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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清代官場交際中有哪些陋俗?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3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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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禮俗中的各種行爲,其主要目的是爲了相互增進友情,以禮節密切情感,因而自然誠樸。但也有些禮節行爲,不一定具有誠摯的禮敬之意,還有的社交行爲,不過是利用交往禮俗去達到某種目的,屬於交往中的陋俗,這些陋俗體現在方方面面。

揭祕:清代官場交際中有哪些陋俗?

一,官場禮俗中的陋俗

稱謂禮俗中,某人爲了恭維或討好對方,往往用超過對方身份的尊稱相稱,這種風氣在明清時期的官場中尤爲盛行。明朝,對中央各部院長官如尚書、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地方省級長官的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等,都尊稱爲老爺。後來地方督撫的權力加大,明末時便有稱之爲大老爺者。

清康熙時,有人又稱督撫以下的布政使爲大老爺。大老爺成爲更尊貴的稱呼後,到乾隆年間,對中央各部院長官及地方道以上官員,都已尊稱爲大老爺,較低的知府、知縣以上官被稱爲太老爺。舉人、貢生等尚未得官者則稱爲大爺。有獻媚者,對知府知縣等也稱大老爺。

有人爲了恭維督撫,別出心裁地以“大人”作爲比大老爺更尊貴的稱謂稱之,此後,大人便成了官場中最高級的尊稱,而且非常時髦。於是有人又以大人稱呼原來稱大老爺而官品較低者。嘉道以後,中央官四品以上、地方官道員以上已“無不稱大人”。

光緒末年,京官如六品主事、七品內閣中書,地方官知府等已經稱爲大人,知府開始時加道員等職銜者稱大人,後來“未加銜者,屬吏亦媚之曰大人”,知縣則已稱大老爺。甚至市儈之人花錢捐六品銜者也稱老爺。

揭祕:清代官場交際中有哪些陋俗? 第2張

官場上這種尊稱雖然不斷升格,實際所表示的禮意卻在不斷貶值,明朝的尚書只稱老爺,清末之時的七品知縣、六品府通判卻要稱大老爺,誰也不會認爲這種大老爺比明朝時的老爺尊貴。官場之中虛僞之風嚴重,禮節上文勝於情,無論施禮者還是受禮者,心裏都非常清楚。

這種帶有虛僞性的恭維稱謂一旦約定俗成,人們便不能免俗,非此乃爾便顯得不恭敬,久而久之,人們也就只不過把它當作爲一種客套形式。當然,也有不少的人則厭惡這種虛套。

乾隆年間官至尚書的汪由敦一次入衙署中辦公,同衙官員豐盛額有事同他相商,趨向前去連呼“汪大人”,他不予理睬,豐盛額再呼,他說“弟不才,以庶吉士授編修。”豐盛額不解,問劉統勳,劉統勳告訴他:“汪公是怪你不稱他老先生而稱他爲大人。”汪由敦任過庶吉士,是翰林出身,尚清高,認爲稱先生纔是對他的尊敬,因而對官場上恭維性的“大人”之稱十分反感。

二,師生稱謂中的陋俗

古代社會,師生關係如同父子,具有特殊的關係,有些人便利用這種關係搞交際,與官場中的有權勢者結交。雖然沒有學業上的授受關係,卻拜認爲師,自稱門生,執弟子禮,藉助其權力求得政治前途的發展。這種風氣在科舉時代尤爲興盛,以致老師也因此出現了多種名目的叫法。

親自授業者,稱爲受業師;本科主考官,稱爲座師;對選薦自己試卷的本房同考官,稱爲房師。還有所謂保舉師,是指下級官吏被保舉晉升,於是把保舉他的官員加以“夫子”之稱謂,而尊爲師。

清代,不少舉子們聞得考中之後,便忙於拜認座師、房師。趨炎附勢之徒對於保舉師尤爲禮敬,凡“平時也,年節也,師及其父母妻妾子女之慶弔各事也,無不有所獻”,而保舉師也安然受之。更有拜門師一說,有的人以某官爲當朝顯宦,認爲用得着,雖與其本人不認識,也不論其行輩年齡,便請人介紹,然後拿着禮物去拜謁,見面稱呼老師,連連磕頭,自稱弟子。

廉正的官員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是予以回絕的,比如康熙朝,陳廷敬調任吏部尚書,主管官員的任免、考覈升降之事。有某布政使,拿着一千兩銀子去祝壽,長跪而請願執弟子禮,被陳廷敬怒斥逐出。

揭祕:清代官場交際中有哪些陋俗? 第3張

三,認乾親習俗中的陋俗

古代有認乾親的習俗,無論男女,認某夫婦爲義父、義母。認乾親,有的是爲了結成或加強親近關係;有的是出於迷信,怕子女夭折,擇子女多的夫婦認乾爹乾孃。還有人爲了投身權貴而拜乾親,明代的宦官魏忠賢及大學士嚴嵩專權,都有勢利小人認其爲義父。

這些顯宦同時也網羅那些賣身投靠以結成朋黨的勢力,魏忠賢的門下就有所謂的“十孩兒”、“四十孫”。嚴嵩擅政時,“假兒義子,紛紛來投謁,俱膝行而進,進則崩角(叩頭)在地,甘言諛詞,爭相獻媚”。

