐,年方十八歲,頗有姿色,從小在行院長大,學會了諸般技藝,人人愛她。宋江呢?雖以義孝聞名天下,但長得卻又黑又矮。身高才六尺,僅比侏儒武大郎高一尺。人稱“黑宋江”、“孝義黑三郎”。作者讚美他“坐定時渾如虎相,走動時有如狼形。”可是在閻婆惜這位風塵女子眼中,這種形象和性格未必中意。且宋江年又三旬,比她幾乎大了一倍。

一個如花似玉,一個又黑又矮;一個十八,一個三旬;一個活潑少女,一個名聞四海老成持重成熟的官吏;一個行院裏長大,一個出身孝義門第;一個妙齡女郎希望丈夫常伴,要求溫馨體貼,一個英雄好漢,“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不以女色爲念”,半月十日纔去一遭。二人的結合又是出於王婆和閻婆的強行撮合,一方出於感恩,一方出於濟貧,沒有愛情基礎。這是一對尷尬的結合。

水滸中三起好漢虐殺美女事件:殺女人爲突出英雄

潘金蓮武大郎

潘金蓮更加可憐,她原是清河縣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因爲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從反而告訴了女主人,男主人懷恨在心,結果倒賠妝奩,一分財禮不要,把她白白嫁給了武大郎。潘金蓮非常漂亮,說話伶俐,作事幹練,心靈手巧,敢愛敢恨,是個心直口快的女子。正如她說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齡二十二歲 。

武大郎呢?身不滿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號“三寸丁谷樹皮”。而且是個“三答不回頭,四答回身轉”的慢性子蠢漢。

潘金蓮是大戶人家的使女,見過世面,怎麼能愛一個“身材短矮,人物猥褻,不會風流”的醜陋侏儒。這是一樁天差地別,強行捏合的以犧牲女性幸福爲代價的婚姻。無怪人們說:“好一塊羊肉,倒落在了狗口裏!”

再看楊雄和潘巧雲,從出身看,倒是門當戶對,一個行刑劊子手,一個屠戶的女兒。潘巧雲也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人,從她對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瞭解她所喜歡的男人的標準。那就是溫文爾雅,乾淨利落,會體貼關心人。然而楊雄卻是一個滿身刺滿了藍靛花紋的劊子手,又一個月有二十天在牢裏值班。潘巧雲這位少婦不免閨房冷落,所以這也是一個不美滿的婚姻。

在作者看來,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是如何結合的,不管差距有多大,不管有沒有感情,妻子就有義務愛丈夫,嫁雞愛雞,嫁狗愛狗,抱着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親,就得愛那塊木牌牌。女人應當以禮驅使自己的情去愛那個本來不愛的丈夫,以禮剋制消滅自己的人慾。而三個女人卻竟敢不愛合法的丈夫,背離了封建禮教,於是作者就滿腔熱情地歌頌男人宋江、楊雄,以同情讚美的口吻來寫武大。對三個女性恨不得食肉寢皮。

有情而不合法的結合

閻婆惜和宋江顯然是不合適的一對,這時卻出現了張三。張三“眉清目秀,齒白脣紅”,比宋江漂亮。張三對閻婆惜“小意兒百依百隨,輕憐重惜,賣俏迎奸”,而宋江“爲女色的手段卻不會”,不會“裝些溫柔,說些風話”。張三比宋江善於體貼,而且“又會品竹彈絲”,彈奏樂器,和賣唱出身的閻婆惜情趣相投,品性接近,有共同語言,共同愛好。顯然,張三對閻婆惜來說,要比宋江合適得多。正當宋江不常到她那裏走動的時候,一見張三,無疑雪中送炭,一拍即合。

