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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法迷霧下的華盛頓神話:美國拒絕移交戰俘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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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年,弗吉尼亞殖民地民兵中一位魯莽的年輕軍官,因違反戰爭法規和慣例而一時聲名狼藉。這位軍官就是22歲的喬治華盛頓。一年前,他因穿越荒蕪之地,給日益逼近的法國人下戰書,而引起公衆注意。現在,法國人沿着俄亥俄河入侵的流言四起,華盛頓再次穿梭於叢林之中,這一次他帶領着160名弗吉尼亞民兵和一隊易洛魁人戰士。在阿里根尼山脈與俄亥俄山谷東端三條河流的交匯處,谷中卵石遍佈、樹木繁茂,華盛頓在此包圍並襲擊了一個毫無戒備的法國人營地。華盛頓及其士兵打響了七年戰爭的第一槍,在不到15分鐘的時間內殺死了10名法國人,並俘獲21名士兵。這些都是已經非常清楚的事實。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將在以後兩個半世紀的爭論中變得模糊不清。

後來,華盛頓在關於這場交火的正式報告中寫道,法國指揮官約瑟夫朱蒙維拉(Joseph Coulon de Jumonville)一開始就被打死了。但是在法國人的記錄中,當法國軍隊投降時,朱蒙維拉還活着。依據法國人的說法,整個襲擊就是一場暴行。他們說,朱蒙維拉根本不是參戰人員,而是傳遞消息的信使,類似於一年前的華盛頓。他們認爲,這位法國指揮官,沒有抵抗英國的進攻,而是呼籲停火。因此法國人堅持認爲,進攻者蓄意謀殺了朱蒙維拉,他們是在交戰結束後暗殺了他。依照法國人所講述的這個故事版本,英國人處死朱蒙維拉的方式是用滑膛槍爆了他的頭。另一個故事版本是,華盛頓的印第安人盟友,易洛魁人首領塔納洽裏森(Tanacharison)殺了朱蒙維拉。當着華盛頓及英國人的面,塔納洽裏森說到:“我的老天,你還沒死!”然後,他用印第安人戰斧砍下了那位毫無抵抗的法國人的頭顱。塔納洽裏森的戰士向餘下的法國傷殘士兵發起進攻,也將他們殺死。

戰爭法迷霧下的華盛頓神話:美國拒絕移交戰俘

在朱蒙維拉事件中,華盛頓的共謀行爲本來可以永遠籠罩在戰爭迷霧之中。但在兩個月之後的一個雨夜,華盛頓犯下一個錯誤,這個錯誤將在隨後很多年裏,一直困擾着他。華盛頓正確地預測到法國主力軍很快會襲擊他們,他與自己的弗吉尼亞民兵小分隊開始建造臨時要塞,華盛頓將其命名爲“必須要塞”(Fort Necessity)。但是這些木柵欄並不能抵禦大規模的法國軍隊。當法國軍隊在7月初進攻時,華盛頓的小分隊遠遠不能與之抗衡。在一個傾盆大雨的夜晚,華盛頓部隊中的士兵有1/3陣亡或受傷,他同意放棄要塞投降。在那個一片混亂的大雨之夜,由一位法語比英語稍好的荷蘭人翻譯後,華盛頓匆忙簽下了投降協定,承認朱蒙維拉死於“暗殺”,這樣的欺騙性謀殺行爲,違反了18世紀的戰爭法則和慣例。事後,華盛頓否認自己同意簽署這類承認謀殺朱蒙維拉的協定。他將責任推到那位荷蘭翻譯身上。他聲稱,那天的瓢潑大雨沖掉了條約中的筆跡。不管怎樣,華盛頓在“必須要塞”簽訂的《投降協定》很快流傳到加拿大和法國,被視爲英國人實施暴行的確鑿證據。法國人截獲了華盛頓的日記,並印刷出版了其中一些片段,希望借這位弗吉尼亞軍官之手,證實他的罪行。華盛頓的罪名似乎板上釘釘。新法蘭西的總督寫到,“再沒有比這位華盛頓的想法和思考方式,更不肖、更卑賤甚至是更邪惡之事了”。喬治華盛頓使自己捲入了一場違背戰爭法的紛爭。

很多年後,華盛頓的英名一直受到朱蒙維拉事件以及其後的“必須要塞”投降所影響。他耗盡餘下漫長而富有傳奇色彩的軍旅生涯,證明自己珍愛榮譽,確保混亂的戰爭不要再次破壞他的名譽。儘管他有原罪——亦或正是因爲這一罪行,華盛頓決定向歐洲士兵證明,他的軍人榮譽感可以與歐洲士兵相媲美。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正是20年前曾在朱蒙維拉事件經受折磨的喬治華盛頓,成爲啓蒙運動時期戰爭法的活化身。華盛頓從未認可自己在俄亥俄山谷那次流血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但在經過初次的戰鬥經驗之後,他下定決心不僅要做一位可敬的戰士,還要爲他人樹立榜樣。結果也確實如此,他具有與生俱來的規則意識。孩提時,他手抄了一本有關“禮儀和體面行爲”的初級讀物。後來,在1754年事件之後作爲指揮官的歲月中,他因紀律嚴明毫不妥協而聞名遐邇。(他曾經寫道,“我豎立了一個40英尺高的絞架,下定決心絞殺兩三個人,以示警戒”。)作爲18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弗吉尼亞北涅克半島上的一位富裕農場主,華盛頓與鄰居和商業夥伴做生意時,就因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和財產法而知名。

