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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時期的財務官是個什麼職務?哪些人有資格成爲財務官?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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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時期,想要成爲財務官候選人,必須滿足一定的資質要求。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首先是任職次序方面的要求。在古羅馬政治中,對官職的升遷次序有着嚴格的規定,這種次序就是榮譽階梯。

在拉丁語中,“官職”這個詞與“光榮”一詞同爲,因此,像階梯一樣的官職升遷次序便被稱爲“榮譽階梯”。財務官是羅馬仕途的“敲門磚”,一般的升職順序是從財務官開始,到後面的營造官、大法官、執政官或監察官。

古羅馬時期的財務官是個什麼職務?哪些人有資格成爲財務官?

一、進入官員系統的敲門磚

在羅馬政壇要想擔任更高的官職,必須先出任財務官。共和國時代榮譽階梯制度的從雛形到正式確立經歷了幾個階段,分別是從共和國初期到第二次布匿戰爭的公元前218年,從第二次布匿戰爭開始到公元前180年《維利亞法》的出臺,再就是公元前81年蘇拉頒佈《科爾內利亞法》到共和國的滅亡這幾個階段。

共和國初期到公元前218年爲第一階段,根據史料,我們只知道當時18名羅馬財務官的名字,這時羅馬的榮譽階梯還沒有正式確立,而且這時擔任財務官也並不是擔任其他高級長官的必要前提條件。雖然沒有正式法律規定,但在這一時期羅馬人尤其是在青年貴族中,會經常將擔任財務官作爲政治生涯的第一步。

但對於平民來說,他們從政的第一步可能不是擔任財務官,而是擔任保民官。例如:公元前214年的財務官盧西烏斯凱西里烏斯梅特路斯,當時羅馬陷入了和漢尼拔的苦戰,包括梅特路斯在內的很多人試圖逃出意大利。羅馬監察官判處這些人叛國罪,並給予這些人降低身份等級的處分。但梅特路斯卻於下一年即公元前213年成爲了保民官,反過來對監察官之前給他的降級處分進行控告。

這個例子證明了財務官卸任後可以擔任保民官,但反過來,這並不代表官職之間存在着一種固定的榮譽階梯,因爲梅特路斯可能是爲了報復監察官纔去擔任保民官的。此外,Q佩特里烏斯斯普里努斯也先於公元前189年擔任過財務官,此後又於公元前187年擔任了保民官。同時在這一時期,財務官卸任後未必只能當軍事保民官,也還可以有其他選擇。

例如,阿皮烏斯克勞狄烏斯凱庫斯在擔任過三次軍事保民官後,於公元前315年擔任了財務官,此後又當選了高級營造官。有些人在擔任其他高級長官之前擔任過不止一次財務官。根據墓誌銘顯示,Q法比烏斯馬克西穆斯於擔任過軍事保民官之後,又擔任了兩次財務官,此後繼續擔任了高級營造官一職。雖然他後來又當上了執政官和獨裁官,然而他卻沒有擔任過大法官。他的例子同樣反映了當時並羅馬官職任選並不存在嚴格的榮譽階梯。

古羅馬時期的財務官是個什麼職務?哪些人有資格成爲財務官? 第2張

在第二階段,即第二次布匿戰爭結束以後,史料就更多一些了。根據記載,高級長官的任職規律在此前的基礎上繼續發展,榮譽階梯的雛形產生了。

例如,盧西烏斯西庇阿亞細亞提庫斯,他仍然按照此前的規律,先是擔任軍事保民官,此後擔任財務官,接着再擔任高級營造官。

盧西烏斯埃米利烏斯保路斯則在公元前195年擔任了財務官之後,於公元前194年參加了建立克羅同殖民地的三人委員會,後來又在公元前193年擔任了營造官,根據這些例子,可以推測出當時的財務官任職往往是軍事保民官任職和營造官任職的中間環節儘管上述任職順序已經約定俗成,然而它在這一時期終究不是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因此競選時也並非一律遵守。

例如,公元前222年C特倫提烏斯瓦羅擔任了財務官,儘管沒有任何史料表明他在此後擔任過營造官,但他仍於公元前218年成爲了大法官;同時在公元前196年Q.法比烏斯拉貝奧擔任過財務官後,於公元前189年擔任了大法官;T昆克提烏斯弗拉米尼努斯在擔任過財務官後,直接於公元前198年擔任了執政官,李維使用了“從財務官通向執政官”這一說法來描述他的升遷過程,學者們因此認爲這種表述方式說明弗拉米尼努斯是直接由財務官升任爲執政官的。

第三階段始於公元前180年出臺的《維利亞法》,這部法律是羅馬對公元前2世紀初圍繞選舉產生的持續鬥爭的迴應,同時也是確定榮譽階梯制度的關鍵一步。它明確規定了高級長官的任職次序,提出了擔任兩個官職之間必須間隔兩年時間,並且規定了執政官和大法官的最低任職年齡。

