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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內閣:全國十三個席位,滿人佔九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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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實行所謂責任內閣制,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閣,以慶親王奕劻爲總理大臣。十三人中,滿人九人,而其中滿人皇族又佔七人。這是一個以滿人皇族爲中心組成的內閣,人們稱之爲“皇族內閣”或“親貴內閣”。在當時,皇族內閣令全國輿論大譁。

宣統二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資政院會議上提出要求頒佈憲法、組織內閣、開設議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明年就召開國會,並認爲軍機大臣責任不明,要求設立責任內閣。

皇族內閣:全國十三個席位,滿人佔九個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在立憲派國會請願運動的壓力下,頒佈《新訂內閣官制》,實行所謂“責任內閣制”。下令裁撤舊設內閣及軍機處,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閣,以慶親王奕劻爲總理大臣,那桐等爲協理大臣,下設外務部、學部、民政部、度支部、陸軍部、海軍部、法部、農工商部、郵傳部、理藩部十部,以善耆、載澤、蔭昌、載洵、紹昌、溥倫、壽耆諸人分任各部大臣。十三個席位中,滿人佔據九席,而滿人皇族又佔據其中七席。這是一個以滿人皇族爲中心組成的內閣,人們稱之爲“皇族內閣”或“親貴內閣”。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只是借“立憲”之名集權皇族,抵制進步與平等。

從進步意義上講,清廷裁撤舊內閣和軍機處,設立責任內閣。在新發布的內閣官制章程中,對新內閣的組織結構和職權作了明確規定:內閣由國務大臣組成,國務大臣包括內閣總理大臣一人,協理大臣一至二人,各部大臣共十人,應該說,這種構架在推進中國專制政治結構的轉型還是具有一定作用。

皇族內閣:全國十三個席位,滿人佔九個 第2張

但是,載灃任用滿族的禍端也在這次內閣名單上徹底暴露。當時的內閣名單如下:總理大臣奕劻(滿族皇室),協理大臣那桐(滿),民政大臣肅親王善耆(滿族皇室),度支大臣載澤(滿族皇室),陸軍大臣蔭昌(滿),海軍大臣載洵(滿族皇室),司法大臣紹昌(滿族皇室),農工商大臣溥倫(滿族皇室),理藩大臣壽耆(滿族皇室),僅有協理大臣,外務大臣,學務大臣,郵傳大臣等職由其他人擔任。

內閣總共13人,滿族即佔到9人,其中皇族7人,舉國都爲之譁然。雖然這些皇族閣員大都是響噹噹的政治改革派,並非全是頑固保守、庸碌無能之輩,比如,總理大臣奕劻雖是個貪官,卻是公認的改革者,公開主張三權分立;載澤、溥倫、善耆、紹昌是最熱心的憲政實踐者,也是滿族權貴當中最有學識的成員,政治傾向相當開明,但是,與畸形的內閣人事搭配相比,閣員們身上的優點已變得無足輕重、毫無意義。

皇族內閣:全國十三個席位,滿人佔九個 第3張

人們普遍認爲,滿清仍將國家權力視爲一家一姓之私產,他們不僅不信任其他民族,甚至也不信任無血緣關係的滿人,而只信任自家那一小撮宗室親貴。他們死也不會放權,其公然蔑視皇室不入閣這一源於英-國憲制的慣例,等於坐實了革命派對它的嚴厲指控:滿清王朝分明就是騎在全國人民頭上的“韃虜”,是一個徹底的的異族壓迫政權,只有去除此壓迫,中國纔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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