1775年8月,在波士頓周圍發生的小規模戰鬥中,華盛頓嚴格遵守18世紀戰爭法的道德原則。這位新上任的大陸軍總司令寫信給其英國對手托馬斯蓋奇將軍,要求善待城中被俘的美國軍官。華盛頓解釋,這些美國軍人一直履行“最崇高的原則”。他們的事業是正義的,華盛頓甚至自豪地指出,他們的事業可能是有史以來最正義的事業。但他堅定不移地認爲,他們事業的正義性與軍隊的行爲無關。華盛頓寫道,“將軍,說出您想說的話吧”。戰時的法律義務不是來自有爭議的正義事業,而是來自華盛頓所稱的“人道主義之權利”。

在接下來的戰爭中,華盛頓的命令體現了啓蒙時期戰爭法的道德結構。他曾就如何對待戰俘問題,與英國人反覆交涉。他還命令將《戰爭條例》散發給每一位士兵,要求他們在這些原則條款上簽字,這其中包括限制傷害平民的條款。1775年,當本尼迪克特阿諾德(Benedict Arnold)將軍開始對加拿大發起最終失敗的進攻時,華盛頓命令他確保英屬行省的居民“不受任何虐待或傷害”,一旦發生了傷害行爲,就應給予補償。1776年3月,當英國人開始從波士頓撤退時,華盛頓禁止在城外搶劫。同樣,這一年晚些時候,在新澤西和威徹斯特的下哈德遜峽谷,他也是這樣做的,當英國人和他們的黑森僱傭兵正在摧毀鄉村的大片地區時,華盛頓禁止他的士兵效仿。1777年新年第一天,在大陸軍慶祝他們在聖誕節跨越特拉華河,在特倫頓取得的巨大勝利後,華盛頓頒佈了一則命令,禁止搶劫“任何人”,無論是保皇派還是革命派。他告訴手下士兵,“對婦女兒童的人道和慈悲”,可以區分“勇敢的美國人”和英國軍隊中那些“臭名昭著的僱傭兵掠奪者”。

對華盛頓和大陸軍來說,最大的困難在於英國人將那些被俘的美國士兵視爲叛國者,而非戰俘。這樣一來,就不能按照歐洲的戰爭慣例使他們得到保護。從原則上講,美國的造反者會因叛國罪、海盜行爲,或其他違反大英帝國法律的罪行而被處死。儘管英國人最終沒有執行這些死刑,但他們對待美國俘虜的方式異常殘忍。知名戰俘諸如南卡羅萊納的亨利艾倫(Ethan Allan)寫了一本書,描述了自己兩年的監禁生涯,在美國讀者衆多。艾倫的讀者都很清楚,當時普通戰俘的死亡率之高是駭人聽聞的。歷史學家估計,在獨立戰爭中,有8 500名大陸軍士兵死於戰俘營,這佔大陸軍被俘總人數(18 000)的47%。英國在紐約港停駐的戰俘船,就是聲名狼藉的監獄。1775至1782年間,天花在英軍和美軍中肆虐,這些船成爲死亡地獄。


英國人在對待美國戰俘問題上嚴重的失誤,源自後勤欠缺和準備不足,而並非是因爲懲罰性政策或官方批准的虐待。在處置美國戰俘時,英國人並沒有簡單地將他們視爲罪犯。而且,事實也並不像當時美國人(或者像後來的愛國曆史學家)所描述的那樣野蠻和殘忍。實際上,英國人對戰俘的處置方式,所依據的並不是刑法,而是18世紀的戰爭法則。對於法國戰俘,他們也是照此辦理,只是有時分配給他們的口糧更多一些。戰鬥結束後,許多美國傷員得到了與英國士兵一樣的醫療救治。英國人給美國戰俘提供食物和避難所,這些避難所通常是在監獄、儲糖倉庫、教堂,甚至是國王學院(今天的哥倫比亞大學)。英國軍官允許美國俘虜得到體面的假釋,早在1777年,被俘的軍官就很少受到限制,可以在分散於紐約和長島的居所自由生活。在1776和1780年,大量美國列兵也獲得假釋,儘管在傳統上假釋的對象僅僅限於軍官。自1776年起,美軍戰俘也可以與那些被大陸軍和各州民兵所俘虜的英軍戰俘隨時交換,獲得自由。

問題是,英國人並沒有準備好要接受這一組織性的挑戰:在遠離倫敦3000公里的地方,爲一場超出預期的長期戰爭中抓獲的成千上萬名戰俘,準備安身之處。在18世紀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一支軍隊準備好完成這樣的任務。而英國人拒絕給予美國人戰俘待遇,更是雪上加霜。