四,社交之中,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勢利眼、瞧人下菜碟的現象

清代紀曉嵐曾講過,他有個門生被選任雲南某知縣,而且是個肥缺,親友鄉人得知後,“有周恤其家者,有時相饋問者,其子或有所稱貸,人亦輒應,且有以子女結婚者”。不久這個知縣的一個僕人因舞弊被他杖責趕出縣衙,該僕懷恨在心,於是僞造了一封該知縣家童的書信,說知縣病卒。

親友鄉人聞訊,“有來唁者,有不來唁者。”這個時候,又漸來討債的,有的在途中假裝不認識不搭理。半年後,其家便門可羅雀。後來此知縣投人給他家裏捎去二百兩銀子,並接取其家眷,這才真相大白。於是,又有不少親友鄉人前來噓寒問暖,其勢利讓人汗顏。

《巢林筆談》載,清代江蘇某富宦辦喪事,紳士畢集,有個老者從外鄉來弔唁,穿着寒素,進門後沒有知客迎接,衆賓客也假裝看不見,等到這位老者遞上自己的名帖時,才知道他是個有勢力的人,衆人大驚而“爭相媚承”。

往來慶弔及相互饋贈,各種人也有各種不同的目的,有的雙方本有親友關係,這種交往出於真情實意,因而前去慶賀、哀弔或周恤。有的屬於禮尚往來,回報禮情,或藉此機會增進友誼、密切情感。

還有那麼一種人,則是爲了交結而獵取某種利益。清乾隆朝,左都御史廣成病故,發出訃訊,三天受吊之期,前兩天吊者寥寥。第三天,廣成之表弟、乾隆之寵臣大學士傅恆歸家治喪,官員們競相巴結,這一天“各部院大小百官無不畢至,雖與廣公絕不相識者,亦以文忠(指傅恆)故致賻(弔喪送的錢物)而泥首(頓首至地)焉。輿馬溢門巷,數裏不得驅而進,皆步行入”。

大學士董誥母喪,扶柩歸裏,至家鄉浙江時,“將軍、都統、巡撫、鹽政、司道以下及合郡縉紳,皆素衣跪送,而滿城兵甲侍從,旌旗飛揚,自江頭至六和塔,直接秋濤宮,分列皆滿”。弔祭的官員不僅自己素衣跪送,而且爲了喪事風光隆重,討好這位大學士,竟然把兵士們也調來加入喪儀。

有的人借紅白之事廣邀賓客,尤其是邀請有權勢有地位之人,以此拉近關係,擴大門路,並藉此光耀門庭,顯示勢力門路。還有的以紅白之事爲手段撈取錢財,慶弔之人出份子送禮,承辦者除招待費用外,賺得盈餘。更有那些有權有勢者,大操大辦,攀附結交他的人巴不得有這麼個機會,隨上大禮。

五,官場饋贈也是從禮俗變成了一種陋俗

饋贈的形式、目的多種多樣,其中之一便是賄賂。賄賂不具備淳樸的禮敬之意,但卻是打着“禮”的旗號,或者說以“禮”做僞裝來買通他人,達到自己的目的。

賄賂之所以也稱之爲“送禮”,大概就是因爲從其開始實行之日起,就是以“禮”做僞裝。爲了使受賄者明知是在收賄卻又能夠像接受其他禮物一樣領敬意而納之,行賄者與受賄者也是經過實踐而形成各種僞裝性的默契形式。

清代官場腐敗是以賄賂成爲特徵,因而其送禮的學問也特別發達,什麼時機送禮、送什麼禮、不同官位之人送多少禮,都有講究。請看以下名目:

碳敬,是地方官在冬季送給京官之禮;冰敬,則爲夏天所送;別敬,官員選任到地方做官,或地方官員來京後離京時,送給京城有關官員的禮物;程儀,官員過境,送給他的招待費;年、節所送叫年敬、節敬;喜慶之事所送叫喜敬;送給子女的稱妝敬;打點門房之人與僕人的,稱門敬、跟敬;還有賠敬、菲敬等等,不一而足。

禮單的用詞也頗有隱諱,如送銀三百兩,便有稱爲“毛詩一部”的。清代官場,送禮已成定規,所以又習稱“規禮”,什麼時候送什麼官,數目多少,都有不成文的規定。如道光、咸豐年間,陝西糧道送給其上司陝西巡撫,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兩,送西安將軍兩壽禮,每次八百兩,表禮、水禮八種,門包四十兩,這些都是按數致送。

官員的這種送禮開銷,有的還立有賬冊,由師爺經辦,到時照規行事。新官上任,爲了這種應酬不出差錯,便要設法瞭解情況。如果不送禮或是摸不清送禮的門道,就會遭到拿捏,辦不成事。所以有些送禮者也是違心所致,不得已而爲之。

清代的官場社交禮俗在文學作品《紅樓夢》、《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等書中有很多描寫,雖然書中的人物並非是確有其人,但裏面所寫的各種禮俗和生活內容,卻是來源於當時的實際生活。如果對這方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作爲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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