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類文史 > 田文鏡一生的成就有哪些?田文鏡做過什麼事?

田文鏡一生的成就有哪些?田文鏡做過什麼事?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田文鏡 (1662年—1732年),清朝康熙、雍正時大臣。字抑光,原隸籍漢軍正藍旗,雍正五年因功擡入正黃旗。監生出身。在他二十二歲那年,出仕縣丞,升知縣、知州,歷二十餘年。後改官六部員外郎、郎中,康熙五十六年,官內閣侍讀學士。世宗即位後,深受寵待。雍正元年,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調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撫。田文鏡憑藉多年擔任地方官的經驗,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針,以整飭弊政。主要是參劾營私舞弊官員;清查積欠,實行耗羨提解;限制紳衿特權,嚴限交納錢糧;嚴行保甲制度等。田文鏡的做法,引起朝廷內外一些官員的不滿,先後受直隸總督李紱、監察御史謝濟世參劾。然而世宗以其實心任事,稱之爲“模範疆吏”,任用如故。雍正五年(1727年),任爲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雍正六年,任河南山東總督。雍正七年,加太子太保。雍正八年,兼北河總督。本年,河南水災,田文鏡隱匿不報,朝野竊議,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病死,享年七十二歲,諡端肅,葬於清西陵泰陵附近。着作有《撫豫宣化錄》、《欽頒聖諭條例事宜》(與李衛之作合爲《欽頒州縣事宜》),曾主持編修《河南通志》。他的部分奏摺收在《硃批諭旨》中。

整頓吏治

康熙末年,黃河幾次氾濫,大量農田被毀,加之不法官紳爲害,盜賊猖獗,因而河南民不潦生,怨聲載道,官府檔案管理混亂,各種案件堆積如山。在這種情況下,他於雍正二年(1724年)調任河南布政使,很快升河南巡撫、總督。任內,以凡事“悉秉至公,無人不可以共事”爲準則,大刀闊斧,“清理積牘,剔除宿弊,吏治爲之一新。”所說積牘,即常年積壓,得不到處理的文件、檔案;所說宿弊,即官員多年的陋規、科派虧空、州縣的逃稅、隱匿土地等。由於這兩項工作幹得出色,所以纔出現了“吏治爲之一新”的局面。

 清查虧空:雍正查虧

雍正初年,雍正帝就派田文鏡清查虧空,在河南清理積欠時,他採取在山西實行過的"審追之法",把已經查出虧欠錢糧的各官員彙集到開封,逐一嚴審,查明其在任所和原籍的財產,然後委員前往清查覈實,令其變賣賠補。對於已經離任人員的虧空,也要追查到底。田文鏡在河南雷厲風行的整頓立見成效,雍正二年(1724年)即補足了布政司庫的虧空,使河南財政根本好轉。

田文鏡一生的成就有哪些?田文鏡做過什麼事?

耗羨政策:耗羨歸公、養廉銀

田文鏡任河南布政使之後,協同巡撫石文焯按照比例將河南各地的火耗降低。耗羨的數額根據各州縣的田賦銀確定。爲防止地方官吏私加火耗,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田文鏡嚴飭司道府州官員,在徵收錢糧過程中,將收糧銀櫃加固封條,委派專員“公同面拆,立刻發匠傾熔,正、耗兩項分數解司,不得存留絲毫。 ”

關於耗羨的使用,田文鏡規定各州縣所需養廉銀必須報布政司批准後方可動用,其餘一律上繳布政司庫,雍正三年(1725年)具體公佈各級養廉銀數目。耗羨歸公實施養廉銀製度之後,官員和百姓之間上下各足,彼此相安。 規禮被全部廢除,實施普遍,範圍極廣,官員直接受惠,百姓得免加派,大大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攤丁入地

雍正五年(1727年),河南全省推行攤丁入地。田文鏡制訂,河南的“攤丁入地”是以州縣爲單位,分別進行勻攤。具體的科則是:“每地賦銀一兩,合攤丁銀一分一釐七毫六絲至二錢七釐二絲零不等。” 由於河南省的新墾田地是實行隨年升科的辦法,所以新墾田地的丁銀也隨年勻攤。關於閏銀的徵收,也各照舊定慣例,凡原來派徵閏銀的,“攤丁入地”後仍保留閏銀,否則不另行加派。比如安陽縣,按丁徵銀時規定徵收閏銀,“攤丁入地”後,除“按每折色糧銀一兩,該攤派丁銀五分三釐七毫四絲(零),”又“遇閏每兩該攤派丁銀五分二釐八毫(零)” 。從河南各州縣的地方誌記載中,不徵閏銀的佔多數,徵收閏銀的相對要少得多了。

田文鏡在河南推行攤丁入地,減少了無地少地下層人民的負擔,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河南賦稅不均的狀況,同時保證了賦稅的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