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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丐幫竟是這樣:有權有勢紙醉金迷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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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說、影視劇我們都有了解,丐幫乃是江湖第一大幫,幫裏成員遍佈五湖四海。當今社會,我們也會經常看到路邊乞討的人,或許會覺得小說中出現的丐幫是真的存在於現實中。當然丐幫幫主也不是誰都可以做的,我們來看下丐幫幫主的奢華生活。

真實的丐幫竟是這樣:有權有勢紙醉金迷

喬峯等了一會,見無人作聲,說道:“喬某身世來歷,慚愧得緊,我自己未能確知。但既有這許多前輩指證,喬某須當盡力查明真相。這丐幫幫主的職份,自當退位讓賢。”說着伸手到右褲腳外側的一隻長袋之中,抽了一條晶瑩碧綠的竹杖出來,正是丐幫幫主的信物打狗棒,雙手持了,高高舉起,說道:“此棒承汪幫主相授,喬某執掌丐幫,雖無建樹,差幸亦無大過。今日退位,哪一位英賢願意肩負此職,請來領受此棒。”

——《天龍八部》 第十六章 昔時因

八旗子弟也乞討

乞丐們身處社會最底層,爲了在長期行乞中維持生計,他們走到一起,結成了自己的組織——丐幫。丐幫最早出現在城市經濟繁榮的兩宋時期,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中記錄說:“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有懈怠,衆所不容”。經過元、明發展,到清朝、民初達到鼎盛。

三百六十行,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祖師爺,丐幫也不例外。被丐幫弟子尊爲祖師爺的有範丹、朱元璋、武松、秦瓊、伍子胥等,其中範丹是最具“神威”的一個,因爲孔老夫子的命就是他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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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孔子周遊列國途中,在陳、蔡一帶斷糧,得知當地丐首範丹有餘糧,孔子即命顏回去借糧,才救了一時之急。孔子許諾,欠範丹的糧,就由孔門弟子繼續償還:“凡門頭上有字的,牆上有畫的,家有藏書的,盡是孔門弟子,討之無錯。”孔子反問範丹:“你的門徒是何等樣人?”範說:“凡衣衫襤褸,蓬頭垢面者,皆範氏門下。”範丹憂慮地說:“書香門第多有看門狗,要怎麼對付?”孔子正色道:“狗咬拿棍敲。”所以乞丐們都是手持棍棒打狗,稱之“要飯棍”,乞丐落得一個“杆上的”的名號。

關於這打狗棒的由來,還有另外一種說法。京師丐首使用的杆子相傳是從朱元璋一代代傳下來的。當年朱元璋落魄江湖,沿街乞討,曾被兩個乞丐接濟食物。朱元璋平定四海,不忘二丐昔日恩情,就下令尋找他們,召入皇宮封賞。二丐謝絕爲官,朱元璋就賜他們各持一根一尺長的木棒,棒上纏布,垂有穗,一色黃,一色藍,賜名曰:“杆”。後來這杆子就成了丐首權威的信物。

杆子通常要漆成紅色,外面再套上紅色的絲綢袋,高高懸掛在幫主家中或幫衆據點最顯眼的地方。新幫主繼任都要衝着祖師爺畫像和這根棍子行磕頭大禮;有新的乞丐入夥,也要先對棍子磕頭。因爲杆子不便攜帶,有時丐首就以一根極粗極長的旱菸管代行其權威。

或許因爲傳說中的杆子有黃、藍兩種,後來北京丐幫的兩大派也就各自以此得名了。“黃杆子”是“屌絲”中的“高富帥”,成員大都是落魄的八旗子弟。作爲幫主的“丐首”,無不是王公貝勒級別的人物。這些人平時不會上街討飯,只在春節、端午和中秋出來向商鋪乞討。

貴族就是乞討,也有一套莊重的規矩。他們常是兩人同行,一人唱曲,一個敲鼓板。這時候有經驗的掌櫃就要跑出店來,先把手略微舉過頭頂,再將錢幣放到鼓板上。店家必須在乞討者唱完第五句前,完成前述程序,且施捨不能少於五枚大錢。

按規矩給了錢,則一切罷了,如果不然,那麼掌櫃的麻煩就來了。第二天來四個人,第三天來八個人,人數每天翻倍,在店鋪門口從早上呆到晚上,不言不語,只圍觀不說話,但店主的生意當然是沒法做了。這時店主人出來求饒,那就不是幾枚大錢就能打發的了,不給這些落魄貴族們個幾千上萬,就別想正常做買賣了。那些普通乞丐組成的“藍杆子”就不能如此公開地橫行霸道了。

誰能當丐幫幫主

因爲中國地域廣大,如小說中那樣建立統一的丐幫組織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真實的乞丐組織都是有地域性的。如湖北的“羅筐會”、江西的“邊錢會”、 貴州的“孝義會”、 湖南的“紅黑會”等等,名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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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河南等地的“窮家行”,乞丐自稱“萬年窮”,又自稱“理情行”,意思是講究事理人情的幫派。窮家行內的正宗是 “死捻子”,就是普通的叫花子,又細分爲韓門、齊門、郭門三個支系。死捻子內又分爲“花搭子”、“武搭子”和“叫街”三類。所謂“花搭子”是通過賣藝乞討,如唱數來寶、砸牛胯骨、打竹板等。“武搭子”是苦討,“叫街”的是殘疾的乞丐。