自戰爭一開始,華盛頓就宣佈,他將以英國人對待美國戰俘的“規則”,來對待英國戰俘。(華盛頓警告蓋奇將軍,“這對我來說或許是痛苦的,你們的戰俘會感受到這種痛苦”。)但是他堅持不採取那些會產生惡性循環式報復和反擊的措施。華盛頓經常下決定單方面遵循戰爭法規和慣例,而不管英國人是否會採取互惠措施。他後來聲稱,他的性格不允許自己遵循蓋奇那些“沒有價值的先例”。華盛頓的愛爾蘭裔副手斯蒂芬墨蘭(Stephen Moylan)在1775年表示,“華盛頓閣下寧可失之過於憐憫,也不願嚴格如法官”。

戰爭法迷霧下的華盛頓神話:美國拒絕移交戰俘 第2張

交換戰俘是文明軍隊所贊成的做法,但當大陸會議或者華盛頓本人拒絕這麼做時,啓蒙時期的戰爭法也無可奈何。1777年8月的薩拉託加大捷後,美國人處置那些英軍俘虜時,就沒有遵守戰爭法的要求。當月,美軍司令霍雷肖伯戈因(John Burgoyne)曾簽訂協議,確保按時遣返約5 000名英軍戰俘,前提條件是這些士兵不會繼續在北美服役。但是,華盛頓和大陸會議很快意識到蓋茨犯了大錯。美國人釋放薩拉託加的英軍戰俘,讓他們繼續在英帝國其他地方服役或對抗法國,這也就等於英國可以替換同等數量士兵,重返北美。於是,華盛頓和大陸會議密謀找到一些虛假的藉口,來破壞薩拉託加協定,從而無限期地推遲遣返戰俘。事實上,在接下來的4年中,全部薩拉託加的戰俘依然滯留美國。

除了以上這些,華盛頓確實在盡力遵守18世紀的戰爭法標準。他將那些違背假釋要求的美國士兵押還英軍。他釋放了休戰期間捕獲的英國船隻。他命令善待大陸軍中的戰俘。在整個獨立戰爭中,華盛頓一直不願意報復那些英國戰俘,儘管他們曾襲擊平民和羞辱美國戰俘。戰爭末期,英國軍隊在新澤西實施了最後一場暴行,未經審判便處決了一位名叫約書亞赫迪(Joshua Huddy)的美國軍官,華盛頓讓友好的新澤西公民得知,無論何時戰爭法都是最重要的。他寫信給新澤西的革命派總督,“我將嚴守職責,不報復敵人或者懲罰任何人,不做出任何違背戰爭法的行爲”。

多年後,戰爭結束,對華盛頓的崇拜之風隨之而起,人們盛讚華盛頓的人道主義,認爲他證明獨立戰爭是一場光榮的事業。18世紀末,梅森華盛頓和櫻桃樹的故事。在威姆斯的筆下,華盛頓在俄亥俄荒原遇到的難題,從其聖徒般的傳記中消失了。威姆斯及其追隨者塑造了另一個華盛頓:他以人道主義爲至上原則,命令士兵們在獨立戰爭中儘量文明和剋制。

威姆斯讚揚華盛頓在獨立戰爭中的行爲,這並沒有錯。在戰爭的關鍵時刻,華盛頓拒絕採用主要將軍所希望的破壞性戰爭手段。這位總司令深謀遠慮,認爲訴諸這樣的戰爭手段,美國的利益就會受損,英屬北美的農場和城市將會化爲一片廢墟。他明智的察覺到,只要佔優勢的英國海軍在大西洋沿岸的每一個海濱城鎮都扣有人質,那麼對英國士兵或戰俘採取報復措施,不僅是不人道的,而且是愚蠢的。

但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原則和利益的碰撞還是形成了一個問題,就連威姆斯和華盛頓的神話締造者也無法理解。威姆斯沒有看到,華盛頓曾多次獲得極佳的機會,陳述自己的主要動機——源自“人道主義、熱情、利益和榮譽”方面的考慮,他在1777年正是這麼說的——而沒有在它們之中做出選擇。華盛頓堅持遵守的戰爭法,有利於——而非阻礙了,美國在獨立戰爭中的戰略利益。華盛頓提醒手下軍官,善待平民將會得到他們的愛戴。同樣,大陸會議細心照看英國戰俘,在英軍監獄中的美國戰俘也會得到同等的待遇。對於那些抱怨英軍殘忍對待戰俘的美國人,報復行爲只會使得戰俘的生命更危險。華盛頓認爲,在任何時刻,英軍的“恣意暴行,傷害了——而非有益於他們的事業”。華盛頓預測,與之相反,美軍的寬容“恰恰保證”了愛國者一方能獲得“所有善良之人的忠誠”。他希望,即使是英國人也會對美國人的事業“大開眼界”。

美國人在戰爭法問題上的利益訴求也是英美對抗的另一原因。革命旨在使得美國加入文明國傢俱樂部。大陸會議和華盛頓總司令——更不用說蓋奇將軍、豪將軍及其後繼者——都理解,通過展示他們對這一俱樂部法則的尊重,美國人將會在國際圓桌上距離獨立席位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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