潘金蓮這樣一個聰明俊俏多情的少婦,終日伴着一個面目猙獰頭腦可笑不會風流沒有情趣的醜陋侏儒,心情是非常痛苦的。大戶男主人如此報復,對她是一種最殘酷的懲罰,最殘忍的精神折磨,合法的婚姻牢牢地捆綁着她,無法擺脫這永遠沒有盡頭看不到希望的痛苦。眼看着自己青春的花朵就要在這個精神牢籠裏枯萎,一生的幸福完全葬送,這比肉體的戕害更難忍受。但是她還年輕,青春的渴望並未成爲死灰,於是一些浮蕩子弟不免要來招惹。從她對武松說的:“自從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負,清河縣裏住不得,搬來這裏。”也反映出她“被人欺負”的難言的苦衷,如果像作者寫的那樣她是一個生來淫蕩的女人,那麼爲什麼一開始不依從有錢有勢的主人,反而在結婚以後不安分?開始她並不是一個濫女人,後來這樣,完全是逼出來的,是對命運強加於她的殘酷精神折磨的變態的復仇,是一種破罐破摔自暴自棄的絕望心理的表現。


水滸中三起好漢虐殺美女事件:殺女人爲突出英雄 第2張


閻婆惜和宋江

到了陽谷縣收了心。武松的出現,又使她青春的追求萌動了。對潘金蓮這個禁錮的靈魂來說,對武松產生愛慕心理,並不奇怪,武松的英俊與武大郎的醜陋形成鮮明的對照。武大郎從沒跟她說過有這樣一位弟弟,沒有任何倫理觀念的思想基礎。再者,陽谷縣傳遍了打虎英雄的事蹟,潘金蓮想一瞻英雄風采而不得,但是偶像已矗立心中,不意英雄來到自己家裏,驚愕之餘,見武松既是英雄又是一表人物,心頭閃過愛情的渴求,難以責怪。

她在武松那裏碰釘子之後,遭到了更大的懲治。武松去東京爲知縣辦事去以前,囑咐哥哥,他離開以後,要每天減少一半炊餅,早賣完早回家,下簾子閉門。這都是針對潘金蓮來的防範措施。武大果然照此辦理,早出早歸,日頭還在半天裏,就除了簾子,關上大門,把潘金蓮軟禁了。她雖然也爭吵過,武大卻主意不改。誰知武松的餿主意帶來了相反的效果。蓄之愈久,爆發愈速。潘金蓮和西門慶的關係中,就有着反防範的仇恨心理:你讓我守活寡,我偏偏讓你戴綠頭巾。

西門慶是一個有錢有閒善於討好女人的人。正如他說的,即使漂亮女人“打我四百頓,休想我回他一拳”。身材相貌當然比武大強得多,年齡比潘金蓮大五歲,二十八歲。聰明靈巧,多情風流的潘金蓮卻被一個醜八怪幽囚着,她渴望感情的撫慰,精神的交流,靈魂的震撼,這些在武大郎身上都追求不到,西門慶卻滿足了她。西門慶是花柳行中老手,溫存體貼,巧言令色,潘金蓮從來沒讓男人這樣奉承關懷過,從來沒享受過情投意合的滋味,一旦擁有,生生死死,如火山爆發。一個妙齡少婦,結婚多年,才第一次體驗到被愛的幸福,完全沉浸其中。這時很難要求她非常理性地辨別西門慶感情的真僞,在她看來也勿須如此。她是真心愛他的,並不是圖他的錢財,如果是這樣,大戶主人調戲她時,她完全可以貪財賣身。她也沒希冀西門慶娶她作正室。潘金蓮對西門慶是真摯的,也不能說西門慶對潘金蓮完全是玩弄而無一點真情,我們不能因爲潘金蓮愛這麼一個浮蕩子弟西門慶,而斥責她淫蕩。從潘金蓮的角度來說,她寧可與西門慶保持這種不合法的關係也比跟武大郎維持着合法關係好上千萬倍。即使沒有好結果,作鬼也風流,讓人愛過一次就夠了。和武大郎生活在一起精神的折磨要比死更可怕。

在王婆、西門慶的設計下,一步步把潘金蓮引入感情的陷阱。她是被動者,是受害者。如果到此爲止,潘金蓮是值得同情的,她的行爲是可以理解的。遺憾的是作者卻讓她走上了殺夫觸犯刑律的道路,這就不可饒恕了。在同情她一生遭遇的同時,深深地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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