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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年間最有名的一樁貪污案,最後結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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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小編一起探尋歷史上真實的清朝。

說到淮安這個地方,在清朝也是相當有名氣,其中有這麼一件事,發生在200多年前的清朝嘉慶十三年,那就是被稱爲清朝四大冤案的淮安奇案。

嘉慶年間最有名的一樁貪污案,最後結局如何?

這件事情,要從那一年發生的自然災害說起,那年淮安發生水災,一名叫李毓昌的官員到淮安當地去檢查賑災情況,在查詢的過程中就發現了一名知縣貪污受賄,結果真是強龍壓不住地頭蛇,沒想到證明這個命令調查的官員就這樣被滅了口,再加上當地官員層層包庇,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最後這件事東窗事發,也牽連了很多官員,涉及的人數非常巨大,震動朝野。

李毓昌是嘉慶13年的進士,就在這年的冬天,他就被朝廷委派查看賑災物資的發放情況,在他前往淮安的路途上,他看到的是一片蕭涼,哀鴻遍野,很多百姓都處在生存的邊緣線上,這一幕幕讓李毓昌觸目驚心,作爲一名剛上任的候補官員,他也想要做出一番事業,爲國爲民貢獻自己的力量,於是嚴格執行賑災物資的發放,督促各級政府將物資足量發放到位,並調查貪污賄賂的官員的底細。

但是偏偏他就遇到了這樣一位貪官,也就是縣令王伸漢,典型的地頭蛇,平日裏就魚肉百姓,但這次更是把水災變成了貪污的大好機會。不光在受災人數上謊報,實際發放的物資更是成爲自己中飽私囊的大好機會,並且上下打點,當地政府沆瀣一氣,遇到李毓昌這樣的清官,真是冤家路窄,本以爲送點錢收買一下就好,可惜無論是賄賂還是威逼利誘,正直的李毓昌都不爲所動,堅定的要舉報他。在軟磨硬泡之後沒有用,王伸漢竟想出一個歪點子,不惜下狠手,用銀兩買通李毓昌的隨從,毒害了李毓昌。

嘉慶年間最有名的一樁貪污案,最後結局如何? 第2張

如此朝廷派來的官員之後,王伸漢帶着銀兩主動到淮安知府報備,謊稱李毓昌自殺身亡,淮安知府王轂也是見錢眼開之徒,平常就經常受點王伸漢的小恩小惠,這次在王伸漢兩千兩銀子的“意思意思”之下,欣然答應幫他隱瞞真相。

隨後,知府便帶着驗屍官來檢驗李毓昌的屍體。驗屍官並不知道這其中有詐,檢查完之後將其中的疑點一一列出,並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疑似中毒身亡”。然而,早就與王伸漢串通好了的知府又怎麼可能讓驗屍官揭示出真相,只見知府大人眼色一凌,底氣十足威嚴十足地訓斥驗屍官:“既然已經說這個人是自縊而死,你現在卻又告訴我是由於中毒,這豈不是自相矛盾?真是一個不學無術的人啊!”驗屍官自然不可能不懂得知府的意思,思索之後便直接上報“自縊身亡”,於是這一結論便一級一級上報到吏部。

按理說這件事到這裏差不多就結束了,可是好巧不巧,嘉慶十四年的時候,李毓昌的叔叔李太清回到淮安想要整理李毓昌的遺物,在整理書籍的時候有張紙在書中掉出,上面寫道“山陽知縣冒賑以利陷毓昌,毓昌不敢受”等字樣。結合李毓昌身上有血跡,且李毓昌的三個僕人在他死後不僅沒有回家,還在淮安做了官等一系列令人稱疑的跡象,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李太清一路到朝廷喊冤,自己的侄子慘遭陷害。而嘉慶本身便以厭惡貪污而著名,聽聞此事更是勃然大怒,要求徹底查清。最終,王伸漢等人東窗事發,這件事也以王伸漢被判處斬刑,知府王轂被判處絞刑,李毓昌的隨從凌遲處死的結果落下帷幕。

此案之奇就在於涉案人員官職之大,人員之多及作案手法發現的巧妙,並且集賑災銀、謀殺、誣告、進京告狀等多種元素於一體。在當時也算是重大事件。雖然嘉慶勒令嚴查並且最終水落石出,結果也大快人心,但由於當時官民之風已經腐敗至極,蛇鼠一窩,貓鼠同眠,恐怕就算是嘉慶,也有些力不從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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