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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縣衙門有多少官員?是怎樣運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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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縣衙門有多少官員?是怎樣運轉的?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古代中國的行政效率低下,通常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朝廷的統治力量只到縣衙這一級,再往下走,這可就要靠着士紳來維持鄉村的具體統治了。

而且在古代,他不像現在這樣,有專門的機構,所有事情都要有知縣來解決,稅收,司法,有時候甚至還要去剿匪,負責當地治安。

可以說知縣的工作是全面負責制,任何一個地方出了問題,上面都要找知縣的責任,不但是主線上的上級官員可以管到知縣,其他的諸如漕運,河道等職能部門,也能管到知縣。

真正的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知縣是全國所有官員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爲他是直接面對老百姓的官員,下面的具體事務都有知縣負責。

而其他所有的官員,一級壓一級,全都是聽取彙報的監督官員,大清基本上只有兩種官員能瞭解真實的國家,一種是知縣,另一種就是軍機大臣,其他的官員就是點頭哈腰加磕頭,這是清代官場的生存法則。

知縣在清代官場的地位還有個很尷尬的地方,那就是清朝是沒有辦公經費這個概念的,而且是公私不分,衙門裏所有的開銷都是有知縣一個人負責的,錢不夠就從知縣應得的錢裏去扣。

而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特點,又決定了這些知縣如果你是科舉出身,那你基本上就是毫無行政能力的,縣衙要想玩得轉,就必須要依靠專業人員。

清朝縣衙門有多少官員?是怎樣運轉的?

你要是買官做的知縣,那能力就更不用說了,還不如科舉上來的,除了會撈錢之外,什麼都不會,所以無論是哪一種知縣,都要解決辦事的人從哪裏來的問題。

更嚴重的是,清代實行任職迴避,一個人是不能到本鄉去任職的,一個知縣到任之後,可能連當地的話都聽不大懂,兩眼一抹黑,要辦事就必須要依靠下面的人員。

最重要的人員是師爺,他們是專業人士,不但熟悉當地的風土人情,更重要的是熟悉朝廷的各項規章制度,刑名律法,稅收政策等等。

師爺大致可以分爲兩類,負責司法的叫黑筆師爺,負責稅收的叫紅筆師爺,好的師爺是非常貴的,當然處理問題的能力也非常強。

科舉出身的人,本身的智商能力並不差,但是儒家的那套理論,要求他們遠離刑罰和稅收,所以他們一來不熟悉,而來內心深處鄙夷這兩樣東西,所以也就只能仰仗師爺了。

清代有個詞叫三班六房,三班指的是衙役,六房指的是書吏,對應的是國家的吏戶禮兵刑工這六部。

在清代,衙役的社會地位相當於戲子、奴婢和妓女,自己和子孫都禁止參加科舉,所以知縣催辦案件,纔會連他們的家屬一起抓,這種地位和環境之下,你就能明白清代的司法風格是個什麼樣子了。

這個書吏就很有特點了,他最大的特點就是多,大縣的書吏有上千人,小縣也有幾百人,衙門顯然不需要這麼多人,那是因爲他們大多數都是掛名,算是一種榮耀,本身也是衙門廣泛和當地產生聯繫的一種途徑。

衙門裏的人有了,錢的問題纔是關鍵,清代沒有辦公經費,從雍正開始纔給知縣發工資,而知縣那點工資,根本就不夠僱傭師爺的。

所以就只能在稅收上下功夫,縣裏沒有法定財政收入,更談不上經費預算決算了。那怎麼辦呢,就得“搭車收費”。有一種和地丁銀一起徵收的叫“火耗”的錢,字面意思是鑄銀子的損耗。

這是縣官自己留的辦公費和私人花銷。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火耗是明文法規之外的陋規,後來因爲禁止不了,只好默認,這是清代腐敗的根源,無論哪個皇帝都治理不了。

明代小說《儒林外史》裏說衙門裏只有稱銀子的“戥子聲”、收稅的“算盤聲”和打人的“板子聲”,既是尖銳譏諷,也是客觀概述,到了清代,也一樣。

綜合來說,清代的衙門屬於混沌治理,只有一個知縣算是正式的朝廷命官,任何的事情都只找知縣,衙門裏的用人用錢都要自己想辦法。

清代的曾國藩做到總督級別,同樣也是麻煩不斷,總督衙門的辦公經費也是需要自己整體把握,沒有辦公經費的說法,僱傭什麼人,也都是一個人說了算。

古代能採用的手段其實並不多,行政效率低下是時代的原因,只能採取這種一人負責的方式,來治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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