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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劉氏不王”是怎麼來的?劉邦爲何要定此規矩?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5.6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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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非劉氏不王”是怎麼來的?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漢高祖十二年(前195年)三月中旬,離劉邦去世還有一月餘的時間,劉邦拖着重病之軀同王陵、陳平、王勃等朝中重臣,一起殺白馬立誓,對天盟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即非劉氏不爲王,非功臣不爲侯。

這就是“非劉氏不王”的來歷。

那劉邦爲何要與衆臣立下這樣的誓言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了解下漢初諸侯王的權力到底有多大,他們的實力有多強。

簡而意賅的說,漢初的諸侯王就是與漢天子共天下的“人君”,諸侯王名義上臣服於漢天子,但實際上他就是翻版的漢天子,在封國中,他就是皇帝,擁有自己的百官,自己的軍隊,自己的百姓。

官制上與皇帝“等齊”的諸侯王

官制上。漢初,據《史記·五宗世家》所載:“得自除內史以下。漢獨爲置丞相、黃金印。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擬於天子”,就是說,當時除了諸侯國丞相是漢廷委派的外,其餘官員,如內史、御史、廷尉正、博士等,都由諸侯王自行任命,與天子無差。

同時諸侯國所置官吏也與漢廷大相徑庭,《漢書·百官公卿表》載:“金璽盭綬,掌治其國。有太傅輔王,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衆官,羣卿大夫都官如漢朝”,在漢初的諸侯國中,與漢廷一樣,設有太傅、內史、中尉、丞相等官職,且職責也一樣,太傅輔政諸侯王,內史掌封國民政,中尉掌封國軍政,丞相統領封國百官。

“非劉氏不王”是怎麼來的?劉邦爲何要定此規矩?

此外,諸侯國中的官員,其地位也與漢廷的官員無二,如賈誼所言:“天子之相,號爲丞相,黃金之印;諸侯之相,號爲丞相,黃金之印,而尊無異等,秩加二千石之上。天子列卿秩二千石,諸侯列卿秩二千石,則臣已同矣”,漢初,朝廷的丞相與諸侯國的丞相都是金印紫綬,中尉、內史、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等列卿都是秩二千石的官員。

綜上所述,從諸侯王可以自行委派除丞相外的其餘封國官員,其封國官員的地位又與中央朝廷的官員無差,我們就可以看出,諸侯王權力之大,畢竟除統領百官的丞相外,其餘的,如掌封國民政的內史,掌封國軍政的中尉等都是諸侯王指派的,也就是說在封國中的軍政事務皆由他說了算,他就是皇帝。

諸侯王擁有幅員遼闊的封土

孟子曾說過:“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這三點漢初的諸侯王是樣樣都不缺,除前文所說漢初的諸侯王除擁有治民權,及對政事的掌控,他們亦擁有幅員遼闊的封土。

《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載:“自雁門、太原以東至遼陽,爲燕代國;常山以南,大行左轉,度河、濟,阿、甄以東薄海,爲齊、趙國;自陳以西,南至九疑,東帶江、淮、穀、泗,薄會稽,爲樑、楚、淮南、長沙國:皆外接於胡、越”,漢初,劉邦所分封的燕、代、齊、趙、樑、楚、淮南、長沙、荊、吳等十國佔據了大漢40個郡的疆域,基本上與戰國時期六國疆域相等。

而作爲中央朝廷的漢朝卻只“獨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內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頗食邑其中”,漢中央朝廷僅獨佔三河、東郡、潁川、南陽等十五郡,而在這十五郡亦夾雜着公主、列侯的食邑。

“非劉氏不王”是怎麼來的?劉邦爲何要定此規矩? 第2張

由上可知,當時諸侯王疆土之遼闊,他們幾乎佔了漢朝天下三分之二的疆土。同時,這些諸侯王所佔的疆土並不都是貧瘠之地,如樑國、吳國、淮南國等,他們的封土多爲富庶之地,百姓更是衆多,因此一旦他們聯合起來,其實力必然是要遠強於漢中央朝廷的,而這對於漢天子來說,諸侯王顯然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諸侯王擁有獨立的財政

漢初,諸侯王除了擁有獨立的官僚體系、遼闊的疆土,還擁有獨立的財政權,《史記·平準書》載:“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皆各爲私奉養焉,不領於天下之經費”,當時諸侯王從封國中所得的賦稅,除上交給漢中央朝廷的獻費外,其餘都有諸侯王自行決定,或招兵買馬,或支付官員俸祿,是悉聽尊便。

此外,諸侯王除了可以自由支配諸侯國百姓所繳納的賦稅外,他們還擁有獨立的鑄幣權、煮鹽權、鍊鐵權等權力,而當時漢朝的諸侯王就靠着這些權力,獲取了鉅額的財富,“吳有豫章郡銅山,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鑄錢,煮海水爲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當時吳王劉濞就利用鑄幣權、煮鹽權獲得鉅額的財富,所謂“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

由此,想想看,一個擁有如此財政自由權的諸侯王,一旦他們有異心,對於漢天子來說也是一個巨大的威脅,畢竟有錢,有地,又有百姓,又可以自主招兵,他們是絕對有實力硬抗漢中央朝廷的。

“非劉氏不王”是怎麼來的?劉邦爲何要定此規矩? 第3張

綜上所述,我們可知漢初諸侯王權力之大,實力之強,他擁有自己的官員,自己的軍隊,自己的財政,自己的土地,自己的百姓,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縮小版的漢朝,而一旦他們有異心的話,憑藉着他們的實力,及完全獨立於漢中央朝廷的財政權、軍事權、政治權,他們是有造反的資本,也有造反的實力。可以說,一旦他們造反,對於漢中央朝廷來說,這絕對會是一個巨大的威脅,稍微應對不甚,就會動搖漢朝的統治。

由上可知,我們就可以理解劉邦爲何要與衆臣立下“非劉氏不能爲王”的誓言啦!因爲諸侯王所能擁有的實力實在過於強大,一旦這個權力淪落到異姓之手,這對於劉姓江山來說絕對會是一個巨大的威脅,一旦劉姓出現一個過於無能的皇帝,而異姓諸侯王又有異心,那劉姓的天下恐怕就要拱手讓於他人了。因此,劉邦與百官定下“非劉姓不爲王”的規矩,這無疑是爲了以防萬一,從源頭上切斷異姓奪走劉姓天下的機會。

當然,讓劉邦絕對想不到的是,劉邦雖杜絕了異姓諸侯王造反的可能,但卻未能杜絕劉姓諸侯王與劉姓天子同室操戈的命運,自劉邦開始,擁有強勁實力的劉姓諸侯王時常有造反的舉動,如吳王劉濞、楚王劉戊、趙王劉遂、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等,我想這是劉邦萬萬沒有想到的。