接下來的問題是,《維利亞法》是否明確要求以財務官任職作爲擔任其他高級長官的必要資格。目前我們知道,這部法律通過後,擔任營造官已經成爲擔任高級官職的必要資格,它也成爲了通常在擔任財務官之後的職位。並且,在此之前許多羅馬人在擔任財務官之前,必須要擔任軍事保民官。

古羅馬時期的財務官是個什麼職務?哪些人有資格成爲財務官? 第3張

例如,C諾巴努斯在公元前103年便擔任了保民官,此後則在公元前99年擔任了財務官。馬略、克拉蘇、斯凱沃拉以及格勞奇亞等人的經歷都證明了在當選財務官並不是競選保民官的必要條件。在公元前2世紀末公元前1世紀初,財務官在羅馬人的任職履歷中有時會與其他幾個低級職官混雜在一起。

它們是軍事保民官以及包括鑄幣官在內的26名低級職官。例如:C·克勞狄烏斯普爾徹於公元前110年擔任財務官後不久擔任了鑄幣官,L.阿普里烏斯撒圖爾尼努斯便先後擔任了財務官和鑄幣官,此後則擔任了保民官。這種任職順序也不是絕對固定的。同時L·美米烏斯則於公元前109或公元前108年擔任過鑄幣官後,又在公元前112年之前擔任了財務官;而Q·米努基烏斯特爾則於公元前103年擔任了鑄幣官後,又擔了財務官。

在蘇拉頒佈《科爾內利亞法》後,儘管財務官任職成爲了榮譽階梯的第一級,很多人仍然爲了提升自己的社會形象而擔任鑄幣官。因此在這段時期內,羅馬榮譽階梯還是缺乏嚴謹的法律規定,並不固定。

經歷了三個階段,直至公元前81年蘇拉通過《科爾內利亞法》,共和國的榮譽階梯制度最終確立,根據《科爾內利亞法》,財務官成爲了榮譽階梯的第一級,獲得元老席位,並且在卸任後能夠自動進入元老院。這種規定一直延續到共和國末期。

古羅馬時期的財務官是個什麼職務?哪些人有資格成爲財務官? 第4張

二、出臺法律避免野心

出臺該法律的目的也是爲了限制羅馬人對官職的爭奪。接下來需要討論的是關於競選財務官的年齡要求。《維利亞法》同樣規定了財務官競選的最低年齡條件。首先,關於《維利亞法》是否有確定要求擔任財務官必須達到最低年齡條件才能競選,蒙森對此是肯定的。《維利亞法》法中規定了財務官最低競選年齡爲25歲,也是爲了控制青年貴族肆意生長的政治野心。

羅馬規定最早可在十七歲時開始服兵役,期限爲10年,只有經過了十年的兵役期後纔有擔任財務官的資格。因此擔任財務官的最低年齡是二十七歲。然而,有學者認爲,在一些情況下,人們早於十七歲便開始了兵役期,例如,提比略格拉古和蓋烏斯格拉古都在十七歲之前開始服兵役,在這種情況下,兵役期會在二十七歲之前結束,其中,提比略格拉古在二十四歲到二十五歲之間便擔任了財務官。當時的貴族出身的人往往在二十五前後開始擔任高級長官。

這樣的規定一直持續到了在蘇拉時代,當時羅馬官員競選年齡限制是非常明確的。蘇拉在公元前81年通過的《任職年限法》,他將執政官選舉年齡的最低限制從36歲提高到42歲,大法官從33歲提高到39歲,財務官25歲提高到30歲。至此,榮譽階梯也固定下來,如果想進入羅馬政壇,必須年滿30歲,纔可作爲候選人競選財務官。

古羅馬時期的財務官是個什麼職務?哪些人有資格成爲財務官? 第5張

結語

羅馬對外征服的不斷推進,使社會發展迅速,行省的資源、金錢、奴隸大量涌入羅馬,基於羅馬有發展行省的實踐需要,財務官在行省建立之後被委派給總督協理行省事務。

雖然財務官的職位低,權力小,雖然可能新上任的年輕貴族沒有管理財政經驗,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紕漏,但設立財務官卻也作爲地方權力機關管理財政的源頭,行省財稅政策的建立發展與完善工作還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探尋。

財務官在管控稅收,調撥物資軍餉,處理戰利品等方面表現較好,合理使用稅收使羅馬權力機構不斷散發活力,維持羅馬繼續對外征服,促進羅馬一體化發展。

總的來說,羅馬設立的財務官在協助總督管理國家事務上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不論是從財政、行政還是在軍事方面。行省財務官的設立對羅馬維繫行省統治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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