乞丐中的“活捻子”就是小偷,死捻子看不起他們,互相不來往。他們同衙門裏的官差勾結,分享贓物。要是“活捻子”不小心偷了當地大族的東西,官差就會出動讓他們把東西還回去,以作立功之舉。

丐幫的門戶數不勝數,幫主的成分也是各不相同。金庸小說中說,“奉立幫主是丐幫中的第一等大事,丐幫的興衰成敗,倒有一大半決定於幫主是否有德有能。”小說中的丐幫幫主要能行俠仗義,現實中則要能在江湖與廟堂間遊走。

從清末民初史料看,大約有以下幾種。首先,一些幫主是被乞丐們推選出來的,這類丐首大多是身強力壯、財力過人的一方豪強,或者欺行霸市的流氓惡棍,他們以財力和聲威震懾了衆丐,從而爲衆丐所服膺,被推爲丐首。美國傳教士何天爵曾語帶譏諷地說:“就我所知,在大清帝國的皇城裏,只有乞丐纔有行使投票的特權。”

其次是由落魄的世家子弟充當幫主。一些貴公子坐吃山空,最後把家業揮霍一空,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仗着自己有吃喝玩樂的本事,又與地方上的豪強有些關係,很容易就成爲乞丐中的“精英”,成爲羣丐之首。

丐首要服衆,就必須有一些特殊的經歷或才能。民國時成都北門城隍廟附近有一個綽號叫做“飯甑子”的乞丐,他能三天不吃飯而面不改色;要是吃起飯來,一頓又可以吃下兩三人的飯量。他曾與人打賭,一口氣吞下20只生雞蛋。這種本事在乞丐們看來,堪稱驚世駭俗,也就甘心對他馬首是瞻了。

乞丐的領袖,說起來還只是要飯的,但他們的實際地位,卻是普通百姓難以企及的。丐首們過的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不僅家有妻妾,且出有車馬。廣州地方丐幫“關帝廳”的丐首陳起鳳住在華林寺的一間豪華臥房中,他的幾房妻妾,分住附近的民房裏面。他是乞丐,但身穿絲綢,佩戴金錶,腰纏古玉。冬天時,陳起鳳常率其門人與當地士紳大吃香肉(狗肉),不醉不歸。

因爲成員衆多,分佈廣泛,丐幫在任何地方都有不小的勢力。大戶人家辦喜事,都要把丐首請到家裏,安排到上座。丐首到了後,會先將象徵權威的杆子或龍鞭掛在大門口,乞丐們來了一看就知道幫主在裏面,所以也不鬧事,東家給多少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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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誰家辦喜事不請當地丐首,那麼乞丐們就會一輪輪到家門口去騷擾,什麼話難聽說什麼,就是給錢也不要。這時東家只好灰頭土臉地央求人找丐首說和,不情願地拿出一大筆錢消災。這在丐幫內叫作“吃大頭”或“吃肥羊”。

一些丐幫能在地方上稱雄,主要是因爲他們的身份是被官方承認的。前面說到的關帝廳會向辦紅白喜事的人家收取四五元或一元數角的“丐捐”,陳起鳳會將錢分爲五份,自己和當地警察各拿一份,剩下的三份分給普通乞丐,以及作爲關帝廳的“公款”。

丐幫收取丐捐是官方默許的。店主爲免去乞丐的騷擾,會交一筆錢給丐首,讓他治下的乞丐不來鬧事。丐首這時拿出一張紅紙,寫上“會內兄弟不得來此騷擾”。店家交了“保護費”,有了“護身符”,就能太太平平做買賣了。

全國各地收丐捐的時間不同,長江中下游是每年二月和八月收。晚清時是要商家一次三千文,住家一次兩千文。收“稅”時,丐首揹着一個錢袋,帶着幾個小弟,威風八面地挨家拿錢。納了丐捐的商家會得到一張“丐條”,其上有昭示合法性的“奉憲”二字。

那些一時吝嗇,不肯出丐捐的人家,不久就要遭殃。過路流民一路上都瞪大眼睛,看誰家沒有“丐條”這個保護傘,一旦瞅準一家,或將鐵鏢摔在櫃檯上,聲稱是過路的鏢客,特來借錢。更有甚者,是把刀槍劍戟擺在店家門口,然後逐一擺弄,讓生意沒法做下去。到了最後,店家就要付出比丐捐多得多的花費,打發這些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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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乞丐自古至今都有存在,他們中出過真英雄洪七公、蕭峯,也有僞君子陳友諒、莊聚賢等。而丐幫幫主不是誰都可以做的,首先要服衆,就要看幫主有哪些真材實料。我們總以爲乞丐可憐,看了以上內容,就不會覺得丐幫人員無依無靠,沒吃沒穿了,恰恰相反,有權有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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